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加以说明。有学者认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政府首长负责制相混淆了,是把党的集体领导集体负责制转变为书记个人领导个人负责制,即党委书记负责制,其实质是一长制,实际上强化了一把手体制。有学者指出,一把手负责制,以前是潜规则,现在是明规则了,制度化了;而其他一些地方的做法不是这样,他们是当选的党委书记由党委提名作为候选人推荐到人大去当乡镇长,一旦当选,就形成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兼挑,这个时候,乡镇长以行政首长的名义而不是以政党领袖或党委书记的身份组阁,提出副乡镇长等人选,提交人大通过。这符合
现代民主执政、
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是在现有的宪法制度框架内活动。甚至有学者反对单独选书记,不管是组阁的,还是不组阁的,书记直选本身就必然把书记个人单独突出出来,强化了个人体制,因为权力来源上他就是特殊的人,其结果就是将党内的委员会制变成了书记一把手负责制,直接违背党内领导体制。
(六)党内民主的
政治原则与党内管理职权权力的悖论与博弈问题。有学者指出,这种悖论和博弈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党员把权力委托出去以后,权力所有者与权力执行者分离。这样一来就有可能使权力执行者凭借委托之权脱离党员的控制,甚至反过来控制党员;另一方面,党内形成了纵向、横向的组织体系、组织
网络,党员管理权实际上是党员权利委托后派生出来的,由党内的职能部门拥有和行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少数地方的党内职能部门极有可能将党员管理的工作职权演变为政治特权,再以党的整体名义,控制限制党员的民主权利。在该学者看来,如果执政党的党内权力和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谋取某些职能部门和某些个人利益,把少数人和少数部门的不正当利益行为合法化,甚至神圣化;如果党内权力没有一整套有效权威制度约束,有可能出现事实上的寡头统治,这样一来,民主集中制就有可能蜕变为以集中为名义的权力意志专断。
(七)选举制和任命制干部的提升问题。有学者在调研中发现,尊重任期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这期间你不得提升了,因为你任期没满,无法提升;但是任命制的干部反而提升了。虽然我干得好,大家拥护我,但要提升就不得不等着任期满了,等任期满了,那个职位也就没有了”。因此,有学者强烈建议严格限制任命制干部的比例,严格限定任期内不得随意调动干部,如需要调动必须得到党代会或党委会认可。
五、民主改革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
有学者认为,当前党内民主、基层民主
发展本质上是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问题,是执政党如何摆正在现行政治体制位置的问题。该学者指出,当前向执政党转变的过程还没有完成,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执政党与政府、执政党与民众的关系问题,
研究的落脚点在于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为此建议要提高按科学
规律办事的能力与规避危险的能力,不能使执政党当成矛盾的焦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要讲究方式
方法问题,从执政党思维,即先立后破的建设性思维入手。
另外,与会者还围绕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的核心概念及其功能、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乡镇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讨论。在座谈过程中,与会者对以下几个问题达成共识:第一,当代
中国大多数人都是赞成搞民主的,这是一个趋势。第二,民主不是免费的午餐,它是需要条件和代价的。第三,与会学者认为对原有体制弊端批判很重要,但对新体制的设计、对原有体制的改进更重要,因此提倡用建设性的思维来推动党内民主、基层民主的发展。第四,中国的民主发展是上下合力推动的结果,关键是寻找上下合力的结合点。有学者认为,理论目标和政策目标有差距,不能将理论目标当做政策目标,要努力找到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结合点,使二者能够良性互动。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适合中国国情党情民情的民主发展道路,既是
时代赋予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
历史使命,同时也是时代赋予中国的理论研究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1]肖立辉,男,1974年生,河北望都县人。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
理学院(原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是基层民主、党内民主、政党执政等。曾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课题项目,出版个人专著《村民委员会选举研究》,在《中国
社会科学(
英文版)》、《理论动态》、《
学习时报》等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
[2]与会学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个别地方进行制度创新时,往往没有开发利用现有的制度资源,而是另辟蹊径。比如一些地方推行基层直选,允许党员参加党委直选,允许选民直选基层政府领导人,这样一来,现有的党代会、人代会的选举功能如何体现?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在进行制度创新时,不能轻意抛开党代会和人代会正式框架而“另起炉灶”。
[3]但也有人认为,对于民主改革,既不能用自上而下的推动来否定自下而上的改革实践,也不能用自下而上的提升来否定自上而下的示范和推广,关键是上下怎么结合的问题。民主改革离不开中央的努力和支持,离不开中央的率先垂范,离不开中央对地方的推动,这种推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动。另一方面,民主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党内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和群众。基层群众如果没有对民主的基本认同和共识,即使有来自上面的推动和压力,也不会有积极的回应。另外,作为身处中央与基层的中间地带,地方党委政府的态度十分重要,他们的心态也是比较复杂的,首先作为官僚体制下的一员,他们必须服从中央对民主改革的制度安排;同时他们又是这场民主改革的当事人,他们的政治利益有可能在这场民主改革中受到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网摘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