

至于荀子主张性恶,看似与孟子相反,但荀子理想中合理的人世秩序却与孟子一致。〈礼论〉云︰‘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人之所以争,孟子以为是‘放其良心’,荀子却认为是顺性而为的结果。〈性恶〉云︰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荀子与孟子的不同,并不在于孟子凸显心而荀子凸显耳目感官,因为在荀子的人性论中,心与耳目口鼻,于价值范畴中并无区别。〈天论〉固曰︰‘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心与五官不是同一层次之物。但‘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天君与天官同样要经过矫治的工夫,或清或正,其本不善一也。荀子的人性论基础异于孟子,因而修养工夫的进路也异于孟子。孟子要知言养气,求其放心;荀子则赖圣人‘化性起伪’,跻众人于善域。但是他们最终的理想境界,却同是以礼义五伦为基础建构的人世秩序。
〈性恶〉篇设问,‘人之性恶,则礼义恶生?’这个问题直指荀子性恶论的要害。荀子应之曰︰‘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礼义是伪而不是性,〈王制〉︰‘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性恶〉︰‘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圣人与君子,在《荀子》书中,有时代表不同位阶,有时却同指。圣人与君子,是人之中的特殊范畴,可以不受性的限制,制作礼义,以参天地,以理人世。既然人之性恶,且‘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性恶〉)那么圣人何以为圣?一般人是否可能成为圣人?荀子以为‘涂之人可以为禹’。‘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致,思索熟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性恶〉)圣人之生,经过学的工夫,而学最重要的条件,必须有礼义师法之化,‘圣人之于礼义积伪也;亦犹陶埏而生之也。’(〈性恶〉)因此圣人与凡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只有工夫深浅之异。如果我们一定要问,第一个圣人如何出现?因为在他之前没有礼义师法可供学习,他又如何能制作礼义 ,参天地而理人世?恐怕荀子也难以圆满答覆。
孟子荀子对人性的看法不同,对理想人世秩序的建构却大同小异。也因为孟荀都以礼义五伦为人世秩序的基础,他们分判人兽的标准亦无异。至于告子则以‘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棬。’(〈告子上〉)孟荀共同认同的仁义,在告子看来是戕贼人性的负面价值,因此告子理想的人世秩序有别于孟荀,在孟荀看来,也许告子也是‘近于禽兽’的。由此可知,对人世秩序的理想建构之异同,才构成了对人的文化界说之异同;人性论的异同却未必造成一样的结果。
〈三〉、合理人伦秩序的具体实践
人的文化界说区别了本族与异族,也区别了君子与庶民。因为君子才是真正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者,所以在合理人伦秩序的具体实践中,圣人君子也占据了关键的地位。
孟子说︰‘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即理义)’,因而凡人闻圣人之道,‘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而孟子同样强调人伦秩序的物质基础,‘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离娄上〉)因为孟子以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梁惠王上〉)士君子高于庶民,‘无恒产而有恒心’,庶民则有赖明君之仁政引导向善。
虽然孟子强调‘人皆可以为尧舜’,但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人还是被区分成不同的范畴,有治人的君子(圣人是君子中的领导者),有被治的庶民。‘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滕文公上〉)。君子与野人对比,绝非纯以道德之高低区分,而是以社会阶层区分。即使君子之称带有道德意含,也是附从于社会地位之上(如前所述‘真正的贵族’)。因为孟子很明确地区别‘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国中与野因居民社会地位不同,赋税方式也不同。‘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滕文公上〉)朱注云︰‘公田以为君子之禄,而私田野人之所受。先公后私所以别野人也。’同样以君子与野人为社会阶层上的区分。
就一典型城邦而言,城内与城外,分隔了两个世界,城内称‘国中’,城内居民称‘国人’;城外为‘野’,‘野’居‘野人’。国野的区分可能因征服战争或武装殖民造成。城内居住的是统治者,国人是统治者中的平民(都邑之士,无宗庙,只能尊父而不能尊祖,但仍分享若干参政权)。野人则为被统治者,无参政权,且须提供许多劳役贡纳。
简单地说,封建时代的‘国家’分为三个阶层,一是联系于宗庙的贵族(大夫及学士),二是联系于社稷的国人(都邑之士),三是提供劳役的野人。国人也提供劳役,也耕种,但是所负担的方式与野人不同,除了孟子所说的‘九一而助’和‘什一使自赋’外,《周礼》〈地官?乡大夫〉亦云︰
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
国人和野人服劳役的年限不同,而贵族、服公事者及国人中的老疾者免役。
相对于贵族,国人、野人都是被统治者。国人虽不能参与贵族宗庙,不能分享高层的统治权力,但仍具有部分的参政权,又高于野人一等。《孟子》〈滕文公上〉︰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