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际法以后人们正在探寻能够满足客观发展需要的外语教学理想,但不可能排斥语言知识的教学。
(3)语言习得论研究的习语者语言,习语者的外在因素,习语者的内在因素以及习语者的个体差异,都或显或隐地承认了语言知识教学的重要性。
(4)我国外语教学的客体、主体和环境具有必须以语言知识为立脚点的特点。
2.本文无意论述除了语言知识为立脚点以外的任何问题。至于以语言知识为立脚点的内涵则指两个:
(1)语言知识可以成为外语教学所要培植的运用语言能力之大树的根;
(2)语言知识可以成为外语教学这位三极跳远者的弹跳点。
所以,语言知识不是外语教学的目的。外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运用目的语的能力。立脚点作为根是为了长成大树,作为弹跳点是为了跳得更快更远。
3.语言知识作为立脚点的两个内涵意味着:为了实现“语言知识是外语教学立脚点”这个观点,可能产生由不同的理念、策略和方法构成的外语教学法体系或模式。这是一个值得大力研究的课题。
注:
1参见《中小学外语教学》1992年8—9期所刊《外语教学经验的统计与分析》。
2参见西南师大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英语教学的发展研究》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英语教学的现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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