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口一元片区的欧式风情建筑,历经百年沧桑,逐渐完善最终形成今天的格局,早已习惯武汉人的歇住,尤其是一家一户长幼有序浓缩儒教文化精髓的居住程式,以被誉为中国传统住宅文化的集大成。但是经历了三个历史“高峰”的今天,已成为拥挤和落后的指针。这三个高峰分别是:民国以后大批贫民出现在城市,大杂院始露端倪;“文革”以后房管所只管公房,打破了一户一院制,分割成多家;“改革”后的今天,生活条件改善,但在新建筑购需矛盾中,搭棚建舍,扩大居住面积,如今的欧式风情已成为大杂院,人满为患,违建乱搭,安全隐患触目惊心,力图改造迫在眉睫。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对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有了新的要求,而老式住宅因为取暖、上下水、电气、电讯等基础设施不健全,基本生活难以实现。因此,旧城改造的推土机启动声响时,这里的居民是翘首以待,期望从此能住进楼房,而老旧建筑的文化价值不言而喻。如何最大化地实现其使用价值,是必须攻克难关的。怎样既享受文化底蕴,又住得舒适。那么,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居住功能是首要前提。
从1990年开始,武汉对旧城区进行了长达十年的“危旧房改造“(简称“危改“)。危改基本上采取的是“成片拆除、统一规划与重建“的大规模改造方式,存在明显的简单化倾向,被武汉老百姓谑称为“三光“改造(房拆光、树砍光、人搬光)。
首先,由于这种改造方式耗资巨大,而政府又不可能提供这么多资金,因此在资金上依赖商业性的房地产投资,导致改造工程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很显然,开发商是以“商业价值高低“,而不是“危房状况“来确定改造项目的,这就造成许多质量较好的房屋首先被拆除,而大量真正危房却长期得不到及时改造。
其次,大规模改造采取简单化的“一刀切“,不仅彻底破坏了当地历经数百年形成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而且令地价和楼价上涨,使大部分原有居民和小本工商业无法返回(一些居民甚至因此失去主要收入来源),昔日富有人情味的社区荡然无存。
“光拆不行,完全不拆也不行”一元片欧式建筑蕴藏着百年历史文化。如采取“推光头式”的旧城改造,不仅失去了旧时代的风貌,同时也失去了地理图标,抹去了历史的痕迹。武汉就不是武汉了。一元片百年租界欧式建筑,尽管基础好,由于多年失修,加上乱搭乱盖,多数已成危房,再加上经济发展中的挖墙打洞开门面,危机四起。按照老式建筑的保护分类,既可采取保护式、改善式、修复式进行运作,以旧整旧、以旧复旧,整旧如新的进行人性化的改造。“从增加居住的舒适度着手”保留好其历史文化。
在大规模改造中,由于整个环境是一次性完成,因此,规划设计人员很难在实施过程中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工程完成后即使出现各种问题,也很难修正,导致改造后的小区缺乏历史底蕴,在空间上单调乏味。正如英国建筑学家G·迪克斯所言,“一个充满活力的街区总是既有新建筑又有旧建筑,而如果全是某一时期的建筑,只能说这个街区已经停止了生命”。
从城市设计角度关于加强武汉一元片区旧城保护的几点探讨
今天,人们已经清楚地看见1950年代未采纳“梁陈方案“给不仅仅是北京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不能不感叹梁思成等人当年的远见卓识。当然,城市规划是不可逆转的,“梁、陈“当年设计的那种“双城“形态今天已经很难能再实现了。但是,“梁、陈方案“所传递的战略性思想在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武汉至今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是继续“以旧城为中心“发展,继续向旧城拥挤,还是努力向更大的发展空间进行积极的“疏解“?
当代大城市(特别是城市中心有大面积老街区的大城市),为了避免或减弱单中心聚焦带来的恶果,更不再局限于单一中心的城市形态,而是向多中心城市或城市群的方向发展。例如:法国巴黎为了保护其老城,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在老城外规划两条平行的轴线,并在轴线上规划了一系列新城,避免城市发展向老城聚焦。同期,巴黎政府还在位于传统城市轴线与新轴线交叉点上,投资建设德方斯新都心。目前,德方斯已颇具规模,与老城成鼎足之势,不仅吸引了大量的城市活动,而且还为巴黎创造了一个新的都市形象。
“武汉是著名的古都,是国家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必须保护古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整体格局“。应该进一步强调的是,“整体保护“并不是要“一切复旧“,而是指必须在“整体“的观念下,在控制旧城内新建筑的体量和规模的同时,保持历史街区城市空间发展的“动态整体性“(Growing Wholeness,Christopher Alexander1987),即:遵循旧城的固有肌理及其演变规律,保持传统城市空间的有机秩序及其历史延续性。这种“动态整体性“体现在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法上,就是笔者和一些学人近年来一直在倡导的“小规模改造“。
这里所说的小规模改造,是相对前述大规模“危旧房改造“而言的。它包括一系列主要以使用者为主体,以解决使用者实际问题为目的,规模较小的物质环境建设活动,如小规模的住房改建(Rebuilding)、翻建(Renovation)、加建(Infilling〕、卫生设施改造(Sanitation)、修缮(Restoration)、养护(Maintenance)、以及由政府和居民合作的社区环境整治和改善(Neighborhood Environmental Enhancement)等,不仅包括住房条件的更新、改善,也涉及社区的就业、生活与工作环境的整体改善和提高。
众所周知,无论中西方,这种以居民为主体的小规模改造由来已久,是城市环境新陈代谢的一种基本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小规模改造受到长期的、人为的抑制,其结果是阻遏甚至中断了旧城住房的自然更新进程,最终导致旧城内出现大量危旧房急待改造的局面③。1990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大规模危改在旧城内面临各种困境,小规模改造又重新在一些地区悄然而起,并出现了一些比较成功的实例。相对大规模改造而言,小规模改造的最突出优点就是它的“小而灵活性“(Small & Smart)。与大规模改造相比,无论是在资金筹措、建筑施工,还是在拆迁安置方面,小规模改造都明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小规模改造一般以居民为主体,能够充分调动居民自身的积极性,不仅可以吸引相当数量的小规模资金投入到旧城的居住环境营建上,摆脱旧城更新受制于房地产商的不良局面,而且还使改造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能够比较细致妥善地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同时,由于改造规模小,资金在筹集与运作中的中间环节也比较少,因此,改造的成本也比较低,远远低于大规模改造。此外,小规模改造一次性投资少,易受现状环境和现有技术条件的制约,反而更容易与旧城历史环境相协调。这实际上是一种“活着“的传统。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