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情报的收集,要坚持广泛全面、客观准确、快速及时、遵守法律的原则。这就要求情报中心要广辟信息来源,疏通信息渠道,把搜集犯罪信息的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还要注意讲究信息情报的质量,收集的信息情报要准确无误,与客观事实相符合,切忌主观臆想、道听途说。准确是信息情报的生命,是其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同时,信息情报的收集要注重快速反应。事实上,不仅信息情报的收集要做到快速反应,在情报工作搜集、整理、储存、利用、更新等的各个环节也都应充分体现,只有这样才能不贻误战机。特别要指出的是,职务犯罪情报收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法律工作,其必须在有关法律的约束下进行,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职务犯罪情报的收集,首先要求做好基础性情报资料的收集和利用。经过检察机关恢复以后二十多年的发展,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资料。这些积累资料,是我们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最为原始的基础。初始阶段,最为迫切的是要把这些资料汇集、加工、储存,在此基础上再不断更新、丰富犯罪信息情报库。除了专门的情报部门的情报收集外,侦查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搜集到的相关情报资料,必须通过形成一定的制度、机制汇集到情报部门,充分调动所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这在情报中心最初建立,缺乏经验,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坐堂接报,这是检察机关职能部门收集犯罪情报资料的日常工作。这是一种被动的方式。除了接受控告、举报、自首,接受有关单位移送和领导机关交办的线索外,检察机关的情报部门还要积极配合党的政策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着眼于为现实斗争服务,同打击突出犯罪问题、热点犯罪问题相结合。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针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客观实际,主动出击,对群众关心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行业、热点部位、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或者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广泛收集犯罪信息资料,拓展信息来源。
就个案来说,职务犯罪情报的收集,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侦查破案的过程。所以,侦查部门在办案中和收集证据时所使用的常规手段、方法都可以在情报收集中得到运用。但侦查实践告诉我们:情报的收集,仅仅采用常规的手段和方法是不够的。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根据特定要求、特定目标作有针对性的调查了解,要特别重视运用布控特情、专案特情等隐蔽力量以及监听、秘密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来收集情报资料和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取证难度的增加,侦查重心的转移,初查重要性的提升,利用秘密侦查手段搜集情报资料和证据材料尤显重要和必要。
(2)职务犯罪情报的管理。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来的职务犯罪情报,一般都是原始的、零散的、表面的东西,甚至有错误的、虚假的、无关的、过时的情报,往往不能直接使用。职务犯罪情报的管理,就是对收集来的情报资料,进行集中加工处理,按照一定的规律加以整理、分类、鉴别、储存,从而使犯罪情报资料条理化、系统化、规范化,以便于检索应用,有效地发挥作用。专门化的情报管理,有利于解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部门因人员更替、案件了结使一些情报资料流失而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有利于职务犯罪情报的综合利用,有利于侦查工作的长期发展。
凡是情报都是有用的,也就是说具有使用价值,能够为侦查办案和预防犯罪服务。这是情报价值性的体现。但是,职务犯罪情报从来源开始,经历收集工作到加工处理阶段,其间要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情报的可靠性程度发生变化。因此,情报的鉴别就显得格外重要了。这是情报利用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内容错误、虚假、无关、过时的情报,不仅不会对侦查工作产生积极作用,相反往往还会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情报的鉴别,可以确定情报价值的大小、可靠性程度,并对情报利用的效果进行预测。对收集来的职务犯罪情报,根据其来源、收集方法和途径及其加工方法的不同,进行甄别评判,有利于情报的进一步有序化,真正体现情报的价值,为侦查工作输送合格的、有效的、可靠的情报。
情报不仅仅是收集而来的信息,它还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的结果。因此,在实践中,不能仅仅停留在资料的汇总这种简单的工作上。对汇集来的情报资料,结合过去已有的信息,结合侦查犯罪的需要进行分析研究,才能倍增地发挥情报资料的作用。应该说过去检察机关在这个问题上是重视不够的。没有专门的机构、没有专门的力量,缺乏专业知识,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专职的情报中心的建立将可以改变这种被动落后的局面,从而大大提高情报资料的利用效率。
目前,在检察机关情报资料的管理,尤其是储存、检索、传递、利用,主要还是以手工操作为主或者是手工操作与电脑自动化操作混合运用,还远远达不到情报资料自动化管理的要求。即使是相当一部分检察机关建成了内部网络系统,也因为各自为阵达不到联网的要求而不能提供可以利用的平台,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动化管理代表了情报管理的发展方向。职务犯罪情报网络的建设,应当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之后,逐渐地向自动化管理方向发展,并形成一个不断扩大的大网络,充分发挥其信息量大、反应灵敏快捷的特长。
职务犯罪情报的管理,保持信道畅通无阻非常重要。情报管理机关内部、情报网络之间、情报中心与情报使用部门之间畅顺的联系,必将极大的提高情报的利用效率,从而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益。为此,必须设计符合客观实际的软件程序,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以保证情报传递的通畅。
情报管理工作中,情报系统的维护、情报资料的不断更新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情报资料在经过整理规范、编排储存之后,还要建立一套增、删、改的制度,不断更新,经常保持情报资料的准确性,才能有效地发挥情报的作用。
情报中心是一个情报的收集中心、管理中心,还应是情报的服务中心。服务是情报中心的终结目的。因此,情报中心应当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一切以服务为出发点,为职务犯罪的侦查和预防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事实上,情报中心与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是一种配合和互补的关系。情报中心除了通过专门工作收集一部分情报外,其他相当一部分来源于侦查部门。侦查部门通过日常工作所掌握的信息,为职务犯罪情报的积累、丰富、更新提供了重要的源泉,而且它们本身就是职务犯罪情报网络的一个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反过来,情报中心通过自己的专业性工作,通过对情报资料的加工处理、规范化、系统化,又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提供支援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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