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与冲突,在美国就象棒球对垒与小城镇集会那样平常。每当受到尖锐的抗衡政治这一张力刺激时,美国的政治体系不是瘫痪,而是绷紧神经,更有活力。在杰斐逊与汉密尔顿,林肯与道格拉斯,罗斯福与胡弗的观点相左时,他们总可以为自己的观点进行阐述和辩护。(26)1936年,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的新政受到商人、银行家、金融家的猛烈攻击和漫骂,面对麦迪逊广场花园骚动的人群,他公然声明,“他们对我的憎恨,是无可非议的,我欢迎他们的怨恨!”
1787年建立的宪政制度,从历史来源说,与其说是与以往冲突一刀两断,不如说是诸多传统因素的综合。总统为民选,为民主制之大胜,然而总统执行权之集中,则可使人想起历史上的酋王与君主;国会一分为二,参议院如贵族制,众议院则回归民主制;最高法院大法官干脆与民主制绝缘,由总统钦定,且终身任职,有如罗马元老制之孓遗。这是个民主、贵族、元老、君主四合一的制度,不今不古,亦今亦古,只能称“复合共和制”。而在法国,“共和”则仅仅理解为君主制的对立面,以一根腿的“民主”踢翻四个脚的“共和”,议行合一,“金鸡独立”。单一民主爆发为千钧霹雳之“闪电”,复合共和只能集束为冬日之一缕“阳光”。对于那些不接受“闪电”者,卢梭的理解和法国革命的理解恰好一致:“公民不自由,就强迫他们自由。”
麦迪逊认为美国革命最重要特征,不仅是顺应人性,还在于对人性黑暗的承认。他参与缔造了美国政府,却敢于承认:“政府本身即是人性的集大成者,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民主制度与人性的关系,并非如文人理解的那样,只有与人性向善这一面的联系。此一面当然有,否则即难以安顿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之历史地位。但更为重要的是,民主制度还有与人性向恶的另一面联系:民主之向外,针对君主独裁之人性黑暗,民主之向内,又针对革命新贵之人性幽暗。有此向善、向恶两面联系,方发生一句绕不过去的北美民谚:因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民主是可能的;因为人性是邪恶的,所以民主是必须的。而法国如前所述,虽有革命,且革命至上,则出现革命与人性的另类联系:革命前,文学化启蒙仅仅只有一个对人性的高调估计,却没有对人性另一面的足够认识。这一理论缺陷,是在实践展开过程中出现人性为私利而节节抵制革命方尴尬补足。在至善论哲学指引下,一旦面临这一尴尬,革命则以改造人性、革新人类的高调强行跨越。这就出现法国革命与人性改造之间如此悖论:革命因允诺人性解放而起,却在人性前遭遇抵抗,于是为征服人性而继续革命,革命越过民主,遂与人性咬成一团,成一噬尾运动;革命追逐并噬咬自己的尾巴,尾巴还是疯长,终至尾大不掉,人性的庸俗尾巴颠覆了革命的高尚头颅。如果把那句北美俗谚改为法国调式,或许就会成为:因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革命是可能的;因为人性是邪恶的,所以革命是必须进行到底的。
伊于胡底?这就是“姊妹”革命在此处分道扬镳的分水岭:是有限革命,在人性、人的精神王国前设置屏障,还是撤除屏障,长驱直入,无限革命?
§§最好的革命,是最小的革命
启蒙即使不能避免,但在低调启蒙与高调启蒙之间还是有所区别。革命不能归因于启蒙,启蒙却能限定革命之模式。法国启蒙运动的逻辑预设一旦在实践中展开,那就是:“人性可以信任,新社会蓝图建立在人性完全解放之上,但在新社会建立之前则又必须改造人性,只有改造人性,才能改造旧社会”。如此启蒙,革命当如脱缰之马,长驱直入,进入人性改造,以破除王权政教合一始,以建立革命政教合一终。苏格兰启蒙启发人的怀疑,尤其是对自身的怀疑。如此启蒙,一方面是质疑王权独大,另一方面则是限定革命范围。由此路径,英国革命方为有限革命,1688年之终结,既不“光荣”,也不“革命”,只反映“人性”之妥协,“人性”之制约。美国革命近乎无启蒙,实在要找逻辑预设,只是一个消极性的“人性承认”。“无代议士而不纳税”,战争因此而起,可以说是一场民间抗税。1775年3月波士顿“倾茶”案发,帕特利克-亨利在弗吉尼亚振臂一呼:“不自由,毋宁死!”,天下传檄而“乱”。究其因,几乎是一场政府禁止走私而民间反禁止而发生的商业冲突。那一晚以夜色为掩护,偷偷上船倾倒反动茶叶的“革命前驱”,并不是如卢梭、罗伯斯比尔这样的“人性改造者”,而是涂黑脸颊并插上印度安人羽? 庥藁鲇谌说牟枰蹲咚椒浮C拦锩褪钦庋煺娑中岸竦乜嫉摹K教煺妫侵杆淳裘桑痈锩赖轮辽希靶∪恕痹旆矗恢灸埽凰叫岸瘢豢季筒皇歉脑烊诵裕浅腥先诵灾鹄褂纱硕拐接肽赴罹隽眩纱硕葡芤韵拗菩抡娜诵匀醯恪:笳咔狈懈锩械姆锤锩ぉじ锩淖晕蚁薅ǎ皇亲晕依┱牛坏┦だ⒖探垢锩蟮男抡涤懈缮嫒诵宰杂傻牧⒎ㄈΑH诵晕危咳缈档卵裕耙桓荆辉觳怀鋈魏伪手钡亩鳌保?7)。它承担不起乌托邦大厦,却足以抵制奔它而来的革命。法国革命到最后一年即1793,才发现天敌不在王权,不在教会,不在凡尔赛,不在旺岱,就在这方寸之地──此前启蒙哲士前呼万唤的“光明”人性。人性者,
韧性也,改进其认知,增进其知识──这是教育之职能;制约其放
纵,规定其禁忌──这是宗教、法律乃至习俗之功能;却不能以革命为手段一个早上改变人性本身。革命初起,人性俯首顺应,革命深入,方寸之地逐渐收缩,收缩如铁,既坚且硬。人之沮丧者,为人性之冥顽,不可改造;人之自慰者,亦为方寸之柔韧,居然能抵制改造。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的“辩证法”确实反动,是反革命的“辩证法”,是审丑而不是审美的“辩证法”:不改造人性的革命,未必成功;改造人性的革命,却每每失败,一头碰死在这方寸之地。
正如最好的政府是最小的政府,最好的革命很可能是最小的革命。与英国相比,美国革命可谓“最小革命”,仅政治革命,无社会革命,更无文化革命。英国为“较小革命”,为宗教自由而战,也触动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王室改宗与民间地产变动已经紧紧纠缠在一起,毕竟发生了“一场半”革命。1688年以后颁布“容忍法”,禁止政治权力进入精神领域,亡羊补牢。法国为“最大革命”,史学界至今以“大革命”名之,确为不虚。从政治革命到社会革命,最后是“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无限革命也就走到了自己的反革命之大限──革命者被革命。不仅是1794年热月政变,罗伯斯比尔被推翻,更为讽刺的是1799年法兰西全民投票,民主选举拿破仑独裁,计票结果是3,011,007票赞同,只有1,562票反对,反对票之寥寥,与大启蒙、大革命不成比例。经历那样彻底的启蒙,法兰西却心甘情愿地投票选出一个拿破仑皇帝,这不是偶然;50年后,又在同样的锣鼓声中,选出第二个拿破仑,还是波拿巴做皇帝。闪电之后,是黑暗,再闪电,还是黑暗!至1871,小拿破仑被普鲁士俘获,法兰西也还是在民主与君主之间打转,“共和”二字在法国已经污秽不堪。就在拿破仑叔父一炮轰散革命群众,然后把法国革命的空洞理想挂在刺刀尖上向外输送之同时,北美革命尘埃落定:1800年,连续执政三届政府的联邦党人选举失利,政权和平转交给反对派,建立政党轮替。此后狗咬狗也好,驴咬象也罢,以“共和”与“民主”命名两党,准确之至,人类第一次在“共和”平台上和平实现政府权力的“民主”交接。从此北美无革命,若有之,则是在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与应时启动的弹劾程序中依稀可见,但那已经是反革命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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