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城镇的户籍开放。从 1998年开始名地逐步开放小城市户籍,中西部地区开放步伐比较大。1998年贵州省在10个小城镇进行试点直贵州省公安厅的《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在小城镇中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合法的固定居所后居住满两年,就可以办理小城镇的常住户口,并且不允许收取城镇增容费。1999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在《赤峰市小城镇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有本地农业户口的人,只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签有中长期劳动合同,可以本人办理小城镇户口。在市辖区的建制镇购买价值5万元以上、在县城购买价值2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办理2人的小城镇户口。
2000年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名地小城镇户籍的开放速度也相应加速。2000年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在《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凡在县城关镇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固定合法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
5.对专门人才的开放。1999年上海市制定了吸引国内优秀人才到上海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对人才的界定范围相当宽,并且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上海作为我国户籍控制最严厉的城市之一,其对人才入户的开放态度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很大的反响。2000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调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西安市区落户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凡是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管有没有在西安市找到工作均可先在市区落户。
6.部分内地城市的开放。2000年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部分户口政策的意见》规定,除了贵阳市的两个区之外,省内其他城镇中有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居民和外地人结婚,其配偶可以在该居民所在城镇落户。贵阳市的两个区则要婚后5年才可落户。2001年甘肃省张掖市的《张掖市城镇户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该市驻地的建成区、镇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有固定合法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其本人及亲属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这-政策的实施,基本上取消了从 1958年开始的户口制度。以西部地区为先驱的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对户口制度产生根本上的冲击。
四、城镇户籍管理改革的若干问题
人为地把人分成城市与乡村身份,并且以血统的延续而加以继承,这同人与人之间是应该平等的基本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历史已跨入21世纪,如果对这种户籍制度再不加以改革,就更显得荒谬。然而要对一个存在近半个世纪的制度加以改革,不可能没有问题产生。这里就几个问题提出初步的探讨。
第一,城镇户籍价值的新内含。随着改革的发展,今天城镇居民与农民基本上不需要依靠计划来保障粮食等生活用品供应,城镇户籍在这方而的价值已经基本消失。但是在新的年代城镇户籍的价值从其他方而显现出来,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保障与就业保护。
第二,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在城镇户籍改革过程中,如何协调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问题之一。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对城镇户籍的价值是采取淡化政策的,而地方政府则趋向于显化,这是各自利益不同的结果。中央政府想改革不合理的城市户籍政策,而地方政府要为改革付出成本。因此会从减少成本的角度出发,尽可能从户籍制度上收回成本,甚至于谋取利益。由于地方政府要负担有城镇户籍人口的社会保障,随着社会保障的范围扩大和水平提高,这种负担会越来越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城镇户籍改革会存在担心,对于这个问题根本出路是改变目前主要由地、县级财政负担社会保障的方法,否则在一些地方财政紧张的地区,城镇户籍改革给他们带来的成本将会比较大。
第三,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在珠江三角洲的不少地方,外来人口数量远远高于本地人例如 1998年东莞市长安镇有外来人口 30.1万人,而当地户籍人口只有 3 .3万人.前者是后者的9倍多。另外还有许多城镇的外来人口是户籍人口的数倍。这种地方的城镇户籍改革,显然不能采取西部地区那种简单开放的方式。
注:
①李若建:《利益群体、组织荆度和产权对城市人口管理的影响》 ,《南方人口》第2001年第1期。
②韩俊:《当代衣村经济形势透视与近代改革思路》,《中国衣村经济》1994年第1期。
③左鹏、周青:《户口买卖与户籍制度改革》,《中国人口科学》2000年第2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l990年度与1993年度)群众出版杜 1991年 、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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