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审美在科学发明或科学发现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科学理论的主要对象是表达在自然界中发现的和谐,因此这引诱人们把满足审美判断的东西作为科学来接受,其结果也往往不会使科学家受骗。尤其是,在新的科学概念和原理涌现的瞬间,无意识的审美鉴赏和审美选择甚至是决定性的。一句话,科学审美是科学发明或科学发现的突破口。进而言之,划时代的科学发明很可能导致科学革命,因此科学审美也与科学革命具有不解之缘。费希尔指出,当合理性遭遇它的限度,对开明的理性的求助不再帮助我们时,那么思维的对位型式即情感可以帮助我们。情感是通过我们的感觉释放的,情感帮助我们感知世界和辨认价值。这里所谓的情感,主要指的就是科学审美感。彭加勒通过自己发明自守函数的亲身体味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他对发明的心理过程的描述可谓绘影绘声,使人读起来若身历其境。
科学审美不仅是科学发明或科学发现的突破口,而且也是科学评价或科学辩护的试金石。实际上,这两个过程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很难把二者截然分开。前述的科学美标准都是科学家评价理论的工具。在这里,我们仅列举两位有代表性的科学家的做法。赫兹借助三个标准构成选择理论图像的法则。除了逻辑一致性和经验适当性(appropriateness)或与现象符合(correspondance)之外,还有简单性和独特性(distinctness)。爱因斯坦使用双标尺评价科学理论——外部的确认(external confirmation)和内部的完美(inner perfection)。其中,后者就是一个美学标准,即理论的前提(基本概念和基本关系)的“自然性”和“逻辑简单性”。对科学理论的美学评价可以对经验评价起补充和辅助作用,在经验证据不足时甚或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于美和真的关系,恰当的立场也许是,在美和真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美的或简单的(简单性是科学美和数学美的重要标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简单即美,美即简单)东西不必为真,也不可能使所有美的东西都变成真的东西。真也不见得就美,但是要使真的东西尽可能地完美,它确实也能臻美,也会变美;特别是对科学理论而言,不美的理论尽管为真,也是一种缺憾,是其不完备的表现。爱因斯坦就是一位善于“到数学的简单性中去寻求真理的唯一可靠源泉”的科学家。他说:“逻辑上简单的东西,当然并非必须是物理上为真的东西;但是,物理上为真的东西却是逻辑上简单的东西,即是说,它在基础上具有统一性。”此外,美(简单)可以作为真的指南。拉丁格言“简单是真的印记”、“美是真理的光辉”,就明确意识到这一观点,不过我们最好在它们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语“在某种意义上”或“在很大程度上”。当然,在科学中,唯美主义并不可取,尤其是在经验的自然科学中,尽管在数学中唯美主义也许是有相当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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