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政治伦理结构——治国
在上述“五伦”中,“君臣有义”就是治国方面的政治伦理结构(注意:此“臣”包括“民”,即“臣民”)。这种结构在《尚书·洪范》中已有相当充分的表述,诸如“八政”“皇极”“三德”。儒家对君臣关系之关注,乃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孔子曾经将全部人伦问题概括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子路》),问题在于:这种关注的实质何在?其实,儒家关于政治伦理结构的思想源于周公,周公早已建构了如下一种三角关系:
天
↙ ↖
王 → 民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环状结构:天决定着王,王决定着民,民决定着天。(45) 儒家的不同派别,不过侧重这个三角的某一条边。民直接决定天,即间接决定王,这就是孟子所倡导的“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
在儒家,基于作为当时的主导意识的宗法观念,政治伦理不过是宗法伦理的映射,所以历代君主常标榜“以孝治天下”。但是这种政治伦理结构的根本还是心灵伦理结构,即“治国”是“修身”的映射。这就是孟子讲的“居仁由义”:“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尽心上》)居仁即据于心,由义即行于政。所以他说:“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孙丑上》);反之,“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滕文公下》)。《中庸》也讲:“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智、仁、勇是心灵伦理结构的确立,它能映射而推衍出治国之道。
4.人际伦理结构——平天下
在五伦中,“朋友有信”是最富于现代精神的。朋友一伦的提出及得到强调,是因为人际关系不止父子、君臣,“平天下”也不仅仅是政治伦理问题,必须回答其他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儒家建立了两个层次的映射:一是“朋友”关系的映射,即把天下人都视为朋友;二是更进一步的“兄弟”关系的映射,即把天下人都视为兄弟:“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民,吾同胞”(张载《西铭》)。这里仍然是以家庭伦理关系视为映射推衍的根据。
这方面,儒家提出了“信”的伦理原则。“信”就是“诚”(二字同源),故孟子说:“有诸己之谓信。”(《尽心下》)“信”之为“诚”,当然本之心灵结构,所以归根到底,“朋友有信”也是心灵结构的关系映射。孟子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离娄上》)这是推己及人的映射推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梁惠王上》)所谓“推恩”,就是推爱。
5.世界伦理结构——及于物
这种“推”不仅及于所有人,还及于所有物,遍及宇宙世界。所以,儒家所理解的宇宙,是一个伦理的世界。这与西方现代的“意义世界”观念具有相通之处,区别在于:西方的世界观仍是一个实体的集合,儒家的世界观则是一个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不是自然的(46),而是人伦的。西方关于“意义世界”的观念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科学主义的建构,如分析哲学的逻辑语义学的“意义”理论;一是人文主义的建构,如某些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47)。后者更为接近中国儒家的传统。但是儒家建构的意义世界不仅是人文的,而且是人伦的:我们记得前文说过,儒家之赖以进行关系推衍的元结构“两仪”和“五行”,本身就已经是伦理的结构。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伦理学本身就有存在论的意义。
儒家传统是通过“推”、亦即纯粹关系映射推衍来建构其伦理世界,这种“推”的两大层次是:推己及人,推人及物。这就是孟子讲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上》);“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尽心上》)。在这方面,张载的《西铭》是个典型的文本,他把天地人物视为一个伦理世界,最后得出了一个著名命题:“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所有的物都是我的朋友。
至此,儒家通过纯粹关系映射推衍,由心性论而推出了伦理学的全部原则(参见表四),整个宇宙因此而呈现为一个伦理意义世界。我们现在换个角度来看,《大学》三纲八目的推衍程序也可分为这样两大阶段:修(格致诚正)是“仁”,齐、治、平是“义”。韩愈说过:“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原道》)以“行而宜”(适宜、适当、恰当)释“义”,这是中国哲学各家的共识。我这里想讨论的,是中国“义”“仁义”的观念和西方“正义”的观念。西方所谓“正义”(justice)具有这些基本语义:适当,恰当,正当,正义,公正,公平。这些语义其实正是汉语“义”“宜”的意思。换句话说,“义”即儒家的“正义”观念。但是,西方的正义观念根据于理性,而儒家的正义观念根据于情感:义出于仁,仁乃是爱,爱属于情,情即是性。(48)正义是仁爱的映射,仁爱是心性的映射,这就是儒家伦理学的精神实质。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我按儒家的思维推衍形式,从心性论推出了伦理学,这并不意味着我已经采取了儒家的立场。其理由很简单:我可能并不采纳儒家的那种思维推衍形式,甚至于并不采纳儒家的初始预设条件。但这同时也并不意味着我已经采取了西方哲学的立场,理由都是一样的。问题在于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那是王国维所说的:可爱的不可信,可信的不可爱。在这点上,我是同意康德的:意志(考虑到中国哲学,还应该加上情感)高于理性。至于意志、包括情感的普遍性,那是只能另文讨论的问题了,我只是想指出一种事实:中国人认为这样一种思维形式是合理的、自明的,恰如西方人认为那样一种思维形式是合理的、自明的。于是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他们何以如此认为?显然,这里还存在着一种更高的“理”,然而这个“理”却不是思维本身的事情、而显然是所谓“信念的确立”(皮尔士语)问题了。但这个问题却不是本文的任务。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