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糟糕,就在于设计者没有想到这一提议无异于饮鸩止渴。企业因债务负担过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影响生存,这仅仅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受高债率困扰的企业,其发生困难的根子往往不是债务本身,而是投入的产出率大低;不是被银行抽走的利润大多,而是自身产生的利润太少。有材料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利润率己下降到3%以下,大大低于银行贷款利率。1996年上半年,国家计委对上海6匕京等八省市25s6家企业亏损原因的调查显示,造成企业亏损的宏观管理因素占9.2%,政策性因素为9.09%,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因素则占81.7%。对这种效益低下、盈利能力太差的企业,用非经济手段实行“债权改股权”,从实质上讲,只不过是企业以出让一部分并无实际价值的“产权”为手段,将银行利润亦即另一部分国有资产的应有收益作为“暗贴”据为已有。这样虽可暂时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却并不能促使企业为提高资金回报率而做相应的努力,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说它是“饮鸩止渴”,是因为银行在行政干预下,被迫将每年可带来一定收益的债权变成得不到保障的“股权”以后,只会使银行泥足深陷,最终结果是使银行在目前这种微盈实亏的状态下走向危机深渊,导致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的“股份制改造”结果不理想的原因,就在于对经营者行为和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校正机制,这一点已经在第一章 中详细谈到过,“债权改股权”最后面临的也将是同样的问题。
总之,自1994年以来,中国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大,其客观因素是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如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汇率并轨斤(率提高、社会保障、利税转轨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集中在一起,一时让企业难以消化,但这些困难从根本上来说,是旧体制多年积蓄的矛盾所致,总根源应该是政府职能转换与政府改革问题。随着改革的日渐深入,企业和政府已经处于两种不同的体制之中:企业早已在市场机制中运转,而政府管理企业却基本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管理原则和框架,仍然置身市场之外。而10多年改革的经验证明,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政府是关键。可以说,经济体制改革从
字面上来看是个经济问题,但从根子上说是个政治问题。如果只将国有企业改革当做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来看,根本无法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这十步能不能走完,实际上全看政府改革能不能完成。经济改革已搞了10多年,政治体制改革也应提上日程来。前一阶段“避开体制内矛盾,在体制外搞示范”的改革思路,已经充分发挥了其瓦解传统体制的作用,但体制内的矛盾最终还是不能回避。就日前情况来看,政府不改革,政企分开就是句空话,国有企业改革也根本找不到出路。
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相关性问题
主要讨论企业如何才能偿还职工的历史债务。现在大家均寄望子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但就是没有想到一条:社会保险体制改革要成功,不仅取决于有多少人参加了社会保险,还要取决于我国的社会保险有多少积累。本节还举例说明了社会保险的“深圳模式”为什么能成功的几个具体原因,指出在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企业效益低下、失业人口日渐增多的情况下,将为企业解除负担的希望完全寄托在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上,实际上将会是“远水不解近渴”。
正如作者在前文所述,在国有企业改革中,除了经济问题之外,还有几个社会问题一直处于被回避状态,其中之一就是企业对职工的历史债务问题。中国工人为什么一直对“铁饭碗”比较留恋?原因很简单,在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之初,中国就面临着庞大的失业人口没有工作的问题,当时是采取低工资、多就业的方法,消化了大量过剩劳动力。所以只对少数有才能的人来说,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才限制了他们的择业
自由。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已经很不容易,因为这意味着能从国家那里获得医疗保健、幼儿教育、住房、娱乐设施、退休待遇等一切福利,而国有企业职工过去及现在的工资显然并没包括医疗保健、住房基金和退休金等,只是基本生活费用。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一旦改革,就面临着偿付职工退休金。医疗保健、住房补贴等历史债务问题。而且现在国有企业要加大改革力度,就得裁汰冗员,但这样将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富余人员一下推向社会,社会能不能承受?被裁减人员能不能承受?这些问题都是无法离开政治可行性去讨论的问题。所以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越到后来,改革的难度越大。即便是最坚定的改革者,也必须不断地寻找加大改革力度和维持社会安定之间的平衡点。因为如果失去安
定的社会环境,任何改革的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
正因为如此,前面讲的企业的“三座大山”之中的两座,即冗员和企业办社会问题决没有可能在社会保险体制尚未建立或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获得解决。我国现在进行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为什么看来有实施可能的几个模式,如广东模式、海南模式、深圳模式都不能作为全国经验,就是因为这几个地方从全局上看,恰恰都不是国有企业的重地,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份额不像其它地方那样高,如广东的国有企业仅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中占三分之一。更兼在长期的市场经济氛围中运作,这些地方的国有企业中的一部分已较能适应现在的市场游戏规则,故此其改革经验在很大程度上没法被东北、上海等国有企业集中之地所仿效。即以广东而论,这个省的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广州与韶关,在其它地方如南海、顺德、中山、佛山等“四小虎”,其它所有制类型的新兴企业非常活跃;更兼改革18年已经为其累积了经济实力,因而这个省有能力调动全局力量进行高难度的社会保险体制改革,海南与深圳的情况也都是如此——当然这还只是从总体上进行分析,其实在这些地方,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也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以深圳为例,1996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新制度将不分所有制,不分企业、事业单位,全部都纳入新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今后数年内,还要将个体户、私营企业等全部纳入这一社会保险体制。深圳市能够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其特定的社会条件:首先,深圳市社会保险起步早,早在1982年,就已经进行以合同制职工为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单项改革;1985年又开始在国有企业职工中实行统筹养老保险;1987年进一步将临时工纳入这一范围;在积累大量经验的基础上,1992年进入第三阶段,开始进行综合改革。这次改革对以前的改革作了全面调整,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将所有的企业职工都纳入改革范围。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建立了个人专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这一制度,这一资金筹集模式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提高公众的参保意识起了很大促进作用,得到了国家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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