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叶利钦在与议会的斗争中占据上风后,实现了“新权威”式的相对稳定的统治。但与此同时,他也从一个“闯将”逐渐变成了守成的政客,其政策与行事的价值取向逐渐为既得利益取向所替代。在这一过程中,“新权威主义”下的转型经济为权贵资本主义提供了最好的土壤。正如雅夫林斯基所言:俄国建立的不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半犯罪特性的寡头统治,这种体制在原苏联时期就已基本形成。在苏共垮台后,它只不过改换了门庭,就像蛇蜕皮一样”。俄罗斯学者认为:那些金融工业寡头选择的是“官僚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官员并不非法占有国营企业的资本,而是在国营部门内部非法利用所有这一切”;“金融官僚资本并非私有制,而是由私人管理的国家所有制”,这些资本由于国家的民主程度不够而被官僚控制并用以谋私。由此可见,形成寡头的必要条件并非私有化过份了,而是民主化不够。[19]
在停滞时期的苏联和转型时期的俄罗斯,政治腐败导致权贵“分利集团”的兴起,而权贵“分利集团”的强大又进一步导致政府的无能与腐化,这种恶性循环给予人们深刻的教训和启示。由于未形成有规模的反对派组织或运动,苏联解体前后的执政者同属原来的权贵集团,因此,俄罗斯的转型与波兰、捷克等东欧国家的转型表现出明显不同的特点。
有学者认为,“俄罗斯现象”包括“分封化”与“犯罪化”两种趋势。“分封化”主要是指把原来的国有财产通过不那么明确的非法、但也不怎么合法的灰色方式,暗暗地转让给那些最有权势的寡头们,这个转手过程并非通常理解的私有化或私营化。例如,俄罗斯政府要求由银行或银行主持的投资基金来接管庞大的国有企业,但这些银行家和投资基金的主管们并没有什么资产,于是政府特许这些人成立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让他们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象征性地对政府付极少的一点钱,用“空手道”就接管了国有企业的资产。
“分封化”的另一表现是,政府把原材料的开采经营权和出口贸易权让给一些权势集团来垄断,这些人则把用俄国自然资源换来的外汇存在国外占为己有。像这种通过出口转移出去的国有资产,据比较保守的估计每年在250亿美元左右,从1991年到1999年至少已经有近2,000亿美元流出境外,而同期俄国吸引来的外国投资总额还不及这个大出血数字的十分之一!与中国的情形相比,俄国外流黑钱的总数比中国少,但占GDP和外贸总额的比例却比中国高。
对俄国社会的“犯罪化”,观察家们的评价是:“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俄国一样,有组织的犯罪和大型工商业相互渗透重叠到这种程度,以致于经常无法分清楚,犯罪行为到何处止,合法正当的生意从何处始。”俄国的国民经济整体有40%以上被控制在黑道手里,而在几个行业(比如银行界、房地产界和消费品市场)里,黑道更是不容争议的“龙头老大”。[20]
中国的腐败并不比俄国好到哪里去。有的学者把中国现在的腐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税收流失型腐败,二是地下经济型腐败,三是公共投资和公共支出型腐败,四是寻租型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每年在9,875亿至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至16.8%。[21]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近来一再强调,中国改革的大关还未过,既得利益者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阻力;要避免滑入法治不行、公权不彰、腐败蔓延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泥坑;如果延误国有企业改革的时机,就要犯历史性错误。[22] 如果因为决策无能与政治僵化而使权贵“分利集团”坐大,中国的经济改革就有可能半途而废,中国的经济增长也可能出现类似俄罗斯的那种情况,“俄罗斯现象”很快就会在中国全幕重演。
四、政治改革的社会效益与成本
政治改革是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要件
中国政治改革(也包括经济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实现,使每一个人获得自由和解放(在英语中,解放与自由出于同一词源)。个人自由既是人们价值标准中的核心组成部份,又是促进其它价值目标(比如经济发展、社会平等)实现的手段。印度裔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替亚·森1999年9月出版的著作《自由:发展的目的和手段》对此有非常精辟的论述。[23]
森把实质自由定义为“个人拥有的按其价值标准去生活的机会或能力”。按照上述定义,实质自由包括广泛的价值要素。人的有价值的生活的“活动”可归为吃、穿、住、行、读书、看电视、说话(自由表达)、社会参与(投票选举、集体练功、上教堂做礼拜)等等。哪些活动应该列入综合价值的单子,是一个社会选择的问题。这种单子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国自1990年以来每年发表“人类发展”的报告。森强调,不能把某种、某些价值标准(事先)排除在外;他还表示,可以给予特定的价值标准以特定的权重。森特别说明,法治自由权利优先于某些其它价值要素(例如收入)。其理由不是基于价值判断(每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偏好,认为自由或收入更重要),而是在于自由和收入的一种经济学性质。自由权是一种“公共物品”,建立了普选权,则合格公民共享之,剥夺普选权,则大家共失之。收入则基本上是“私有物品”,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或被剥夺,其影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个人(及其家庭)。因此,森认为有无普选权的影响大于收入增减的影响,在价值评价系统中,法治自由权应该具有更大的权重。
对于“穷人关心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与民主之间,必定选择经济利益”的诡辩,森的反驳是:(1)把经济发展与民主对立起来是错的,两种价值可以并存;(2)专制统治从来不允许人民有自由选择民主的机会;(3)当人民有机会选择时,他们坚持民主。印度在1970年代中期举行大选,核心问题是英迪拉·甘地要以实行“紧急状态”来渡过经济难关,印度选民(世界上最穷的一批选民)坚决拒绝了剥夺基本自由和人权的“紧急状态”,即便这样做有可能提升经济福利,他们用自己的选票把长期统治印度政坛的国大党拉下了马。俄罗斯近年来选举时,选民在经济状况很不景气的情况下,也拒绝放弃自由民主,回到旧制度。中国1949年前后最流行的歌曲“团结就是力量”也有这样的歌词:要“向着自由”的新中国前进,“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以自由民主作为社会价值综合清单中的首要价值,这应当是除极右翼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威权主义者外,当今中国左中右各派价值观的共同底线,所以甘阳才有“自由左派”和“自由右派”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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