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陆互联网,打开百度搜索引擎,键入“操纵村委会选举”几个关键字,一敲回车,搜索出来的有关网页信息能够达到1.7万个,而如果要在“操纵村委会选举”这个词的前面再加上两个字“乡镇”,再搜索一次的话,显示的网页信息就至少在1.1万以上,而且这些信息中关键字的附近显示最多的又往往是乡镇干部,在将一些不同的文章和信息看过之后,总给人一种感觉,我们的村委会选举之所以存在操纵的问题,主要就是乡镇干部在作怪!做为一名在农村工作了十几年而且亲自参与三届村委会选举的乡镇干部,我对此有一种鲠骨在喉、不吐不快之感。
一、怎样“操纵”选举——乡镇干部自揭短处
2003年 9月,笔者所分包的刘庄村进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在当年的5月,该村已经进行了支部换届,原支部书记因为各种原因落选,原组织委员安华志等三人当选为支部委员,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安华志担任支部书记,原支部副书记田雪文担任组织委员,原组织委员田花(女)任宣传委员。
在县级村民委员会换届动员会召开后,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在会上,传达了县委的工作要求,共有十几项,其中一项就是提倡各村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根据上级安排,我乡作出了要求村支部书记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的要求,而且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到来之前,选举必须成功,不能失败。但是有一个大前提就是不能违法,尤其是不能引发村民的上访告状。
作为包村干部,我与另外一名同事,对本村的情况进行了摸底,经过我们对全村的村干部、一部分老党员、一部分在村中有威望的村民调查,加之我已经分包这个村有三年之久,所以对全村的选举基本形式有了较清醒的认识:
1、选举形势分析
该村选民的基本情况是:全村共402户,1670 人,选民在1200人左右,全村的选民基本上以宗族分类,姻亲关系在本村基本上不占太大的比重,全村大部分人姓安,最大选民群体安姓分为三大家族,一家称为南安,有选民350人左右,该家族在历史上出过许多的“秀才”,有较多有头脑的人物 ,现任支部书记即属南安。一家称为北安,有选民200人左右,该家族在近些年出现过一些在村中当干部的人,也有一部分有才能的人,原任支部书记即属北安。南安北安本是一家,只是在文革期间才分成的两家,虽然有矛盾,但在婚丧嫁娶等家族事务以及选举等大事上,多是相互联合。另外一家就是被称为外安的家族,此家族有选民250人,该家族在目前经商人士较多,有许多有现代经济头脑的人。另外的家族中,有一家是田姓人家,这个家族人员较少,只有选民120人,但是该家族因为现任组织委员及其父亲都曾经做过多年的支部书记,在村民当中有一定的威信,也是一支不可小看的力量。再有一家就是刘姓人家,这个家族人员也不多,有选民 130 人,一般很少能单独参选,多是与其它家族联合。余下的就是被该村村民戏称为“外国人”的杂姓了,这些人只有150选民,没有能力独立参选,但由于姻亲及朋友等关系,是各家族联合的对象。
刘庄村有参加村委会竞选意向的共有5人,呼声最高的是一名在外地经商的村民安国建(属于外安家族),此人早就已经在村民中放出风声,并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再就是一名叫做安路增(属外安)的原村干部,和一名叫做刘芹贵(属于刘姓家族)的村民活动比较积极,其它的就是一名叫做田文(属于田姓家族)的原村会计、和叫做安麦增(属于外安)的村民。
历史上各家族联合与对立:在以往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南安北安多数是联合的推出一个或两个自己的侯选人,外安自己推出一个或两个候选人,其它的田姓与与刘姓或杂姓推出一个候选人,但是全村要想选举成功,没有南安北安不行,没有外安也不行,三个安姓联合才能勉强达到法定参选人数,但由于各种原因,只有三家安姓,成功的机率也不高。只有三安再联合其它各姓任何一家才能有把握成功。
2、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根据乡党委的要求,村支部书记要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这对乡镇干部和村支部书记是第一关,如何合法的前提下达到目的并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经过与村干部多次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开村民大会不太现实,需要的人力物力太大,对一个穷村,不仅不好操作,而且易引起村民过早的骚动,不利于将来的选举。村民小组长多是旧生产队中的干部,由于多年没有起用过,虽然易操作但不容易被村民认可。利用本村村民代表来产生选举委员会,可以通过私下给部分代表所属家族族长做工作,征得部分村民代表同意,再利用自己家族代表提议,大家举手表决的方法来达到目的。村中的村民都相互熟悉,有点不同意见的人也不好意思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撕破脸皮,毕竟不是真的选举。而且最重要是河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也没有明确要求必须投票选举,这样下来不仅合法,而且村民认可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