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戈公振的分析较为深刻些。经过一番历史考证之后,他说:“报纸之原质,质言之,即新闻公布之谓也。大凡事物之原质,其特色必具恒存性,......但一切事物,其最初所定之目的,未必完全不变,有时且发生预期以外之结果;且其作用之特色著明时,往往误认为原质之特色。不过作用之特色,并非永远不变,乃附带而生者。故恒存之特色,不能不加以承认。”从这种认识出发,他承认报纸有发表意见的功能,但同时指出:“从报纸发达史上研究,发表意见,决非报纸原质之特定色,乃附带而生者。”正是从新闻与言论(政见)的区分上,戈公振看到了报纸的共通性,进而得以肯定报业作为一种职业的独立存在。
或许有人会说,五四时期的新闻学者们不也在呐喊代表舆论、制造舆论吗?的确,徐宝璜为新闻纸之职务开列的六项中,第二、三项便是“代表舆论”和“创造舆论”,但在理解上他与新闻学启蒙者的差异很大。对代表舆论,徐宝璜解释道:“新闻纸欲尽代表舆论之职,其编辑应默察国民多数对于各重要事之舆论,取其正当者,著论立说,代为发表之。言其所欲言而又不善言者,言其所欲言而又不敢言者,斯无愧矣。”在他看来,代表舆论的职责是严肃的,而非狂热的政治自信,便可问心无愧地将任何自己的意见宣布为舆论。对“创造舆论”,他讲了三点:第一,登载之真正新闻,和盘托出事实,让阅者判断,形成舆论;第二,访问专家名人,请他们发表意见,供国人参考,唤起正常之舆论;第三,发表精确之社论,对新闻给予解释。为此编辑必须“有纯洁之精神,高尚之思想,远大之目光”。只有第三点与以往的“制造舆论”有相似之处,且加了许多限制。可以看出,无论“代表舆论”还是“创造舆论”,徐宝璜都是强调以新闻、以事实为本位这一前提。
到戈公振那里,他甚至不同意“制造舆论”这种表达。他说:“报纸者,表现一般国民之公共意志,而成立舆论者也。故记者之天职,与其谓为制造舆论,不如谓为代表舆论;更进一步言之,与其令其起而言,不如令其坐而听,耳有所听,手有所记,举凡国民欢笑呻吟哭泣之声,莫不活跃纸上,如留音机器然。则公共意志自然发现,而舆论乃有架子而非伪造。”他不仅从“天职”、从“新闻本位”来说明报纸与舆论的关系,并且看来已按捺不住对伪造舆论的愤怒。也许“留音机器”的说法讲得有些过头了,但那个时代的新闻学者对新闻学热烈地、全身心地拥抱,却是在中国新闻学史上少有的。“重视本业,勿务其他,迎合世界之新潮,发皇吾侪之美质,天职所在,其共勖之!”戈公振此番赤诚之言,并非是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呼唤,而是五四一代新闻学者的共同心声。
如果能够理解他们的话,那么就不应过于责难(用“阶级斗争”批判)他们对官报和党派机关报的厌恶,也不要指望在他们的著作里会有很多当今作为政治术语流行的“舆论监督”(有,但不多,是从新闻职业角度谈的)。他们通过对新闻学的倾心和热爱,来表达对人类精神交往进程的关注。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思想者,所思考的问题超越阶级和党派,也超越国土。
例如邵飘萍,他在《新闻学总论》里对人类交往的进化、新闻纸的 出现与人类精神交往的关系、新闻纸如何成为人类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等等问题的论述,显然已超出纯粹新闻学的业务研究范畴。他在《实际应用新闻学》里还谈及政治新闻和社会新闻,写道:“政治新闻与社会新闻,特方面之不同,其价值并无差异。若扩充社会之意义言之,则政治亦社会中所具现象之一。社会可以包括政治,政治不能包括社会,可见范围之孰大孰小。故推测人群进化之趋势,将来殆只有社会问题而无所谓政治问题。”如果说圣西门预见政治将完全为经济所包容,可以被恩格斯称为“天才的远大眼光”(49)的话,那么,并非社会学家的邵飘萍能够预见到未来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新闻将包容政治问题和政治新闻,至少够得上思想深邃吧!
再看戈公振,他所论证的报纸在交往中的位置,也颇为精彩:“盖报纸者,人类思想交通之媒介也。夫社会为有机体之组织,报纸之于社会,犹人类维持生命之血,血行停滞,则立陷于死状;思想不交通,则公共意识无由见,而社会不能存在。有报纸,则各个分子之意见与消息,可以互换而融化,而后能公同工作,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然。报纸与人生,其关系之密切如此。”把现代报纸比作人体血脉,国人早已有之,但从人类文化学角度进行论证,只有五四新思潮能提供这种条件。试比较陈衍的论述:“报馆盛行于西国,非徒使己国之人,周知四国之为也,亦将使四国之人,闻知己国之为也,使无为病夫也,亦将使四国之望吾气体者,不敢视为病夫也。”(50)尽管当时的国势已去,但顽固的天朝心态和感觉到处于弱者地位的自卑感相结合,大大妨碍了中国新闻学启蒙者站到人类和世界文化的高度,看待现代报纸,于是,报纸的通血脉作用只能用于扬国威了。
同样出于对人类精神交往的关注,中国新闻学的创立者们珍视言论出版自由,容不得任何对“天职”的横蛮干涉。例如关于新闻与法律,邵飘萍的主张是:“余个人颇觉,关于新闻纸之特别法为不可少。惟必须由新闻界联合一致,以要求立法机关制成保护之法。庶几新闻事业之地位,可以益臻于巩固。既不受行政机关非法之侵凌,更不受司法机关引用刑律之蹂躏,则言论界之尊严,方为一般社会所认识”。戈公振的主张与李大钊五四时期的看法相同,他分析说:“我国宪法应仿美国先例,以绝对自由条文,明白规定于宪法中,删去言论自由项下‘非依法律不得限制’,而加入‘人民言论出版自由不得以法律限制’一项。夫所谓绝对自由者,非绝对不受法律之制裁也,实不受专为言论出版而设之法律之制裁耳。”显然,仅仅是论证的角度不同,造成了相反的意见,从中可以感觉到的是他们共同的要求尊重新闻工作规律的愿望,以及对心灵自由的热烈追求。
我们不妨从世界文化交流的角度看中国新闻学的创立。按照传统的认识,这不过是照搬照抄西方或者说:“西化”。其实,直到五四时期,中国的新闻学才从“东化”转向”西化“。但这时用简单的“东化”、“西化”无论如何说明不了问题。五四时期的中国新闻学,应当理解为一种文化的涵化(acculturation),它表现为两种文化的渐进的交流和影响。新闻学创立者对西方现代新闻学都很熟悉,徐宝璜留学美国,任白涛、邵飘萍在日本新闻学会听过课,戈公振当时虽没有出国,却是中国全面掌握世界新闻学研究现状(英、德、日文著作)的第一人。他们同时又都是中国现代新闻业的从业者,其中邵飘萍和戈公振分别是著名的北京《京报》和上海《时报》的主编。西方的新闻学基本理论与中国当时最高水平的新闻实践相结合,是创立时期新闻学的特色。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