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不难看到,经验标准和审美标准孰轻孰重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应该针对具体案例具体对待。在这里,没有现成的法则和程序可以套用,需要的是彭加勒所谓的“直觉”(intuition)和迪昂所谓的“卓识”(good sense)。迪昂在论述卓识是理论或假设取舍的审判员时说:当一个理论的某些推论遭到实验矛盾的打击时,我们获悉应该修正这个理论,但是实验并未告诉我们必须改变什么。它把找出整个体系的弱点的任务留给物理学家。没有绝对的原则指导这一探究,不同的物理学家可以以大异其趣的方式进行,没有权力相互指责对方不合逻辑。比如,当一个人通过使这些假设在其中应用的图式系统变复杂、通过乞求误差的各种原因、通过增强矫正而力图重建理论的推论和事实之间的和谐时,他可能不得不维护某些基本的假设。而另一个轻蔑这些复杂的人为程序的物理学家可能决定改变支持整个体系的基本假定中的某一个。第一个物理学家无权预先谴责第二个物理学家胆大妄为,后者也无权认为第二个物理学家谨小慎微是愚蠢可笑的。他们遵循的方法只能用实验辩护,如果他们二者都成功地满足了实验的要求,那么在逻辑上允许每一个人宣布他自己对他所完成的工作感到心满意足。此刻,
容许我们在两个物理学家之间做出裁决的可以是卓识。情况可能是,我们不赞成第二个人推翻一个庞大的、和谐地构造的原理的仓促草率,因为细节的修正、稍微的矫正也许足以使这些理论与事实一致。另一方面,情况也可能是,我们可以发现,第一个物理学家不惜任何成本,以不断的修补和诸多交错纠缠的抑制为代价,固执地维护在每一部分都摇摇欲坠的建筑物的虫蛀的支柱,是幼稚的和不合理的,因为此时拆毁这些支柱便会有可能建造一个简单的、雅致的和牢固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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