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文首页  
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经济论文
证券金融
工商管理
会计审计
法学论文
医药论文
社会论文
教育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财政税收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理学论文
政治论文
文学论文
工学论文
文化论文
实用文档
应用文
自考成考
演讲稿
法律文书
子栏目导行↓
网站赞助商↓
本类热点↓
本类更新↓
03-29
热门标签↓
网摘收藏↓

歧义词引出欠条官司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点击:
载入中...
加入时间:2007-03-29
字体大小:[  ]

                 一个“还”字竟价值万金

  
     “今还欠款4000元”,是已还4000元,还是还欠4000元?借条上一个“还”字产生歧义,惹出了一场官司,而这个“还”字竟整整价值10000元。
  当事人张x 和高x 既是邻居又是同事。两年前,张x 向高x 借了14000元钱,今年7月,张x 归还高x 部分欠款后向高x 打了借条。在借条上,张x 写道:“张x 借高x 人民币14000元,今还欠款4000元。”可是张x 一直未再还款。高x 便一纸诉状将张x告到了法院,诉状称张x 尚欠其余款10000元,请求返还。
  张x 接到起诉书副本后, 找到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司法所, 称自己只欠原告4000元。 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借条存在重大歧义。 “今还欠款4000元”既可以理解为“已归还欠款4000元”, 又可以解释为“尚欠4000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一方提供的用词可合理得出两种理解时, 应选择不利于用语提供人的解释。 张x 在此案中是用语提供人, 因此对“还”字的理解应选择不利于他的解释, 也就是“还”应读“huán”, 解释为归还,那么张x 理应返还高x 10000元。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判决张x 向高x 返还欠款10000元。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唯一证据就是欠条,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广义上讲也属于合同的范畴,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案中仅有这一张欠条没有其他证据,争议的焦点是对“还”字的理解。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本案中由于欠条是单方出具,并且在书写时未与对方协商,对方可以理解为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法院认定欠条是一种格式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张先生要因用词的歧义付出代价,这样的结果对大家也是一个有益的提醒。(北京晚报)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网摘收藏:
 -> 在百度中搜索:歧义词引出欠条官司
 -> 在Google中搜索:歧义词引出欠条官司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共同合作
免费论文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范文 酷文网(www.coolwen.net) 版权所有 coolwen.net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hui_love#tom.com(为防止垃圾邮件请把#换成@)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湘ICP备07003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