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支持措施
(1)加大流转税的税收优惠力度:增值税方面:①改变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大小,只要财务制度健全,
会计资料齐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而对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按征收率征税,按法定税率开票。这样可以减小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和销售所带来的消极
影响。②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据测算,我国一般纳税人中的
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在4%左右,商业企业在2%左右、因此从公平的角度而言,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应超过4%,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应在2%左右。③对于一般纳税人中的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2)加快“费改税”步伐,清理对中小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收费项目多而杂是我国中小企业负担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对各项收费该取消的取消,可以改为税的尽快开征相应的税种,其余的合并成一种费,由税务部门或工商部门负责征收,这样可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便于中小企业抵制各种不合理收费,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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