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自1985年实施以来,历经4次调整,但当前的出口退税政策在决策机制、对产业结构升级引导作用、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等方面依然存在
问题并带来贸易摩擦增多、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难以实现等后果,因此为提高政策绩效,亟待从完善出口退税决策机制、实施差别性出口退税政策等方面进行出口退税机制的进一步改革。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绩效、建议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等税款退还给出口
企业的一种制度。长期以来,出口退税对扩大我国的商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增加就业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是1985 年建立的。自1985 年以来,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共进行过三次调整。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我国又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一次结构性调整 [1]。虽然几次调整使得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效果在改善,但与此同时,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或正在
影响着我国的出口贸易和
经济发展。探讨这些问题并找出解决的办法,从而提高出口退税政策的运行绩效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主要探讨了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提高出口退税政策运行绩效的思路。
一、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2004年改革后的出口退税政策仍存在问题并带来贸易摩擦增多、延缓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部分地区出口积极性受到制约等后果。
(一)出口退税政策缺乏长远规划和连贯性
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制订缺乏长远规划和连贯性。以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政策为例,如表1所示,在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3月14日的半年时间内,对此两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共实施了3次变动。在2005年世界石油价格大幅上升而国内汽油市场出现和国际市场价格倒挂现象,不少石油加工企业为获取更大利润而争相出口汽油,从而引发国内部分地区因汽油市场供应不足产生“油荒”现象的形势下,为增加国内市场供应,
中国政府自2005年9月1日开始中止了汽油和石脑油分别享受的11%和13%的出口退税。但在国际石油价格没有明显回落,地区冲突和国际
政治影响石油价格的因素没有彻底消除的情况下,短短4个月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恢复了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与2005年相同。中国是石油进口大国,国内每年50%左右的石油需要进口,并且国内油价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策依然坚持出口退税,等于是在鼓励石油加工企业的出口,而石油加工企业出口的增加,必然会严重影响到国内石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的稳定。在国际油价依然处于
历史高位之时,政策应该是以保持国内石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的稳定为主,此时恢复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显然有些不合时宜。由于国际油价持续高位运行,自2006年3月14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暂停了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样,从2005年9月到2006年3月的半年时间里我国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政策就经历了3次变动,这种政策的非连贯性必然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出口带来不利的影响。
表1 中国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政策变动(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
时间 政策
2005年9月1日 中止汽油(11%)、石脑油(13%)的出口退税
2006年1月1日 恢复汽油(11%)、石脑油(13%)的出口退税
2006年3月14日 暂停汽油、石脑油的出口退税
(二)出口退税政策对贸易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不强并加剧了贸易摩擦。
目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依然主要集中在一些如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钢铁等资源消耗型产业中,这些产业缺乏
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主要是以劳动力的低成本为竞争优势,对价格非常敏感,低价格是这些企业在国际上竞争的“法宝”。而出口退税的政策会使这些企业的出口成本下降,必然导致企业更加依赖于低价竞销,从而引发国际贸易摩擦与争端。虽然2004年的出口退税政策对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为13%,且2006年9月14日的新政策将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但企业仍然可以通过降低劳动力成本或偷税漏税等方式来消化,所以2004年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没有能减少这些行业的出口量,并导致了国际贸易争端的加剧,如中美和中欧的纺织品贸易争端。而2006年新政的出台是否能减少纺织品出口还有待观察。
(三)普遍适应性的出口退税政策使部分企业过度追求短期利润,导致贸易结构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转变的目标难以实现。
在国家的出口退税优惠政策鼓励下,生产型的企业具有极大的出口积极性,但是普遍适应性的出口退税政策使劳动密集产品和资源消耗型产品的生产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投入动力,只是满足于当前低层次产业结构下的产品出口,以赚取国家的出口退税补贴,以出口退税的税款作为企业赢利的目标,这样就导致企业单纯的追求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得到更多的出口退税,相反如果实施技术创新必然会进行较大的投入,增加企业产品的成本,从而影响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的利润率普遍不高,很多行业的利润率还不到10%,而2006年新政中纺织行业等行业11%的出口退税率对企业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的,这样也使得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转而以出口退税的税款作为企业赢利的目标,在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商品结构基础上扩大生产和出口规模,企业短期行为较为明显。这样虽然国家的外汇收入大幅增加,但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没有提高,贸易结构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商品为主转变的目标未能实现,并且在低层次竞争下还出现了部分产品出口利润逐年下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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