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也是产生废物污染最多的阶段,因此为了发展本地经济,政府、
企业很有可能选择急功近利的经济政策来解决政绩压力、经济增长、就业压力等,往往把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环境问题被置于边缘地位,片面追求“集体”局部经济利益,很可能导致全局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结果,从而阻碍循环经济发展。并且政府自身利益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并未成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西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市场经济特性并不明显。
(三)制度效率比较低
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力主要由要素成本和交易成本决定。西部尽管存在要素成本优势,但制度因素造成循环经济的交易成本过高,制度经济绩效比较低,制约了经济竞争力的提高。这主要源于不同制度演进格局所产生的制度本身。作为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稀缺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经济绩效。虽然西部正朝着市场经济体制方向迈进,但其演进的效率、速率以及配套的各种制度的建立、发展程度较东部具有较大的差异,从而表现在循环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发展绩效上比较低。
(四)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化
现有的资源环境制度主要侧重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制度仍不健全,漏洞较多。首先,环境保护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不够,管理关系不顺,没有足够的权威,因而不能保证有效地贯彻实施,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次,政府依旧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就有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分部门的多头管理不仅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间缺乏协调、配套和整合, 而且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再次,我国在
法律中未能明确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使得公民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导致政府在监督污染排放方面成本过大。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环境污染行为的负面作用。
(五)环境产权界定困难
为了使外部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成本与利益内部化,十分有必要明确界定环境产权。但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弥散性与流动性的特点,不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如江河、大气等自然资源就十分难以界定产权。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 关于环境产权的概念还未明确界定。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另外环境属于公共物品, 环境产权的主体应是国家, 所以要研究环境产权如何进行转让和交易、如何才能对厂商产生刺激等难题; 由于环境产权交易是以排污权的需求与环境产权和排污权的供给为特征的, 还要研究如何分配排污权、如何评价排污权的使用、对富余排污权如何处理等难题。
(六)现存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冲击
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在西部更为明显。在这种二元制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城乡两大相互独立而又悬殊巨大的经济板块。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特有的城乡分割和城乡壁垒,给西部的循环经济制度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和严重障碍,对经济、社会、
政治和生态造成多种危害。
由于西部城乡企业自成系统,乡镇工业布局分散,同时对乡镇工业缺乏科学规划,使得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不少污染的项目从城市扩散到了乡村,乡村成了污染工业的避难所。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在经济结构、思想观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着相当的差距,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在乡村中无法正常开展,这也成了建立循环经济制度不可回避而且难以逾越的障碍。
(七)非正式制度方面缺位严重。
非正式制度是人类在长期交往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的总和。非正式制度通过思想意识、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软约束,激发人们的内心理念来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从而影响经济发展。西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经济模式以及较低经济生活水平,导致了整个社会对资源环境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正式制度实施的文化环境。首先,西部长期以来存在两种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倾向:一是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把发展单纯看成是一个经济问题,并把经济增长率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二是片面地理解“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资源、环境问题就可随经济的增长而自然解决。其次,缺乏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往往把自然当作为生产所利用和支配的对象。这种片面的自然观是与循环经济思想格格不入的。自然界在人类无休止的的破坏下所呈现的报复性反应,已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的自然观,开始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但是要让人们彻底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自然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再次,长期以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伦理观大行其道,其局限性就在于只考虑眼前的功利与实用,不顾及长远利益,和西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四、西部
发展循环
经济的制度保障
西部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现有利益格局,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
自然的关系和人类
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并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这必将重新构造社会价格形成机制,从而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
(一)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产权制度安排
从长期来看,西部发展循环经济需要解决的制度
问题的重点,首先是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西部资源耗竭和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产权不明晰和产权配置不当,只有明晰的产权才能对滥用资源和污染环境构成阻隔屏障。我国
法律规定的资源绝大部分属国家所有,但由于政府管理能力的限制,国家对国有资源产权的实现难以完全落实。因此,西部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是,突出所有权管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强调国家的资源收益权,使国有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充分体现,以提高资源使用成本,遏制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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