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4月保定地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四清”工作向省委的报告》比较典型地反映了这种两重性。《报告》说八届十中全会后,立即展开以贯彻会议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克服了自发单干倾向,遏止了单干风”,“坚定了搞好集体经济的信心”。在此基础上,运动转入第二阶段,经过普遍深入地
学习贯彻《六十条》,贯彻执行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方针,普遍进行清帐、清库、清工、清财(简称“四清”)工作,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推向了更加深入的阶段。(26)在这里,前者是执行、落实八届十中全会批判“单干风”的精神,后者则是整风整社的继续。从总体上看,报告侧重点还是针对公社化运动以来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的各种问题。
初期的四清运动较多地保持了整风整社的色彩。毛泽东虽然突出地强调了阶级斗争,却也没有放松公社化运动以来对“五风”一类“左”的错误的警惕。他的认识还处于矛盾之中。在1963年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谈到:“我们的干部”“绝大多数不懂社会主义”。这里包含两方面的不懂:一是搞五风之类犯了“左”的错误的不懂,一是不搞阶级斗争犯了右的错误的不懂。正因为如此,他认为必须进行教育,而《六十条》和八届十中全会公报是很好的教材。(27)但在当时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对党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日益严重,毛泽东注意的重点还是放在了阶级斗争方面。就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才可以防止修正主义”。四清运动日益与防止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复辟联系起来。“如果我们不搞增产节约和五反,不搞社会主义教育,不搞阶级斗争,就要变成南斯拉夫。”(28)
1963年上半年中央相继发出的五反(29)指示和《前十条》中,罗列了当时社会上、党内干部中存在的种种错误和严重问题,断言当前
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这两份重要文件所列的诸多问题中,一类是整风整社时所针对的一些“老”问题,如贪污盗窃、蜕化变质等,一类是被严重夸大了的在困难时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一类是搞活经济后必然出现的一些为传统认识所难以解释的经济现象,如投机倒把、长途贩运、私设地下工厂等。显然,后两者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下观察、认识现实的产物。而且,随着运动的发展,第一类内容逐渐淡化,而后两类内容的分量则越来重。当年5月的杭州会议上,毛泽东表示,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资产阶级右派和中农分子把希望寄托在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这“三自一包”上面。我们搞社会主义革命,在城市搞“五反”,在农村搞“四清”,就是挖资本主义的根子,挖修正主义的根子。
在这样一些认识的指导下,1963年5月后在一些地区开展的四清、五反运动,已经明显地被引上着重进行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轨道,与1960年1961年的反五风、整风整社甚至与保定四清的差别也经越来越大。许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矛盾都被看成了阶级斗争。“‘四清’和‘四不清’的斗争,确实是包含着严重的阶级斗争”(30)。虽然此时的四清基本上还限于经济领域(即“小四清”),但出于对农村存在严重阶级斗争的估计,许多地方已出现了一些极端行为。为抑制这些扩大化现象,中央于年底发出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即《后十条》)。《后十条》在提出社教“是一次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的前提下,强调要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对扩大化进行了一些限制,但它的前提决定了这些限制不可能约束扩大化的发展。
到1964年下半年通过“大兵团作战”、及不断的反右倾,四清运动发展到高潮,以清经济为主的“小四清”发展到以“清政治”为主的“大四清”。开展运动的地区多数基层干部受到过火斗争,许多地方进行了“夺权”。同年9月中央发出的《后十条》修正草案中把运动说成“一场新的革命”,强调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要求重划阶段,进行民主革命补课。1965年1月,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
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纠正了前一阶段运动中的过火行为,但却把运动的性质确定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正式提出“大四清”的概念,发端于1963年的四清运动正式定名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四清运动又以不了了之而结束。
随着四清运动的发展及阶级斗争内容的突出,不能不对贯彻执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形成干扰,中止了调整初期出现的经营管理形式甚至所有制结构多样化和利用市场机制的探索。一些地方将包产到户视为刮单干风和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予以取缔并严厉批判;一些地区无视《六十条》的规定,随意没收社员的自留地、开荒地,搞大队生产核算,或继续平调生产队和社员的资金搞集体建设。更为突出的是,各地还普遍对农村集市贸易加强了限制,认为它是资本主义活动的场所。(31)1965年8月,谭震林送给中央的四份简报中反映,各地农村工作中发生没收社员自留地、擅自将生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硬性向社员摊派集资任务等情况(32)。诸如此类的做法使《六十条》中所规定的许多经济政策难以落实。
五
纵观四清运动整个过程,可以发现,就其基本指向来看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一是因权力异化导致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从产权安排和体制结构的角度来看,两者都与人民公社体制密切相关。
中国农业集体化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即消灭私有制、避免两极分化;一是非意识形态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与发达国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
自然转型明显不同,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建设社会主义,在一个并不宽松的国际环境中实施赶超战略,在只能主要依靠落后农业为初期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这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通过一个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有计划地配置各种资源,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快速的合作化,从高度分散、剩余极少的千百万小农吸取农产品,优先发展重工业,推进国家工业化,几乎是一种必然的历史选择。三大改造时期加速农业合作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国家的重工业优先战略的需要,在于解决农产品不足以至影响到工业化速度的问题。这种发展战略和制度安排实现了在较短时期内强有力地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农业资源支援工业,满足了工业化初期的迫切需要。但它同时又对社会发展产生了长期的、不容忽视的影响。这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后显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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