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的君主混合政体有很强的伸缩性,他的追随者既可以朝着绝对君主制方向发挥,也可以朝着共和制方向发挥。
倾向绝对君主制的托马斯学派代表人物是吉尔斯,他欣赏的是王君统治,也就是君主既根据自己的意志,又根据自己制定的法律来统治。他希望君主在统治时得征询少数智慧人士的意见,但他坚决反对让多数人的意见来主宰,认为少数智慧人士辅助下的君主意见绝对好于多数人的意见。[xxxiii] 尽管他提到政府中有四个要素:国王、议会、司法机构和人民,而且认为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是这些要素的混合物;但他并没有主张这些要素要相互牵制,相反,他认为这些要素中,必须有一个要素占主导地位,其他要素起协助的作用。
阿奎那的另一个追随者彼特则将君主混合制往大众统治的方向拉,他较多地发挥了亚里士多德的多数人统治的观点。亚氏说过,“假如群众不是很卑贱的(带有奴性的)人们,就个别而言,他的判断力不及专家,但当他们集合起来,就可能胜过专家或至少不比专家逊色。”[xxxiv] 彼特将大众看作一个整体,也就是一个集体人。他认为,只要大众不是特别坏,就可以在少数智慧人士的帮助下进行统治。[xxxv]这里的大众包括了普通人民、富人、有德之士和贵族, 彼特并不主张他们平等地参与政体, 而是主张一种加权式的参与, 才德之士应该有更大的影响力。彼特特别关心各政体的优势互补,他重复了君主制的统一、贵族制的智慧和民主制力量应该相互补充的观点。
阿奎那有个另类学生叫托勒密,他不认为君主制是值得追求的政体,认为王君统治和暴君统治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带有奴役性的统治。他欣赏罗马共和国的混合政体,认为这是亚里士多德共和政体的实践,这种实践随着社会成份越来越多地进入政体而逐步演进,直至最大数量的公民分享统治权时而达到完美。他赞美罗马人在进行共和统治时,“他们之间没有憎恨和嫉妒······他们每天向320人议事会请教问题,总是关心着那个能够正确行事的大多数”。[xxxvi]像彼特一样,托勒密欣赏在少数智慧人士指导下的多数人统治,比彼特更进一步的是,他认为这种统治可以不需要君主,教会里的教皇和世俗的国王都没有理由享有独裁权力,每个城市、地区和民族的政府最终来源于人民。[xxxvii] 这种人民主权观念在另一托马斯主义者恩格尔伯特那里以契约论方式体现出来。[xxxviii]托勒密与吉尔斯的混合政体思想代表了托马斯学派的两端,前者倾向民主制与贵族制的混合,希望少数智慧人士弥补多数人统治的不足,后者倾向君主制与贵族制的混合,希望少数智慧人士弥补一个人统治的不足。
除个别例外,托马斯主义的混合政体一般只适用于世俗政体,对于教会政体来说,他们大多支持由教皇拥有最高权的教皇制,这是一种近乎单纯的君主制。教皇制是在基督教获得罗马帝国国教地位后逐步形成的,1075年,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发布《教皇敕令》,列举了教皇所拥有的一系列大权。[xxxix]至12-13世纪,教皇制
发展到顶峰,成为绝对的集权制。当时的教皇英诺森三世宣称教皇是世界之主,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彼得的继承人是基督的代职者,他已经作为人神之间的中介被建立起来,他低于神而高于人,少于神但多于人,他将审判所有的人而不被人审判”。[xl]
后来随着教皇权势的衰落,教皇制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和批判,混合政体思想在教会治理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早在十三世纪,巴黎的约翰(1240-1306)就指出教皇的权力是有限的,教会的各种权益属于整个天主教共同体,教皇只拥有管理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他背离了所有者的信托,就可以被废黜。[xli]后来的马西略(约1275-1342)更明确地指出,教会的主权属于全体信徒,代表信徒行使主权的是天主教大公会。马西略认为这个机构可以裁决宗教事务的一切争端,甚至主张建立一个以大公会为核心的教会代议制。[xlii]支持大公会的权威并不意味着支持大公会拥有绝对权力的单纯政体。首先,马西略非常清楚,这种会议不容易召开,成本很高,即使召开起来,它所做的事情也有限,那就是选举教皇,制定或修改教会的法律,以及就一些危机性问题做出决策。日常的权力仍然掌握教皇手里,马西略同时希望主教们能够分享一些权力。
对教皇进行批判的一另个思想权威是奥卡姆的威廉(1285-1347),他认为教皇制是一种临时的制度,是人为的,教皇并非基督的代表,教皇也会犯错误。[xliii]教皇是教会的领袖,但他的权力不是无条件地授予他的。教廷不是一个专制君主政体,而是一个立宪君主政体。[xliv] 中世纪混合政体思想的综合者奥里斯姆则指出,不通过议会来统治的国王很可能就是一个暴君,而居于法律和大公会之上的教皇也可能是一个暴君。他所支持的教会政体是法治混合政体,一种有限的、混合的教皇君主制,将君主制教皇、贵族制主教和民主制大公会结合起来。[xlv]
这些教会混合政体思想最终导致了大公会主义运动。这个运动起因于1378-1415年天主教会同时出现两个教皇的“大分裂”事件。两个教皇的存在让教皇职位的威望一落千丈,也迫使一些人士倡导教会改革。许多教界人士开始相信,只有重构教会政体,才能带来和平与统一。他们发起了大公会主义运动,主张大公会是整个教会中最权威的立法和教义机构,其地位高于教皇。在一些权威人物的推动下,天主教会分别于公元1409年和1414年召开两次大公会,分别叫比萨会议和君士坦丁会议,结束了教皇分裂局面。
这个运动产生了两位重要的教会政体思想家,一个是皮埃尔·德爱利,另一个是让·乔森。他们都认为大公会的权力高于教皇,而且明确指出应该运用混合政体来节制教皇的权力。
德爱利指出:“为节制大权之运用,以防之被滥用,当思教会不宜受治于纯粹君主制之政府,而应受治于混有贵族制与民主制之政府······君主政府混有贵族制——即多人据德性而行统治,进而混有民主制——即人民统治,此种政府更为优越,此谓混合政府。”[xlvi]德爱利似乎更看重主教团的作用,认为“教会之最好统治,即一教皇之下,有多人选于各省,并由各省所选,以应为主教,他们应与教皇一起,并处于教皇之下,共治教会,且应调和教皇大权之运用”。[xl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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