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脆弱的民族资本企业面临强大外资企业的竞争,亟需政府的大力扶植,但南京国民政府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情。国民党政权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但据现有研究成果看,该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不能归功于国民党政权,尽管它也起到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比较起来阻碍作用更大。纵观国民政府十年的所作所为,它不仅无力解决中国社会所积聚的各种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而且在根本方面排斥着民族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收回关税自主权是全国人民的要求,也符合国民党政权的利益,但是并未完全达到有效保护民族资本的目的。当时日资是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但国民党为了尽快实现关税自主的目标,不惜牺牲民族利益与民族资本的利益,与日本妥协,答应日本的一些特殊要求,以换得日本对中国关税自主形式上的承认。在关税税率的制订方面,国民政府对日本棉织品、面粉、海味等62种产品,在1~3年内保持了原有低税率;再就是关税改革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对奢侈品等税率提高较少,而对中国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需要的机器产品等却加以重征。1932年生活必需品的进口税率水准约为从价的30.3%,奢侈品的进口税率为从价的32.4%,而1933年必需品的平均税率提高到53.9%,奢侈品只不过为34.3%。1936年,前者为83.7%,后者仍只有38.1%。(郑友揆:《我国关税自主后进口税率水准之变迁》, 第30页,商务印书馆,1939。)所以国民党政权几次修订税率,主要的着眼点是保证关税收入的增加,并不是真诚地、尽力地利用关税税则保护本国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
从国内税收政策来看,1927~1937的十年中,民族资本企业的税负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超过了北洋时期。裁撤厘金本是为广大工商业者所欢迎的,但为补偿裁厘而带来的政府税收减少问题,国民政府设立了特种消费税。特税消费税种类繁多,节节设卡,成了变相的厘金。统税的实行,从理论上讲,简化了收税手续,可以避免苛捐杂税的泛滥,且外货除纳进口税外,也要同样交纳统税,这将有利于国货的竞争能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税率的高低。实行统税的行业,税负较过去普遍加重。以卷烟统税来说,1928年开征统税后,起初税率为22.5%,以后不断提高,至1931年增加到50%。在这3年期间,税率提高了100%以上。(捐税繁重与民族产业之没落),《东方杂志》第31卷第14期。)火柴统税高达成本的60%,水泥税捐占售价的53%。(《财政年鉴》第1编,上册,第949页。)国民政府的统税收入不断增加,并在国民政府税收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1927年统税占国民政府所有税收的比例为2.9%,1931年则占14.4%,1934年1935年分别为27.6%和39.6%,而民族资本企业此时正处于发展危机之中。(杨荫溥:《民国财政史》, 第47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 还需注意的是,对于该时期国民党政权采取的一些曾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政策与措施, 诸如关税自主、裁厘改统、币制改革等,不能孤立在去考察,应把握国民政府经济政策中影响全局的主导倾向,从而把这些政策放在总的倾向中作整体分析与评价。纵观国民党政权的十年经济政策,其主导倾向是大力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只有从这一总体倾向出发,去理解国民政府的诸多政策,才可能得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才会明了,那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措施,同时也是国民党政权垄断全国经济诸政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个步骤,而不是从根本上为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障碍,开辟道路。(详见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 第256~283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正因为有不同的主观动机,才使得一个具有多种作用与影响的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日益朝着不利于民族资本主义进步的方向发展,而逐步成为国民党政权扩张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方案中的实际步骤。
总之,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南京国民政府,是一个失去革命精神、维护少数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的军事独裁政权。虽然它容纳了一些民族资产阶级人物,但在当时多是蒋介石为方便获得军费或装点门面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在国家决策中不起作用。蒋介石政治上依靠传统的姻亲关系、地缘关系、师生关系等,结成帮派,大力发展军事力量,实行封建的家族式的独裁专制,经济上则依赖对民族资本的剥削及发展国家垄断资本,在农村则继续维护封建的大地主土地所有制,所以它所维护的是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旧制度,与新质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制度上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正是由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力量才日益壮大,才有可能由日益不满国民党的反动统治而敢于与之抗争。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对南京国民党政权经历了了一个由信任至失望、由依附到抗争的过程;而无产阶级及其先进代表中国共产党则在革命联盟破裂后,坚持革命精神对反动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革命。自然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还会促进新式教育的发展,导致生活方式的变革,促发新的价值观念的生长与发展,这一切都会形成对占统治地位的旧制度、旧风俗、旧道德的冲击,构成中国革命的社会基础。限于篇幅,下面主要从民族实业资产阶级不满国民党的专制统治、要求参政与政的历史事实中,加深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进步性。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权益曾进行过不同方式的抗争。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商会等组织为依托,民族资产阶级积极参政议政,曾一度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国民党当政后,民族资产阶级一度幻想在新政权中占有一定席位,但历史很快证明,国民党政权实行的是一党专政,不容其他阶级与阶层分享政治权力。民族资产阶级的斗争主要表现在抵制国民党政权增捐加税、要求参政预政、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等几个方面。
1927年后民族资产阶级一度将自己的希望寄托于蒋介石身上,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从投靠蒋介石集团的第一天起,就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其后税负不断增加的事实不断打破民族资产阶级人物的幻想,抵制国民党政府及各地军阀增捐加税,就成为资产阶级各类团体所从事的主要活动之一。早在1927年,不少企业就对蒋介石的一次次财政摊款进行了抵制,拒绝认购库券。为此蒋介石采取杀鸡给猴看的方法,以荣宗敬甘心依附孙传芳为由,查封其产业,并通令各军侦缉,直到荣氏认购库券50万元才取消通缉令。(《荣家企业史料》上册,第196~197页。)民族资产阶级不满于国民政府的对日妥协,上海市商会等团体曾掀起反对1934年国定税则的运动。(《四川经济月刊》,第2卷,第1期,1934年7月。)这一时期,有关实业界向政府请愿要求降低税率活动的记载特别多。可见,1927~1937的十年间,虽然国民政府在实现关税自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民族工商业者的要求相差很远。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