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检验各变量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我们对经济增长方程进行回归估计,同时进行拟合误差对比检验。在这里主要关注FD 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因为财政分权是我们研究的重点,但与此同时FRD、RW、KR、SD 对估计结果的影响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些因素与财政分权有着显著的线性关系。
综上,回归方程:
GGDP=-2.633+0.0665*FD+0.6841*FD-1-0.146
1*FRD+0.0172*RW+3.4311*KR-1.7108* SD
由于我们研究的重点是日本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对经济增长方程进行了回归估计。在经济增长方程的回归估计结果中,明显地看出当期的财政分权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系数仅为0.0665,因而具有不明显的正面影响,而前一期的财政分权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系数为0.6841,则具有明显的正面影响,这是由于财政分权效果的滞后性所引起的,一项政策实施后,其效果往往不会在当期予以体现,而是会在下一期中予以体现。因而我们可以得出:财政分权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增长,而不是对经济增长起着阻碍作用。日本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不仅仅是因为财政分权适应了其经济发展的水平,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更为重要的是:日本财政分权使得地方政府在拥有了一定自主权的基础上,地方经济得以充分发展。一些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教育发达的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起来,这其中所产生的外部性会带动其他地区相应发展起来,从而推动了全国经济的增长,并且提高了全国的福利水平。例如东京、大阪等城市经济的发展便是得益于财政分权,再加之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教育的支撑,使其经济的增长令人刮目。
经济增长除了受到财政分权水平的影响外,还受到其它因素或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在经济增长方程的回归估计结果中, 收入自主权的系数为-0.1461,它对经济增长则起着负面影响,这主要是由于收入自主权的扩大会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所造成的,因而日本在进行财政分权时,要在不影响国家总体宏观调控能力的基础上,适度进行收入自主权的下放。私人资本投资增长率的系数为3.4311,它对经济增长起着明显的促进作用。日本作为一个科技强国,其资本主要流向高科技产业,资本的回报率高,而且收效快,因而资本是日本经济增长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财政分权的实施,可以使地方较集中地将私人资本投入到自身有优势的产业,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私人资本投资的增长率。地区相对富裕度的系数为0.0172,它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地区分享的国库支出金的系数为-1.7108,它对经济增长起阻碍作用,这是由于贫穷地区对国库支出金的依赖性所造成的,长期以往贫穷地区在生产过程中缺乏积极性,从而阻碍全国经济的总体增长。经济增长方程的样本决定系数R2 为0.9974,修正后的R2 为0.9922,说明了经济增长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由方程中的变量来解释。通过GGDP 拟合误差对比检验以及GGDP 理论数据和实际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我们所选取的解释变量FD、FD-1、FRD、RW、KR、SD 对GGDP 的增长有着很好的解释性,误差很小。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收入自主权水平和国库支出金占总支出的比例这两个因素对经济增长起着阻碍作用。因而,在制定并实施财政分权政策时应注意调整好收入自主权水平的标准,同时,应适当缩小国库支出金的比例,在政策上对贫穷地区予以帮助,而不是在资金上予以帮助。
四、主要结论
本文在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文献进行简单回顾的基础上,借鉴Zhang 和Zou(1998)的模型,构建了日本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模型,并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日本采取财政分权后地方政府在支出领域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而且推动了全国经济的增长;(2)财政分权与财政收入的自主权是存在正相关关系,收入自主权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影响,这与有关研究的结论不同。相关的文献认为,日本的地方财政制度能够很好地协调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持田信树,2003);(3)地区分享的国库支出金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显;(4)在影响增长的各因素中,财政分权的贡献度小于私人资本投资,同时又大于地区相对富裕度的影响程度。对日本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问题的实证分析透视了日本财政分权的特征及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财政分权理论将分权视为向地方政府授权的方法,使之在决策上有某种自主权。这种方法有3种类型:分权、委托和转让。通过分权,中央政府对于其任命并对其上一级负责的地方官员给予某种自主权,也就是将决策权再分配到中央政府内部的各级政府中。委托则是地方政府须服务从上一级政府做出的严格规定,并对此负有责任。至于转让则是强调地方选举出来的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主权。根据以上定义,日本政府内部关系的呈现为委托和转让的混合体。日本地方长官虽然是选举产生,但是支出和收入的自主权十分有限。
虽然日本的地方支出占总支出较大的比例,并且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但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自主权十分有限。相当数额的支出权在中央各部门,中央政府对地方支出拥有自由栽量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职责划分不明确,把日本视为实行分权制国家是不恰当的。因此,日本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在于调整支出责任分配本身,而是需要对设计、实施和筹资这3 项责任进行重新界定,以明确和增加地方政府支出自主权。日本的地方政府地方税收收入比例相对比较高,但由于决定税基和税率的灵活性受到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几乎很难做到按照效率和地方自治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对其选民负责。因此,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地位、增加地方政府制定税率和税基的收入自主权是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的重要途径。此外,这种严重的地方垂直财政不平衡致使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依赖,这是损害日本财政分权绩效的重要特征。因此,必须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地方政府增加自有收入的努力,增加地方财政自治,协调财政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