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网络时代会计基本理论的变更和发展
(一)、网络时代的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人们在会计实践活动中对客观经济环境中产生的最为基本的观念做出的总结,是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的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事物和会计对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所做出的合乎逻辑的判断,是决定会计运行的基本前提和制约条件。现行的会计假设是与“实体企业”经济环境基本适应的,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会计基本假设将有新的内涵、新的发展。
1、 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假设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在网络社会中,经济活动的网络化和数字化使企业突破了传统的活动空间,进入媒体世界,会计主体的外延不断变化,使会计主体对应于“虚”、“实”两个空间,如全球最大的网上书店Amazon就是个虚拟企业(Virtual Firm),这种公司利用现代化信息沟通技术将众多公司或企业组成一个网络组织,具有一个公司或企业所不能具备的市场能力。作为一种有独立的供应商、制造商、生产商及顾客,以各自相对独立的优势为节点而组成的网络,往往是各个网络成员出于自身的某种战略考虑而临时组建的动态合作方式。这种临时网络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完整的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虚拟企业以高度发达的通信、信息技术为必要的物质基础支持,通过合作进行竞争,具有高度的弹性与灵活性,在网络空间中迅速重构和解散,导致会计主体多元化和不确定性,甚至具有自己的现金流量和负债的单一产品都可以形成一个报告主体。
因此笔者认为,网络化经济环境中“会计主体”假设应具备以下特征:(1)它应是具有特定财产的经济实体,并有经济业务或事项发生;(2)它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其经济业务或事项应能明显地区别于其他“会计主体”;(3)它应有资金的管理、使用权,应能进行经济核算并对外报告经济活动状况或业绩;(4)它应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有相应的技术技能;(5)它应不断地与周边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因此,在网络化经济环境中,会计主体的新概念应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项目合作为目标的社会组织集合体”。其会计活动空间范围可以包括传统会计系统界定的“实”的物理空间中的公司、企业、集团及其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组织、责任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基金组织、独资企业等,亦可涵盖以网络“虚”的媒体空间为主的“网络公司”、“虚拟企业”等网络化开放式公司、组织、社团等临时性结盟组织。
2、 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股份公司的出现、两权分离、有限责任股权分散、现代化大生产的大规模投入,使持续经营成为一种客观需要。会计不能建立在突如其来的终止企业营业活动的可能性的基础上。
但虚拟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打破联合公司的时间间隔,属于临时性结盟且分合迅速,具有随时性和随机性,是一种动态的有其适应能力的组织。市场机遇是虚拟企业建立的前提(多是基于具体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合作),虚拟企业随机遇获得而产生并随其消亡而解体。1994年展出的新型宽体客机波音777就是一例。该客机由美、英、法、加、日等国大公司的34个工作小组共同完成。整个过程完全在网络上进行,依靠网上信息的充分交流和计算机仿真技术的应用,各零部件之间拟合度十分精确,组装中没有出现一次返工。对于这种虚拟公司来说,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的许多会计处理方法显然不再合适,因为它违背了持续经营假设的基本前提——假定会计主体在可能预见的未来不被解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