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二,同一书中单列的总户数与各地或分类具体数字之和不同。共3例:1.建隆元年。《长编》卷l载:朝廷根据各地提供的户数升降天下县望,“凡望县五十,户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十;紧县六十七,户二十二万八千六百九十三;上县八十九,户二十一万八千二百八十;中县一百一十五,户一十七万九千三十;中下县一百一十,户五万九千七百七十。总九十六万七千三百五十三户。注:按总数不符,应作九十六万七千四百四十三户。”分类数之和多出90户。《玉海》所载分类数与《长编》同,但总数作967553户,反而少110户。另有《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所载总数与《长编》同,但其分类数中紧县户数作271693户,差别更大。唯有《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两类一致,都是967353户,与《长编》、《玉海》的分类数对照,可知这两书的望县户数应为“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中县户数应为“一十七万九千三”,原末尾均衍出“十”字。此数应以《宋会要·方域》所载为准。2.元丰二年。《文献通考》所引毕仲衍的《经进中书备对》内,全国总户数为14852684,但下载各路户数之和却为14543264,相差309420户。主要原因之一,是各路户数不完整,缺开封府、梓州路、夔州路3地的客户数。而《元丰九域志》所载这3地的客户总数为480427户,若借此补加,则为15023691户,又比总数多出171007户,仍不一致。故而此数存疑。是年应以《元丰九域志》户数为准。3.崇宁元年。《宋史·地理志序》载崇宁元年总数为20264307户,但下载各州户数之和则为17301008户,相差2963299户。主要原因是,《宋史·地理志》中,广东、广西、夔州路的户数并非崇宁元年的户数,而是元丰年间的户数;福建的福州、泉州、南剑州、漳州、汀州、邵武军6地,虽标明为崇宁数,实际上也是完全抄自《元丰九域志》,[13]以上各地22年户数变化情况没有得到如实反映;更应指出的是,另有28州军(不含南宋所置者)根本没有户数记载。因此崇宁元年总户数应以《宋史·地理志序》所载的为准。
其三,不同书籍的差异。同一年代的户数在不同书籍中不同,是一个最为复杂而且难以判别的问题。除了上述传抄刊刻之误等原因外,另一主要原因就是户数统计来源不同,因而差异较大。天圣七年2个数字相差40万,前后相比,应以《通考》等书所载为准。庆历二年前2个数字相差12余万,因为差异小,前后数比较难以判断孰是孰非,暂可存疑。庆历八年2个数字相差24万余,经前后年代户数参照,应以《长编》等书所载为准。元丰元年后2个数字相差164万余,当以《宋会要》所载为准。元丰三年后3个数字相差265万余,应以《元丰九域志》所载为准。崇宁元年前2个数字相差24万余,经与前后年代户数年递增率测算比较,《宋史·地理志序》等书所载数较为适宜,应以为准。
2.宋初两朝户数揭秘。
表中显示的宋初两朝户数,呈现出一大特点,即起伏很大。以《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为高峰,前后都很低。此前户数低,原因之一是因为宋太祖朝还有3个割据政权没有收复,但建隆元年的总户数过低,则是令人生疑的。此后户数又大幅度下降,宋太宗至道年间突然减少230余万,更是不合常理,需要认真研究。
宋太祖朝户数的剧增,主要是统一战争胜利的结果。乾德元年(963年)平荆南,得142300户;平湖南,得97388户。乾德三年(965年)平后蜀,得534029户。开宝四年(971年)平南汉,得170263户。开宝八年(975年)平南唐,得655065户。所收复的5国,共得1599045户。马端临将此数与宋初户数相加,为2566398户,指出这是引自《长编》但与引自《宋会要》的开宝九年总户数3090504不合,以为“当考”。[14](卷11《户口二》)其实这并非二书数据来源不同的误差,户数不能如此机械相加。开宝九年多出的524106户,当是宋政府原有户数及较早收复的诸国户数自然增长的结果。表中所列“太祖朝”的2508965户,则可能是建隆元年户数与收复的诸国户数相加所得,由于上述5国户数在许多书中不相同,故有数万差别,也在情理之中。
宋太宗时又收复3国。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献出漳、泉二州,得151978户。同年钱叔以吴越归宋,得550680户。次年平北汉,得35220户。共得737878户。加上宋太祖末年的户数,约为380余万户,再加上至太平兴国末年的自然增长户数,约为400万户左右。然而,《太平寰宇记》的统计却是6499145户,七八年间竟然猛增200多万户,增长率为62%,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定有异常。
在宋代史籍中,《太平寰宇记》是各种户数统计最详细的,表中所列户数,是当时宋朝版图之内州郡的户数,相当可靠。那么,这就意味着宋太祖朝的户数有问题。事实上果然有问题。
上文说到建隆元年的户数过低,并非主观臆断,而是与后周户数相比得出的疑问。赵匡胤陈桥兵变,继承的是后周的江山。后周显德五年十月,“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下诸州检定民租。周显德六年春,诸道使臣回,总计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15](卷146《食货志》)则显德六年的总户数为2309812户。显德六年(959年)距建隆元年(960年)仅1年,但宋初的户数为何仅仅96万余呢?
一个重大问题就这样被揭露出来了。建隆元年公布的户数,如前文所说,目的是“有司请据诸道所具版籍之数,升降天下县望”,故而先制定的是“以四千户以上为望……”,再公布各等县的数量和户数,最后公布的是总户数。[1](卷1建隆元年十月壬申)问题的关键在于,县望等级的确定,依据的并不是总户数,而仅是主户。《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与上文内容相同,但讲的更具体明确:“今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吏部格式》引建隆元年敕云:“应天下县据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6](卷10《户口》);《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也载:“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取四千户已上为望……”;宋真宗景德四年又重申:“诏诸路所供升降户口,自今招到及创居户,委的开落得帐上荒税合该升降,即拨入主户供申。内分烟析生,不增税赋及新收不纳税浮居客户,并不得虚计在内,方得结罪保明,申奏升降。[2](《食货》11之2、69之78)特意强调必须是纳税的主户才算数,并要地方官结罪担保,违者即受法律制裁,以示严肃性。宋神宗熙宁七年,梓夔路察访司向朝廷提交申请报告说:“遂州青石县、合州赤水县主户各及三千已上,昨并废为镇,人不以为便,乞仍旧为县。”遂获批准。[1](卷252熙宁七年四月甲午)主户3000以上,已符合中下县的标准,因而重又恢复县制。表明以主户数量升降县等是切实长期执行的。以上情况证实,建隆元年的户数只是主户数,根本不包括广大客户,而后周显德六年的户数才是总户数,也可视为建隆元年的宋朝总户数。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