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应加大垂直兼并和混合兼并的力度,将目前大中小企业直接面对面的竞争变为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和分层次的竞争,并通过合适的产业组织政策指导下的企业自主联合、自由兼并、跨国发展、多样化经营,促进一批代表国家竞争实力的世界级企业的成长,充分发挥其在未来经济格局中的骨干作用,这是我国跨入21世纪后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四、实现我国产业有效竞争目标的政策设计要点
虽然过度竞争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由此便认定竞争有害并企图采取削弱竞争的做法,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市场竞争虽然造成了弱肉强食的残酷争夺,甚至存在着“市场失败”的种种诱因,但迄今为止人们尚没有发现比市场竞争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二是发生于我国一些产业的过度竞争现象主要不是竞争本身带来的,而是行政性垄断“封堵”导致的资源流动限制的结果。因此,解决我国过度竞争问题的出发点不是要限制竞争,而是要拆除导致过度竞争的制度性障碍,还自由竞争以本来的面目。
设计维护市场机制作用、实现我国产业的有效竞争目标的政策,反垄断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议题。垄断有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之分,反垄断的指向应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结构。在我国应特别注重消除行政性垄断行为。根据上面的分析,行政性垄断行为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对一些产业的直接经营和产业禁入制度,造成这些部门的企业经营上的低效率以及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夺;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分化进入壁垒、保护地方市场、限制企业退出等行为直接介入市场竞争过程,是当前我国一些产业发生过度竞争现象的最重要的原因。不同于发达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产集中形成的垄断,我国的行政性垄断表现为政企合一的体制性垄断,具有强烈的超经济性、保守性和封闭性,并广泛存在于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中。要解决行政性垄断行为除了通过经济立法的形式解除对一些行业的进入限制外,还需要通过完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现有的财税体制消除行政部门来自行政干预的利益激励。此外,精简政府机构,转换政府职能,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可能是消除行政性垄断的更为“治本”的措施。
厂商通过价格协调式卡特尔进行非价格竞争,曾被国内一些学者看作是消除过度竞争、实现有效竞争目标的有效措施。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不仅这种价格协调在经济萧条时往往很难实现,即使暂时协调成功,其暗含的一些企业降价抛售以期扩大产量和利润的诱因常常使协调趋于崩溃。大企业能否容忍这种抛售,
取决于抛售的幅度、萧条时期的长度以及产品差异化的程度。当抛售幅度过大以致严重影响到大企业的生存时,大企业就会进行彻底的报复。这种情况下的价格战一直会持续到将实行抛售的周边企业挤出市场。即使在构成垄断核心的大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这样的诱因,即在暗中协调的时期,在面临萧条时与其依照协定的占有率压缩产量,还不如打破协定,追求自己的利益。价格协调的不稳定性经常会使产业陷入企业间相互报复的价格战漩涡。显然,作为实现产业有效竞争的政策性考虑,不应允许这种出于垄断目的限制竞争并导致过度竞争的垄断行为合法存在。
作为政府基于反垄断目的而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之一,降低进入壁垒或制止其上升是促进竞争的一项有用的手段。自然的低进入壁垒或政策性降低进入壁垒可能会导致新企业的过度进入,引起产业经营状况的恶化,这在我国已有教训。提高进入壁垒或创建政策性进入壁垒虽然可能缓解由于过度竞争带来的产业经营不利状况,但这样做剥夺和限制了潜在竞争者的进入机会,有悖于机会均等这一自由竞争的最基本的原则,因而有可能破坏竞争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政策性进入壁垒虽然有可能改善产业中现有企业的竞争境况,但将引起社会成员之间的再分配问题;如果政府机构以消除过度竞争为借口,对企业进入进行所谓的“相机抉择”,还会诱发政府官员的各种“创租”活动,其后果将更为严重。因此,重要的不是降低或提高进入壁垒,而是清除政策性壁垒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产业所既有的基于技术经济特点的自然壁垒,这是我国产业走向有效竞争的必然选择。
从一个较长的时期考虑,今后应把消除过高的市场退出壁垒作为实现我国产业有效竞争的关键措施。政府政策的侧重点除了坚决拆除行政性退出壁垒,还应注重完善生产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体系和机能,减少由于市场组织的相对落后给企业退出带来的市场成本。对于已经发生过度竞争且出现持续性生产能力过剩的衰退型产业,政府政策应致力于促使该领域的劳动力和资本等向工资率、利润率更高的其他产业顺利转移的产业援助,通过对企业技术上、经营上的指导,帮助筹集转产资金的融资,以及对转行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及其他援助措施等,都是最为有效的政策。在过渡期,适时地采取价格卡特尔以及保护政策有时是必要的,但不可一味任其持续下去,否则效率差的企业得不到淘汰,会引起从社会角度看的资源配置的帕雷托劣化。
解决过度投资、重复建设所带来的产业过度竞争,政府政策应注意将产业发展与产业布局调整结合起来。这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大中小企业的竞争关系;二是如何处理农业产业化与城市工业发展的关系。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解决大中小企业恶性竞争关系的出路是实行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零部件或生产工艺的系列下包制,即在大企业周围聚集一批为之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建立起比较稳定、有序的协同竞争关系以替代现有的重复性竞争。农村产业化应把农村和城市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城市现有生产能力,或就地联合,或异地转移。在统一的工业化和市场下考虑产业布局。如果能够在实行规模经济的同时,通过企业间专业化协作的改组,妥善处理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问题,则以重复建设为特征的过度竞争现象必然大大减少,有序而又不失效率的产业有效竞争的局面将会尽快来临。
【参考文献】
[1]Clark,J.M.,Toward a concept of workable competi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40,vol.30.
[2]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卷1[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3]肯尼斯·W·克拉克森、罗杰·勒鲁瓦·米勒。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
[4]Sosnick,Stephen H.,A critique of concepts of workable competition,Quarterly Journal ofEconomics,1958,Vol.72(Au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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