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参与主体
作者:许琳 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 【 文献号 】1-557
【原文出处】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
【原刊地名】西安
【原刊期号】200003
【原刊页号】82~87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011
【 标 题 】论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参与主体
【英文标题】On the participating bodies of the contemporary charitablecause in ChinaXU Lin(Department of Applied Social Science,Northwest University,Xi’an 710069,China)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99CSH003)
【 作 者 】许琳
【作者简介】许琳(1961-),女,陕西韩城人,西北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经济学硕士,西北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研究。 西北大学 应用社会科学系,陕西 西安 710069
【内容提要】认为慈善事业的组织基础和实施主体是民间非盈利性公益社会团体,我国当代慈善事业参与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首先,慈善机构和人道主义救援组织是我国慈善事业的骨干力量;其次,其他非盈利性公益社会团体、某些事业团体、宗教组织是慈善事业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多元主体的参与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大程度上开发和利用社会的慈善资源。
【英文摘要】Private 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s for the public goodare the organizational basis and the executive bodies of thecharitable cause.In China,the participating bodies of thecontemporary charitable cause present the characteristic ofdifferentiation.The participation of different kinds ofbodies can exploit social charitable resources in a widersphere and to a greater extent.
【关 键 词】慈善/慈善事业/社会脆弱群体/人道主义charity/the charitable cause/the weak population of society/humanitarianism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0)03-0082-06
一
慈善事业是指众多的社会成员建立在志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救助行为。它通过合法的社会中介组织,以社会捐献的方式,按特定的需要,把可汇聚的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用于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受助者。慈善事业以社会成员的慈爱之心为道德基础,以人道主义为思想基础,以社会捐助为经济基础, 以民间公益团体为组织基础,以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为发展基础,它属于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发展民间慈善事业正是当代社会得以化解诸多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条重要而有效的途径。慈善事业不仅能有效地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对处于困境而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更多的来自社会的援助和关爱,促进社会的安定,减少社会贫困现象,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而且,慈善事业还能直接弘扬优良的社会道德,净化社会风气,推动全社会道德文明建设,从而最终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慈善事业正是以其独特的功能,发展成为一种由民间推动并能够获得政府支持的国际性潮流。
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同情弱者、济世为怀的传统美德,慈善事业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儒家讲仁者爱人,佛家讲慈悲为怀。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慈善道德积淀。与古代、近代的自发、分散、随机性的慈善活动不同,现代慈善事业有社会化、经常化、规模化的特点,突出社会各阶层成员的广泛参与性。慈善事业是社会性事业,而非单个的慈善活动和个体的慈善行为,只有社会性的慈善行为才真正构成慈善事业的主体。既然是一项事业,而不是个别的零星的活动,就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来运作,以保证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最有效地开发和运用慈善资源,同时面向所有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并保持它的经常性、持续性、规范性和相对稳定性。
近十年来,伴随改革开放带来的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面对贫困人口、灾民、孤老残幼、失业人口等社会脆弱群体的扶困需求,我国国民的慈善意识再度觉醒,民族优秀传统与道德逐渐回归,慈善事业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政府和社会舆论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从事慈善事业的民间公益社会团体不断涌现。
二
在进行了调查、考察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
1.专门的慈善机构
我国最大的慈善机构当属中华慈善总会。她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共有团体会员82个。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华慈善总会是在著名的大慈善家、全国政协副主席赵朴初的最先提议下于1994年正式成立的。她的成立极大地推动了全国范围内慈善事业的发展,她把筹集善款、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公益慈善援助等作为其主要任务。1995年起正式开展慈善募集和社会救助活动,其援助原则是根据可筹集的慈善资源,首先选择社会脆弱群体中有特殊困难的人群和极贫地区人口为援助对象,优先选择与受援对象需求有密切关系和持久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中华慈善总会开创的第一个慈善项目是为患唇腭裂的孤儿做矫治手术,美国埃克森有限公司提供了第一笔捐款,项目从山西大同做起,逐步扩展到西北、西南的贫困地区。由于有后续捐款的支持,这个原计划实施3年的项目被一再延长,成为长期项目,它给福利院患有唇腭裂的孤儿和一些贫困地区贫困家庭中的唇腭裂患儿带来了福音。截止1998年底,中华慈善总会筹资共计400多万元,为3500多名患有唇腭裂的儿童实施手术,并全部获得成功。[2]中华慈善总会现又与美国的慈善组织“微笑列车”达成意向,在3年内给全国所有唇腭裂患者施行缝合手术。[1]
从1997年4月到1998年8月,中华慈善总会在甘肃干旱贫困地区实施“慈善雨水积蓄工程”。这项慈善工程共资助12767个缺水农户,建成13226口水窑,硬化116.98万平方米集雨面,解决了榆中、定西、会宁、正宁、秦安5县28乡136村58395人和58002头牲畜的饮水困难。[3]这里的百姓感激中华慈善总会为他们引来了慈善之水、爱心之水、救命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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