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利用粗略的替代变量来表示契约成本与政治成本。由于对所采用的一些概念还不能予以明确的解释并加以量化,验证模式中的契约成本、政治成本等只好以“替代物”来表示;
(2)限定的线性模型缺乏依据,在所假设的模型中,预测能力较低;
(3)契约中的变量都是线性的,忽视了相互之间存在着共线性。这样,要独立分析各个变量的影响就很困难;
(4)大部分实证会计理论进行的研究多限于某一时点上的对比。这种对比,究竟有多大的代表性,尚值得怀疑。
因此,实证研究在选题方面大都集中于可以取得经验数据的一些财务会计问题,但对一些会计基本理论问题却很少、甚至从不涉及,同时它很注重某些经济现象与会计的关系的研究,却常常有意或无意回避财务会计的技术方法。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一些模型中相关参数可能是言过其实的,以致有时直接和用被修整的会计信息进行不实的实证,这样产生的实证结果,就会显得过于勉强。例如,企业行为的改变究竟应归因于会计准则的变化,还是归因于经济环境的变化等。这是实证研究包括实证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中固有的缺陷。此外,由于实证会计研究难以计量企业行为的影响尤其是会计选择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因此,从统计角度而言,也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即使已试图用其它变量进行替代,也无法回避其方法论上的缺陷。
以上分析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并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规范研究的结论需要实证研究加以验证,实证研究需要规范研究的结论作为基础和前提。只重视一方面忽视另一方是有失偏颇的。归根到底,会计研究是为了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对社会有价值的成果,其研究结论要能解决会计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计实践所遇到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研究目标,采用相应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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