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只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因此,加快工程造价领域的立法,并以此为契机制定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配套
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5) 设中的监理工程师要转化为FIDIC合同条款中要求的角色,使之真正成为独立工程师,服务于工程建设。另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
企业也应主动扩大自身的服务范围。为委托方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咨询和管理服务,提高执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6) 信息化作为我国
现代化建设的重要
内容已经在各个待业受到高度重视,"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已经成为我国推进信息、
网络进行管理、收集、
分析、整理和发布各类工程造价信息,使之更快捷、更
科学地为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必须加快建立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的投入和建设,包括劳务、材料、设备等价格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造价指标信息系统以及有关建设工程政策、
计算机报价系统、网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械信息等,为政府和社会投资或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为我国工程建设逐步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创造条件。
总之,加入WTO,不仅给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挑战,而且也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向前
发展的一次难得的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WTO的各种游戏规则,坚持辩证否定的态度,借鉴别国先进经验,
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推进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和咨询业向前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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