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加强对科技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
多年来,我们习惯于对各项科技工作进行总结,而不习惯于规范化的评估。已有的科技评估机构重在评估研发项目,而比较缺乏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的能力和经验。这样,就不易做到与时俱进,对以往制定的科技政策不失时机地进行调整。同样,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也有一些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美国联邦政府在将促进研究开发投资的税收优惠措施永久化之前,进行了很多调研。例如,国会审计总署(GAO)于20世纪90年代就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组织了调查访问。GAO的思路是这样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国库就少收了很多税。只有税收优惠政策在所有企业中所激励出来的追加研发投资总额大于国库因税收优惠措施导致的税收损失,才能说该项政策有效。否则,还不如将政府经费直接资助企业搞科研。为此,他们向被调查的企业问这样一些问题:“如果没有税收优惠措施,贵企业的研发投资总额有多大?税收优惠待遇是否促使你们追加了研发预算?”
又如,政府研发计划到底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迄今为止,科技进步贡献率的估计方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该方法的主要缺陷是:将不宜分解、不易分解的要素给硬性地分解开了。难道劳动力素质中没有科学技术的作用吗?为了更可靠地回答政府研发计划的经济影响问题,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资深经济学家Gregory Tassey率领一个群体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并于2004年推出了《政府研发的经济影响评估》报告。[3]该报告所采用的方法和得出的结论要比“科技进步贡献率”可信得多。
拿我国的情况为例。我国众多的科技开发区对于促进高新技术的开发、推动园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不过应注意,入驻园区的企业是享有很多优惠的,意味着国库向这些企业少收了很多税。假定园区内企业从未享受任何优惠,他们的经济效益会是什么样呢?我们很缺乏这样的评估研究。只有多做一些此类研究,我们才能对各类科技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获致一个更丰富、更立体、更全面的认识和判断。
再次,拓展科技政策的视野。
科技政策需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但是也不能朝令夕改,使得将受到政策影响的人群无所适从。为此,在制定科技政策时,就应尽量拓展政策视野,这至少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向前展望的年头长一些,二是将政策连带影响充分考虑进来。仍然先以国外的情况为例。人口老龄化将是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一个大趋势。据联合国2002年预测,到2020年时,中国60岁以上人口比重将达到19.5%, 2050年时将达到29.9%。日本到2050年时,60岁以上人口比重预计将达到42.3%![4]因此,许多发达国家的未来学家都一致预言说,面向老龄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将形成未来的朝阳产业(为“夕阳红”群体服务,却形成朝阳产业,这也算是辩证法吧)。那么,这一朝阳产业所需要、所青睐的技术与现在可能就大不一样。例如,网络游戏恐怕不会是老年人的最爱。因此,国家在安排当前研发重点时就要考虑未来即将出现的新需求。
考虑政策的连带影响也是极其重要的。例如,为了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回国服务,制定了非常优惠的安置回国人才的政策。可是,若搞不好,吸引来“海龟”(海归),又赶走了“土鳖”。不合理的做法会逼着我们自己培养出来的科研骨干去留洋镀金,否则他们感到就不能获得公正的待遇。这就是事与愿违的结果。但是,只要我们在政策酝酿之时坚持用事物相互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而不是孤立地看问题,充分考虑政策措施的直接效应和潜在的间接效应,就应当可能避免这类尴尬局面。
很多有识之士都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制度创新的需求比技术创新还要迫切。科技政策界可以而且应该成为制度创新的排头兵。这是我们的殷切期望,也是我们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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