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当说,一个民族国家为了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应当保有“自己的”银行,却并不一定非要有“国有的”银行。在当今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国有”性质的银行几乎不存在,那些“私有”或“民有”的商业银行其实都有着明确的民族国家归属的规定性,美国花旗银行是“美国的”,德国商业银行是“德国的”,尽管它们都没有国有资本的背景。从这一点讲,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后,保有“自己的”的银行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不是一定要保有“国有的”商业银行,则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国有的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后,占住了整个银行业市场的最大份额,中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还只有很短的历史,2000年在中国银行业的总资产规模中,这些银行的资产份额只有7%左右。从其发展走势来看,它们会有一个较好的发展前景,但近期要达到相当的资产规模超过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量,那是不可能的。这样,“国有的”银行就有必要在历史的基础之上,通过向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体制转化,承担起中国“自己的”银行的历史使命,保有中国民族国家自己必须具有的商业银行产权份额。
需要指出的是,说商业银行产权的相当份额是涉及到一个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应当全部或大部分地放弃,核心之处就在于产权关系是一种稳定的经济关系,尽管其带来利益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其本身归属的明确性质就决定了一个国家基本的利益所在,有它就有未来收益的可能。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时下的收益情况在好转,历史包袱解决的力度在加大,前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持续而看好,丢弃产权而取得时下某种量的税收,从长期看并不一定值。这就现实地告诉我们,就是一般地计算经济利益的账,亦不能轻易地放弃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产权。
经验告诉我们,纯粹“国有的”商业银行运行效率存在着问题,它源自于国有产权清晰之下产权主体的空白,在纯粹“国有的”格局下,它是不可能“有解”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通过产权的多元化来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提高运行效率。同时,短期利益也是不能够简单忽略的,它毕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现实国家税收所急需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并非不能够让渡一部分给国内的“民间资本”和某种份额给外国资本,以利于根本利益与一般利益,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有机结合。因此,在“产权与税收”之间的战略选择中,基本的原则是国家对商业银行产权的绝对保有,但股份制改造国有商业银行势在必行,在国家对商业银行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实现产权结构上的多元化。当时机成熟时,“国有的”资本也可能战略考虑地增大对国内资本的让渡,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到商业银行界内业,更好地提高“我们的”商业银行运行的效率。到那时,中国的大商业银行虽然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却是“自已的”,它们仍然归属于我们这个民族国家。从市场经济的发展前景看,中国的大商业银行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大旗之下的历史会有较长的时期,但不会永远如此。
二、 在大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选择
关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整体上市还是分拆上市选择的问题,争论之势一直不弱。从战略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中国还要不要有“自己的”大商业银行――整体上市是保有“自己的”大商业银行的选择,分拆上市则意味着中国不再有,或者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再有资产总量规模足够大的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成为中国“自己的”银行的主体。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都有一定的数量,这是一个自然演进而来的过程,我们只需要查阅一下发达市场国家的银行历史即可证实。在美国,1920年美国商业银行(主要指州银行和国民银行)的数量为28000家左右,1930年为23000家,1990年只剩下了12000家,据CSBS(Conference of State Bank Supervisors)统计2001年州银行和国民银行数量为8313家。尽管美国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大衰退之后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支持了中小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但历史以其无情的力量,灭掉了大量的中小银行,大型的银行则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不少美国大型银行还通过合并等方式,将银行的资产的规模越做越大,资产总量在3000亿美元之上的美国银行目前就有6家。日本的银行长期以来就以资产规模巨大称雄于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期,世界十大银行中日本银行占到七至八席左右。由于严重的坏账包袱,银行资产规模的巨大并没有转化为可观的收益,而是更多地体现为了信贷的风险,日本的大银行倍受坏账的折磨,并在很大程度上拖累了日本整个经济运行。但令人思考的是,日本人并没有通过分拆小资产规模大的银行来面对坏账 问题,而是以更大的合并,造就银行的“航空母舰”以对付日益严重的银行难题。目前,日本已经形成了四大银行集团,最大的瑞穗集团资产总量高达14000亿美元,三井住友银行总资产为9600亿美元,三菱东京银行8350亿美元,UFJ控股金融集团(由三和、东海和东洋信托银行合并而成)为8200亿美元。看看欧洲不少的商业银行,亦在将合并形成大资产规模的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方式来运用。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上看,资产规模大的银行,具有某种内在的抗风险、较高效率和效益取得的力量,特别是有对所在国金融甚至于经济稳定的力量。基于历史的自然演进过程,我们应当承认各国对于较大资产规模银行选择在“经济上”是理性的,保有一定资产规模之上的大商业银行,是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一种现实可感的选择。
那么,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的真正优势究竟何在?理论上有没有一个基本的优势认同?换言之,一个国家保有一些资产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仅仅只是一种现实“不得已”的选择或权宜之计,还是有它充分合理的经济“必然性”,从而有较长久保有的价值?
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理论支柱解释各种制度变化的经济理由,解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路径,它是世界各国对商业银行规模选择,特别是对历史性合并而保有一定量大商业银行的重要理论支持。各国商业银行通过合并等方式扩大银行的资产规模,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外在“交易成本”内部化来降低总成本的选择的结果,它有助于内部管理的效率提高,大大减少内部管理费用,提高收益水平,增强竞争力。“交易费用”理论认为,在银行的规模相对较小时,银行运行所需要的许多资源(人、设施等)必须到市场上去即时性地“购买”,由于市场购买活动的复杂,特别是市场竞争等关系错综交织,这要消耗相当量的“交易成本”;如果银行扩大规模,通过合并等方式较长期地与更多的社会资源建立“契约关系”,即长期地雇用相对多的职员,添置相对多的设施等,把对外购买较大的“交易费用”转化为内部相对节约的管理支出,可以大大地节约银行经营的总成本。显然,这样“即时购买”与“长期契约”之间对于“交易成本”的比较,会使得任何一家银行不断地去追求某种合适的资产总量规模。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