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及创制民族文字方案
1956年8月,苗语科学讨论会预备会在贵阳召开,之后,第二工作队为选择苗语各方言的标准音地点进行了补充调查,写出了《苗语方言的划分和创立苗文的问题》的报告。
1956年10月底和 11月初,苗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议,在贵阳举行。出席苗语文科学讨论会的有中央和贵州、湖南、广西、云南、四川和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一、二、四工作队285位代表。苗语文科学讨论会听取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司副司长、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所筹备处主任尹育然作《关于少数民族语文工作和苗族语言文字问题》的报告,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二工作队队长马学良教授作《关于苗语方言的划分和创立苗文的问题》的报告,贵州省副省长欧百川(苗族)作《关于苗族的文字问题》的报告,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语言学顾问谢尔久琴柯教授(苏联籍语言学专家)作《论苗族的语言文字》的报告,到会代表本着发扬民主、百家争鸣的精神,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这次会议的成果:把苗语治胁?标准音点是贵州凯里挂丁乡养薅寨)、东部(标准音点是湖南花垣县吉卫乡)、西部(标准音点是贵州毕节县先进乡)、北部(标准音点是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石门坎)四个方言。
鉴于苗语方言复杂,虽然在语法上基本一致,但各个方言之间在语音、词汇等方面有很大差异。若是只创立一种苗文,显然不能适用于各个苗语方言的。因此,会议决定:苗语中部、东部、西部三个方言各创立一种文字,1905年由英国传教士柏格里编创的北部方言(即"老苗文")文字存在很多缺点,为了使这个方言文字与新创立的三种苗文的字母形式一致,以便于苗族内部的文化交流,按照北部方言区人民的要求,决定对"老苗文"进行改革。会议通过了苗语四个方言的文字方案(草案)。以上苗语方言名称,经1957年7月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关于民族语文工作座谈会"修定为:中部方言改为黔东南方言,东部方言改为湘西方言,西部方言改为川黔滇方言。北部方言改为滇东北方言。按照1957年12月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规定,上述苗语四个方言文字方案,都是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
三、新苗文创制后的社会影响
苗语四个方言文字方案(草案),报经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开始在苗族各地区试验推行,结束了苗族只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历史,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1956年人民政府帮助苗族创制了湘西苗文、黔东苗文、川黔滇苗文,改革了滇东北苗文后,试验推行黔东苗文的县(市)主要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凯里、雷山、台江、剑河、黄平、丹寨、麻江、施秉、榕江、从江、锦屏、黎平、天柱、三穗和镇远,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福泉、瓮安、荔波、三都和都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兴仁、贞丰、安龙等县,安顺地区的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以及广西的融水苗族自治县。 为了巩固和发展民族文字的试验推行工作,苗族所在的各有关省、区在民族语言委员会和语言调查工作队编译出版了各种课本、读物和语法字典辞典等工具书。并在中央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开办了民族语文系,在黔南、黔东南、毕节、安顺等地州分别建立了民族语文学校,培养了一大批民族语文的教学、研究和编译人员。
后来,在"左"的指导思想干扰下,苗族文字未能顺利推行,并从60年代初起就中断了推行工作,苗族语言文字的研究也成了禁区,大量资料被销毁,使民族语文事业受到极大的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1980年在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重申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指出"经国务院、民委批准的文字方案继续有效。应该继续试行或推行。"沉寂了20年的少数民族语文领域响起了春雷,苗族文字才又逐渐恢复推行。
第三节 苗文的社会功能
苗文创制后,发挥了很好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社会功能,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 苗文的政治功能
一方面,苗文推行后,用苗文向群众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苗族群众的政治思想水平。使群众更多地懂得了法律法规,用国家法律来保护自已、保护社会。另一方面,苗文推行后,使群众体验到了各民族间的平等气氛,提高了苗族群众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安定。贵州省各级政府主要行文以汉文为主,自治州及各县较为重视牌匾的苗文、汉文并用。80年代初台江县通过人大决议的形式使全县都挂上了苗、汉两种文字的牌匾,在一定形式上反映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现在苗族各自治地区主要在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开设有苗文专业(班)的学校挂有苗、汉两种文字的牌匾。司法方面,苗文也在起着很大作用。剑河县苗族姑娘姜通云15岁就被作为"还娘头"嫁到舅舅家当媳妇,她通过进苗文班学习逐步懂得了国家的宪法、法律,用苗文给法院写了要求离婚的诉状。法院依法审理,使她解除了这桩不合法的婚姻。这些都是苗文推行后出现的新鲜事物。
2. 苗族文化的传承功能
苗族人民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这些文化包括政治、经济、文学、艺术、医学、建筑等各个方面。由于苗族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文化传承仅靠口传心记,年长月久有些不免失真或失传。苗文创立并推行后,这些民族文化得到更好的继承和迅速传播。目前。许多专家、干部和群众用苗文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民间文学资料和古籍资料,并已有一部分编印成册出版,如《张秀眉歌》、《苗族酒歌》、《情歌》、《开亲歌》、《嘎百福歌》、《苗族古歌》等苗文书籍。黄平、施秉、凯里、麻江等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也分别出版了《理词》、《豆纽》、《十路酒歌》、《十二路苗族大歌》、《神词》、《施秉民族文学集》、《苗族理词》等苗文书籍,大大丰富了苗族群众的文化生活。这对于继承和传播苗族人民的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有关专家研究苗族的历史和风土人情以及文学艺术等方面,提供了翔实的资料。苗文的创制,对优秀的科学文化的继承和传播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医药卫生方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用苗文收集苗族药物资料近 l,000种之多,丰富了苗族医药学的宝库。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