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最为活跃的是居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居民在股市上的投资大都不是直接投资于企业,属于虚拟资本的运动,而不是现实资本的运动。居民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有两类:一是获得股息;二是获得转让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投资股票参与分红获取股息,实际上就同银行储蓄一样,投资者仅仅是以单纯的资本所有者的身份获取资本收入。而股票转让收入就同其资产价格相关。证券收入不是由现实的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期收入决定的,因而其收入具有投机性。就如马克思所说,“信用在这里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资产价格反映资本市场资产的供求。供求关系取决于个人对资产的偏好。与这些偏好相关的不是具体的资产,而是这些资产所具有的前景和风险。显然证券转让的收入与其说是剥削收入,不如说是风险收入。
进一步分析投入企业的私人资本所取得的收入,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剥削收入。本文的判断是,只有在资本雇佣其他要素的场合所取得的收入才是剥削收入,如果资本是被其他要素利用所取得的所有权收入,就不一定是剥削收入。
在每个发展阶段,各种要素的作用不可能是等量齐观的,其中必定有某一种要素起决定性作用,其他要素依附于其发挥作用。例如,资本是经济增长诸要素中的一种。在不同的增长阶段,资本在诸要素组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它可能将其他要素组合进经济过程,也可能被其他要素组合,依附于其他要素发挥作用。
经济发展到现在这个时代,各种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知识、技术、管理和企业家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要素。在许多方面,资本不再是起主动性作用的要素,它可能被其他要素所利用或雇佣,而不是它利用和雇佣其他要素。特别是构成企业股权结构的不仅仅是投入的资本,还有技术股、经营者股权。在这里资本收入与其他要素收入一样,仅仅是要素所有权收入而已,不存在谁剥削谁的问题。
在以股份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中,出资者和法人财产权分离,出资者在投入企业资本后既不能抽出资本,也不能处置资本。对资本具有处置权和控制权的是企业经理。这些企业经理可能不持有企业股权,但可以支配和处置数量可观的出资者的资本。钱得勒在1977年出版的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中描述了现代公司中“企业的管理和它的所有权分开”的状况:企业所有权变得极为分散,股东无法参与或影响企业决策。企业完全被支薪的经理人员所控制。公司对于所有者来说只是收入的来源,而不再是可管理的企业了。显然,它与传统的企业不同,不是资本利用和雇佣企业家,而是企业家雇佣和利用资本。在这种公司中资本所有者得到的收入,与其说是剥削收入,不如说是风险收入,或者说是机会收入。原因是:第一,由于企业投资者不参与管理和控制企业,它对企业的投资是有风险的。第二,对投资者来说,将资本投入企业还是投入银行本身就是一种风险选择,如果说银行利息是其投资的机会成本的话,在企业中的资本收入就是机会收入。
在马克思的分析中,不执行资本职能的资本收入和执行资本职能的收入都属于剩余价值分割(因而是剥削收入的分割),产业资本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私人资本收入是否也要以此为依据进行判断。这需要研究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在现代经济中,投入企业的资本、技术、企业家等要素实际上都会作为企业股权结构的组成部分参与分配。因此,企业就是各种要素的集合,企业中的收入分配是根据企业中投入要素的比例及相应的作用安排的。这就是美国经济学家尤金.法马说的:“在企业中,每种要素都是由某个人拥有的。企业只是一个合同集,而这些合同不过是规定投入品的联合方式以创造产出以及从产出中获得的收入在投入品间的分配方式。”从这种合同关系中,各种要素的收入均是要素所有权收入。资本收入也不例外。制度经济学理论把企业看作是“合同订立关系的连接,它的特征是在组织的资产和现金流上存在着可分割的剩余索取权。这些剩余索取权一般无需其他订约人的同意即可出售”。这意味着这里的分配比例是由合同安排的,代理人(经营管理者)对资本可得收入起着实际的决定性作用。
当然,企业家(经营者)利用资本一般是指股权分散的公司制企业中的状况。而在股权集中或一股独大的公司中,可能谈不上企业家雇佣资本,但仍然可以发现大资本雇佣和利用小资本的情况。在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持有公司股票的私人投资实际上都是被大股东所利用的,而大股东基本上是国有资本。在这里将私人资本收入称为剥削收入,更是没有道理的。
再看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的风险投资。在现代经济中,科技企业的创办者往往是有专利等科技成果,缺乏创业资本,于是风险投资应运而生。与高科技产业化相关,风险投资作为创业投资具有如下主要特征:一以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为投资对象,二采取股权投资形式,三不以长期作企业股东为目标,而是在科技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就要退出,以便进行新的风险投资。从风险投资与科技企业的关系来说,究竟是谁雇佣谁?明显的事实是,风险企业不同于物质资本雇佣劳动和技术的传统企业,是知识和技术雇佣资本,是知识资本家雇佣货币资本家。
高科技的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即使在美国成功机率一般只有20%。因此风险投资收入实际上是风险收入。而且,风险投资者与其他投资不同,他不只是为科技企业通过资金,还要为之提供有关管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这样,风险投资收入作为创业利润是科技企业给予的投资回报,其中包括其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收入, 对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承担者的补偿。这种收入也不是剥削收入。更何况,现在的风险投资一般采取基金形式。其来源多元,政府、居民和企业将资金交给专业投资者理财。
在现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结构中,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要素报酬,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形成股权的不仅有投入资本的股权,还有技术股,企业家股,以及各种无形资产所形成的股权。物质资本股权在企业股权中的比例明显下降。在这种股权结构中所形成的收入,没有必要将其中的哪一种收入称为剥削收入。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制度的演变,资本被其他要素并入经济过程,被其他要素雇佣,可能会成为趋势,由此产生的生产力不是资本生产力,而是其他要素生产力。如人力资本生产力,知识资本生产力。收益的更大份额不是归物质资本,而是归人力资本、归知识资本,这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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