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言之,不同的文化传统在宏观上对腐败的影响是一个常数(量),文化较多地与腐败行为发生的必然性相联系,而较少地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相联系。影响腐败行为发生可能性的主要是非正式制度以外的因素,如正式制度的缺陷或缺失。而恰恰是“可能性”决定了“腐败水平”。
3.上述模型、模式图从个体腐败行为发生的角度出发,考察了抽象的腐败水平概念,同时又视腐败行为为一个行为选择过程,在作出一定假定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正式制度的不同方面对权力腐败心理于行为的过程的影响,在理论上试图论证正式制度与腐败水平的相关性。
经过深思熟虑的科学的比较完善的正式制度与非科学的、不完善不成熟的正式制度比较而言,的确在权力运作体制方面、权力主体管理体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后者显然决定了更高水平的腐败。
一个基本结论是:我国当前腐败水平较高的原因在于正式制度缺陷,尤其是激励因素不足。因此腐败治理对策研究方面,在正式制度的变革、创新过程中,应当注重制度“激励”功能,而不是仅仅注重“约束”功能,要考虑用富有激励的制度安排,如公平竞争的选举制度、相对优越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从根本上保证政府官员的忠诚、廉洁、公正、效率。
4. 目前,制度分析与行为分析相结合已成为国际学术界的发展趋势。诺斯曾指出,将个人选择与制度加之于个人选择范围上的约束整合起来,乃是将社会科学研究统一起来的一个主要步骤。[2]而国际有影响的经济学、政治学流派都开始了制度分析与行为分析的整合工作。如,“诺斯的新制度学派,目前正试图将心理学和认知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引入制度演变的微观过程中来;阿克劳夫领导的一小群学者,致力于所谓‘PSA-Economics(P,心理学;S,社会学;A,人类学;Economics,经济学)’的创建” ;以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 马奇和约翰• 奥尔森为代表的新制度政治学家,“力图把制度研究和行为研究结合起来,从而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政治学研究的新方向”。[1]在国内,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文献,有学者开始采取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范式研究权力腐败。[13][14][15]
制度分析与行为分析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集体主义”两种思路融合在一起,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试图在腐败研究中实现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的统一、归纳分析与演绎分析的统一、历史过程与逻辑过程的统一。本文仅仅介绍了笔者正在尝试的工作。期待更多学者用新方法、新思路来研究腐败和腐败水平问题。
Wang Lixin, Gu Zhimin
The combination of systematic analysis and behavioral analysis represents a new orientation in political research. Synthesizing the theory about human behavior from behavior science and new systematic economics, the thesis induces ’the systematic-behavioral analyzing model of behavior ’ and applies it in the research of corrupted behavior of public authority. As a result, the thesis puts forth the occurring model of corrupted behavior of public authority and the level model of corruption. The model argues that the occurrence of corrupted behavior of public authority is the interplay of authority subject and systematic environment; the level of authority corruption mainly depends on formal system.
the corruption; the level of corruption; systematic analysis; behavioral analy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