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马克思没有抛弃本体论,而是完善和重建了本体论。本体论作为追问“所是(者)”“ 是其所是”的学问,内在地包含着“是其所能是”和“是其所当是”。它给出了本体论 的超验视野和人学维度。马克思以实践作为本体论前提,从而找到了本体论的逻辑完成 和历史完成的内在根据和表征方式。由于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马克思的本体论获得了 不同于一切旧本体论的特点和优点。
【摘 要 题】本体论问题研究
【关 键 词】马克思/本体论/实践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04)01-0001-07
马克思究竟有没有本体论?如果有,其内容和特点怎样?目前学术界对此还有不同看法 。就此作进一步讨论和澄清,将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刻地把握和领悟马克思哲学的 实质,以祛除过去在解释马克思哲学时存在的误读成分。
一、马克思有无“本体论”
马克思有无本体论是一个带前提性的问题。本文的回答是肯定的。毋庸讳言,马克思 未曾在阐发其哲学立场的意义上使用“本体论”,但这不等于他从未使用过这个词,也 并不必然地意味着他没有本体论思想。这完全是两回事。判断一种思想的性质,是看它 的命名还是看它的实质?是看它已经说出来的还是看它没有说出来的?如果不拘泥于名称 ,不囿于已经说出的东西,那么就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虽无本体论之名但有本体论之实 。重要的不在于它“说”了什么,而在于它“做”了什么。我们只有通过已经说出的东 西来领悟没有说出的东西,通过与哲学家一起运思,才能做出恰当的判断。在一定意义 上,马克思的本体论与其说是“说”出来的,倒不如说是“做”出来的。因为马克思的 运思方式是本体论的。马克思从未宣称和标榜自己的哲学“是”什么,只是通过实际的 运思来表征和确证自己的本体论思想。这恰恰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特点,也是其优点。
有的学者从学理层面上明确否认马克思有本体论思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没有 本体论,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所实现的变革,正在于对本体论所进行的批判 ”[1]。这种观点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实际。马克思从未抛弃本体论,只是完善和重 建了本体论,从而改变了本体论的历史形态。尽管他不再使用“本体论”这个称呼(因 为这一术语本身的确本然地带有“逻辑”的和“思辨”的色彩),这正是由于他已经把 “本体论”真正融入了历史,从而使得它不再表现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任何一种特定 的本体论模式。人们之所以否认马克思有本体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过分拘泥于本体 论的形式特征,遗忘了它的实质。由于本体在本体论的展开中具有某种功能性特征,我 们应该从这一角度来辨别它在不同哲学家富有个性的语境中被赋予的不同名称所掩盖着 的实质。那种在本体的命名上过于看重具体称谓,以至于变成一种单纯的语义分析和语 言翻译问题的倾向是不足取的。我们不应把本体论的某种历史形态当作本体论的惟一可 能的形态独断地裁决任何一种思想,然后得出判决性的结论。马克思真正终结了以往历 史上本体论的知识论向度,使它重新回到了人学视角。倘若把知识论意义上的本体论当 作一种自明的判断尺度,就将既误解马克思,又误解本体论。
“本体论”(Ontology)作为关于on(英文to be)的学说,有人主张应将其译成“是论” 。一般地说,本体论就是对“所是(者)”“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的追问,亦即揭示事 物“是其所是”的学问。Being(译做“在”、“是”或“有”)含“肯定”之义,它构 成使beings(译做“在者”、“所是”、“是者”)成为可能的内在理由。当然,任何实 证科学意义上的认知也都是寻求事物“是其所是”的理由,但它同哲学的追问有着本质 区别。一切科学所试图揭示的不过是各个具体的所是者“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哲学 揭示的则是一切可能的所是者构成的总体“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由“所是”进一步 追问并过渡到“是”本身,就是本体论的实际建构。本体论与形而上学内在相关。就“ 是”对“所是”的超越而言,它是形而上学;就通过“所是”对“是”的探究来说,它 又是本体论。“是其所是”很好地表达了“是”(“在”)赋予“所是”(在者)以理由从 而使其成为可能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隐含着对作为经验存在的“所是”的超越,即逻 辑在先的那个超验的理由——“是”本身。“是”与“所是”构成海德格尔意义上的“ 本体论的区分”(ontological difference)。当然,这一区分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 经提出来了,例如他所谓的“作为存在的存在”。这一自觉划分标志着形而上学视野的 自觉确立。所谓“作为存在的存在”,既是一个本体论问题,又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 任何真正的哲学总是一种本体论建构。正因为如此,才能保证哲学的形而上学性质。这 也是我们判断马克思思想是不是一种哲学的最根本的判据。
“是其所是”内在地和逻辑地蕴含着“是其所能是”和“是其所当是”。只有这样的 解析才能充分凸显“是其所是”的全部内涵。“能是”属自然律,规定着经验存在,“ 当是”属道德律,决定着人的超验存在。本体论所追问的一切可能的“所是(者)”“是 其所是”内含的“能是”与“当是”之间的张力结构意味着:一是只有超越经验立场, 才能充分展现本体论的全部内涵。这正是哲学视野的超验性之所在。它标志着科学与哲 学在视野上的分殊和划界。科学视野仅仅满足于揭示事物的“是其所能是”就足够了, 而哲学视野则必须由“是其所能是”过渡到“是其所当是”。这一过渡就是对经验存在 的超越,亦即“超验”。二是本体论在逻辑意义上内在地蕴含着人学立场。因为“是其 所能是”和“是其所当是”恰恰对应于人的存在的二重化。单纯的“能是”只是局限于 人的肉体层面,即他的经验存在,无以凸显人的精神层面,即超验存在。人的存在的特 质既非自然律所体现的,也非道德律所体现的,而只能是二者之间的张力结构所表征的 。因此,对“是其所是”的进一步解析,就内在地彰显了本体论的人学视角的逻辑必然 性。
马克思的哲学建构由于达到了对“能是”和“当是”及其张力结构的自觉,形成了与 旧本体论不同的进路。第一,它使哲学真正获得了超验视野,从而使本体论回到自身。 应该承认,马克思以前的本体论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两个层面对于本体论建构的充分 意义。它们总是把“是其所是”等价于“是其所能是”,从而使本体论沿着科学方式单 向度地展开,结果难以摆脱经验论的纠缠和羁绊。因为一切经验存在都是“是其所能是 ”的,它不存在“应当”的问题。例如,“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作为自然律,它本 身就是知识论把握的对象)就仅仅涉及事物的“是其所能是”,而无所谓事物的“是其 所当是”。“是其所能是”所昭示的只是一种经验的可能性,亦即马克思所谓的“必然 王国”。而只有“是其所当是”才对应于人的精神存在,它意味着对经验可能性的超越 ,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因此,离开了“当是”,仅仅“能是”,不可能 实现由时间意义上的第一原因向逻辑意义上的第一原因的转变。换言之,离开了“当是 ”这一维度,“能是”就无法摆脱其科学认知和知识论的性质之限制,从而不能进入本 体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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