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三,放弃自律,追随无耻。
人总是环境的产物。荀子曾经说过:“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在良好的环境中,人们常常会养成好的观念和品质;在不良的环境中,人们常常会养成不好的观念品质。如果一个人*无耻的行径得到了好处,而付出的成本甚低,或者根本得不到任何惩处和社会舆论贬抑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就可能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一些道德水平不高、自律精神差的人就会去仿效他。如果后来的仿效者也同样获得了实惠而得不到制裁的话,就必然会有更多的仿效者出现。这就是坏榜样的力量。
在日常生活中,此类的事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一人走路抄近道践踏草坪,后面就有人跟着践踏过去。一人不排队,后面就会有更多的人拥挤上来。一人把垃圾扔在不该扔的地方,后面就会有很多人也会把垃圾往那里扔。那些后来践踏草坪的人,不排队加塞儿的人,乱扔垃圾的人,未必不知这样做有损自己的文明形象,但前边的人做了,他们也就追随着做了。在政治领域中,类似的现象也同样普遍。上级搞大贪污,下级会搞小贪污;上级搞大浮夸,下级会搞小浮夸;市里敢向省里虚报,县里就敢向市里虚报;一个人给单位的领导拍马屁得到了好处,这个单位就会很快出现一批马屁精。这种上行下效、从枉走邪的现象如果大面积地发生,就必然会导致社会羞耻感的普遍下降,从而使社会风气迅速变坏。
其四,对于不正之风和无耻现象的麻木和容忍。
俗语有云:“天天见怪,见怪不怪。”一些不良的、无耻的现象见得多了,人们就很容易产生耻感麻木。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人虽然有一定的知耻之心,一般不愿意与无耻者同流合污,但又不愿意与种种无耻现象作斗争,采取了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爱憎感不分明,放弃对不良现象的批评和斗争,是耻感弱化的表现。这种主观上对于无耻行为的容忍,在客观上则是对无耻之人的纵容。
上述种种现象破坏了社会规则的效力,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腐化了社会风气。这种情况如果发展到了严重的程度,结果必然是有纪不守,有规不循,正事邪办,直事歪办,最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把这种颠倒的荣辱观颠倒过来。
错误的荣辱观是如何滋生的
应该说,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社会风气在总体上是朝着文明、健康、向上的方面发展的。无耻之人毕竟是极少数,而且也很不得人心。然而,这极少数人对于社会风气的腐蚀却不容忽视。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必然性。我们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而改革时代的特点就是某些既有的观念和规则被废弃或搁置,某些新树立的观念和规则也难以马上建立健全,而且也一时难以发挥全部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定程度的观念包括荣辱观念的多元和混乱是带有必然性的现象。中国历史上数次改革都曾经出现过此类情形。当今的改革是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改革都不能比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新旧道德观念的冲突,西方道德观念的影响,各种思潮的激荡,都对人们荣辱观念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一方面,我们应该肯定现在社会风气、荣辱观念方面的问题是社会前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社会衰落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像中国历史上的保守主义者那样用道德的评价来否定改革,走回头路;另一方面,也应该特别重视社会风气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重视知耻感的培养,采取有力的措施,改善社会风气,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
怎样才能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
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的政治智慧,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在治国安邦问题上的高瞻远瞩。讲话对于分清是非、善恶、荣辱的界限,对于在全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树立了一个鲜明的标准,对于如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对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八荣八耻”作为社会主义公民应该树立的荣辱观,是对有关公民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的补充和发展。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但这个先进文化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文化。少数先进分子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设良好社会风气问题上当然应该走在前面,但只*少数先进分子是不够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要广泛深入地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地依*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调动起来了,一切邪恶和不良现象将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