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庐山会议后第二次“大跃进”造成的严峻经济局面,从1960年始,中央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的发出,标志着大幅度调整农村政策的开始。《紧急指示信》严厉地批评了发端于人民公社化初期并在庐山会议后再次泛滥的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提出了包括肯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等12条重大政策。
进入1961年后,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农业政策调整的力度,又制订了一系列重要政策,要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坚决退赔;提高社员自留地比例,至少20年不变;鼓励社员私养家禽、家畜;允许适当发展社员家庭副业和家庭手工业:“放手活跃农村集市”,“不要做过多的限制”;必须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等等。经过1961年6月中央发出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及《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直至1962年2月中央发出的《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和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相继取消供给制和公共食堂,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政社合一”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人民公社体制完成了一个重大转变。这是农村政策调整的重大成果。与农业调整同时,商业、手工业的调整取得重大成果,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调整也在稳步深入。
自1959年底起,“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特别是庐山会议后再次“大跃进”在干部作风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尖锐地、大范围地暴露出来。“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又都刮起来了。一些公社工作人员很狂妄,毫无纪律观点,敢于不得上级批准,一平二调。另外还有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大发作危害人民。”⑦中央连续发出一系列文件,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公共食堂等的前提下,严厉地批评了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展三反、整风整社等运动,彻底纠正五风等问题。
1960年5月,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指出“三反运动的重点是反贪污”⑧;在运动中普遍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改善干部的领导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同时清理隐藏在我们队伍中的坏分子。11月,在党中央发出的《紧急指示信》中,专列“放手发动群众,整风整社”一条,要求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普遍展开一个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彻底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命令风;反对干部特殊化、任用私人、徇私舞弊、打骂群众的国民党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党员和干部的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应该受到应得的处分”:“严禁干部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彻底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干部与群众的关系”⑨。11月15日,毛泽东在给中央起草的《中央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中要求:“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余四项歪风的纠正。”他认为,“现在是下决心纠正错误的时候了。”⑩此后,农村三反运动逐渐成为整风整社运动的重要内容,不单独作为一项运动来进行。
1961年起,随着农业调整的深入,整风整社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中央要求“以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为纲,进行整风整社”,彻底检查和纠正五风,彻底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必须彻底清算平调账,坚决退赔”(11):“基层组织中出现过的那种打人、捆人、扣口粮和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更是十分恶劣的违法乱纪行为,更应该严厉制止”(12);要求“坚决改正平调错误,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农村的整风整社工作必须进行到底,不能草率结束”(13)。1961年底,在
总结了一年多来农村社教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时农村的主要任务,中央发出今冬明春在农村“普遍地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示规定,社教“要结合六十条的规定”,“要完全采取正面教育的方法”,“绝对不许开斗争会”,(14)等等。
与1957年至1959年前的社会主义教育不同,从1960年初开始的以三反、五反运动为初衷和主要内容的整风整社,是在调整国民经济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共产风、一平二调的产物,它与贯彻《紧急指示信》和讨论、制定《六十条》相伴随,是当时整个农业调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纠“左”的倾向。它的鲜明特点,在于把经济上以至政治上的纠“左”与整顿干部作风密切地结合起来。这对纠正农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五风,改变干部作风,推动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农村基层组织中大范围的“五风”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党内缺乏思想准备。“这些骇人听闻的情况反映到毛主席那里,刚一开始,简直令人不可想象。我们的党员、我们的农民干部,难道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不可能!唯一可能的是地主、富农进行阶级报复。”(15)1960年11月,毛泽东在一个报告上批示:三分之一地区的不好形势“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16)。12月,中央在一份文件中指出:“特别是干部中的极其严重的不可容忍的铺张浪费、贪污腐化、破坏党章、违法乱纪、不顾人民死活的情况,有些简直不能想象。其中某些反革命的破坏行为,显然是封建势力在地方上篡夺领导,实行绝望性的破坏性的报复。这是农村中阶级斗争的最激烈表现。”(17)同月,河南信阳地委给中央的报告中称:信阳事件的性质是反革命复辟,是民主革命不彻底,是内部肃反不彻底,是敌人利用我们工作中的错误,进行大规模的最残酷的连续半年之久的阶级报复。(18)中央肯定了这个报告,要求全国三类队整风都应照此执行。把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定性为“民主革命不彻底”后,必然出现过火斗争的问题。“河南整风运动中对干部的打击面是很宽的”(19),“一部分党的组织里头”,“相当普遍地犯了一个‘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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