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阔的伊斯兰国家,尤其在十八世纪之前,土地的拥有是临时的,因为土地在这些国家同样属于君王。历史学家使用旧制下的欧洲语言说,在这些国家里,好处( 即终生得到的利益) 是有的,家族采邑是没有的。换言之,领主权,即土地、乡村、地租,是由国家分配的,如同加洛林王朝过去之所为,受益者一死,领主权重新由国家支配。就君王而言,这是一种酬赏士兵和骑士、保证他们效力的方式。领主一死,其采邑和一切财产便重归伊斯坦布尔苏丹或德里的大莫卧儿。可以说,只要权在手,这些大君王便能够像换新衣一样地更换统治圈子和精英阶级,这个权,他们不可能不用。社会的顶峰因此经常更新,大家族不可能牢嵌不动。最近有一份研究十八世纪开罗的材料告诉我们,大商人无法维系一代以上。政治社会将他们吞噬殆尽。在印度,商业生活比较稳固,那是因为商业生活的发展处于上层变化无常的圈子之外,处于商人和银行家阶级的护栏之内。
讲了这些之后,你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我所阐述的相当简单的、也许正确的论点:资本主义的推进与成功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条件。它要求社会秩序有某种安定,要求国家政权的某种中立,或某种宽容,或某种殷勤。就在西方本身,这种殷勤讨好的程度也有差异:由于广泛的社会原因和历史的原因,譬如与英国相比,法国一直是一个更不赞同资本主义的国家。
我想,这个观点不至引起严重的异议。相反,一个新问题自动提出来了。资本主义需要有一种等级。但是,在一个审视过成百上千个等级社会的历史学家的眼中,等级制度本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在这些社会的顶峰都形成了一小撮特权者和负责人。这便是昨天的现实:在十三世纪的威尼斯如此,在旧制度(Ancien R égime) 之下的欧洲如此,在梯也尔先生的法国也是如此。在1936 年的法国,人民群众提出口号,谴责“二百家族”的权力。在日本,在中国,在土耳其,在印度,情况亦然。这仍是今日的现实。甚至在美国,资本主义并没有创造各种等级制度,它只是利用这些等级而已,正如它并未创造市场或消费一样。从长远的历史观点来看,资本主义是一个晚间来客。当它到达的时候,一切早已安排就绪。换句话说,等级这个问题的本身已将资本主义超越,事先就支配了它。非资本主义社会可惜也未能革除等级制度。
这一切引发着漫长的讨论。在这里,我试图对此介绍,不求结论。因为,这肯定是个关键问题,是问题中的问题。要不要打碎等级制度? 要不要消除人对人的依附?1968 年,让—保罗·萨特说要打碎,要消除。然而,这真的能做到吗?
注释:
(1) 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 —1790)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所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简称《国富论》) 是第一部完整的政治经济学大著作。他主张自由放任,反对政府干涉,认为自由竞争就会增加国民财富。
(2) 杜尔哥(Turgot ,1727 —1781) :法国经济学家,路易十六在位时曾任财政总监,试图进行经济大改革,取消了内部关卡,主张商业与工业自由,由于阻力巨大,终遭失败。
(3) 李嘉图(David Ricardo ,1772 —1823)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在当时的经济学界居于领导地位。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引起了他对经济问题的兴趣。其代表作为《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分析了社会中三个阶级,即地主、工人和资本家在社会产品分配方面的规律。他使经济学的研究系统化了,然而他把经济学的范围规定得比亚当·斯密狭窄得多。
费尔南·布罗代尔(1902 —1985 ),法国历史学家,主要著作有《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地区》、《法国经济社会史》、《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
杨起,学者,现居北京。有译著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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