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2005》P337、P342
说明:1、2005年没有具体数据资料,但不会低于2003年的幅度,则合计就达到一万亿元。
2、挖潜改造资金和三项费用也有用于非国有企业,其它两项全部用于国有企业。
二、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
钟伟(2004)分析出:国有企业运用廉价资金,给中国银行体系带来的损失每年在1500-1700亿之间。这还不包括本应由市场定价,但却被作为国债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而占用的银行资金的损失部分。合计存款人损失和银行损失两项,资金定价和配置的非市场化至少带来了每年2000亿左右的直接损失。
随着转轨过程中的国有企业的效益不断下滑,导致银行的大量贷款沉淀形成巨不良贷款,但由于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及相关政策,国有企业不能大面积破产,国有商业银行还得承担着大量政策性或准政策性业务,继续维持企业生存。1994 年为例,四大国有银行当年的贷款总额为四万亿元,其中 70% 以上贷给了国有企业,即银行向国有企业的贷款额为2万8千亿元。[2]
国有银行的贷款对象一向有以所有制性质划分的传统,国有银行贷款给有国家及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觉得较为“安全”,而且以非国有为主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难以形成放贷的“规模经济”效果,再加上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赢利能力加强,国有银行也实行商业化改革,建立起以利润指标为核心的多目标考核制度,其贷款对象则重点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赢利企业为主。以短期贷款为例,2001-2004年国有独资企业短期贷款在占国家银行短期贷款总额比例平均为73%(表3)。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的倾斜在此可见一斑。
表3、国家银行对国有企业短期贷款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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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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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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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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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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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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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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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银行短期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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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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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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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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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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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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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有企业短期贷款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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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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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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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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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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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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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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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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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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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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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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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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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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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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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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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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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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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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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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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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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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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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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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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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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贷款占短期贷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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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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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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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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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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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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