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梁景和:《清末国民意识与参政意识研究》,湖南教育出版局社,长沙,1999年。
12.梁小民:〈弗莱堡学派〉,武汉出版社,武汉,1996年。
13.邱成利、冯杰:“‘苏南模式’的发展及其路径依赖”,载《中国工业经济》,2000年第7期。
14.桑兵:《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生活·读数·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5年。
15.沈怀玉:《清末地方自治之萌芽(1898-1908)》,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集刊第9期。
16.唐忠、孔祥智:《中国乡镇企业经济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0年。
17.熊彼特,约瑟夫:《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商务印书馆,北京,1999年。
18.汪丁丁:“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上)”,载〈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6年。
19.张仁寿、李红:《温州模式研究》(中国现实经济丛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0年。
20.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1999年。
21.赵伟:“温州力量”,载〈经济学消息报〉,1999年11月26日,第1、3版。
22.周明生:“体制创新——面对新世纪的重大抉择”,载《中国改革》,2000年9月。
23.佐佐木信彰:《中国现阶段经济分析—来自日本的观察和评价》,吉林人民出版社,长春,1999年。
24.Hayek,F.(1968/1969):Der Wettbewerb als Entdeckungsverfahren ,in:derselbe ,Freiburger Studien -Gesammelte Aufsaetze,Tuebingen,S.249-265.
25.Krugman,Paul :The Self-Organizing Economy,Blackwell Publishers ,Cambridge/Oxford,1996.
26.Herrmann-Pillath ,Carsten:"Wirtschaftspolitische Steuerung versus institutionelleSelbstorganisation politisch-oekonomischer Systeme:Die Transformation post-sozialistischerVolkswirtschaften",in :Selbstorganisation.Jahrbuch fuer Komplexitaet in denNatur-,Sozial-und Geisteswissenschaften,Band 9,Dunker &Humblt,Berlin1998,S.333-357.
-------------------
[1]此文的主要写作思路源于作者与《中国高速增长地域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作者陈建军博士最近在浙江大学探讨的结果。特此感谢陈博士的支持和帮助。
[2]乡镇集体企业定义在此并不特别确切,但由于本文主要从产权和制度角度观察工业化模式,该定义已经足够明晰。
[3]我们在此愿意向许多仍然动辄就以"经济管理"为题大写特写的同仁提出批评。凯恩斯创造了“需求管理”(demand management )一词,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误导。诚然,需求管理工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各国经济提供了反周期操作和稳定经济运作的手段,但这并不能意味着政府的作用可以替代市场的作用。政府的“需求管理”作用仍应以促进市场和竞争的运作为其限度。德国人把"demand management"译为"Nachfragesteuerung “,即”需求调控“,这一译法更为贴切,更少计划或者干预色彩。如果我国教科书采用”需求调控“译法的话,政策效果可能少一些扰动性和干预性。实际上,凯恩斯本人虽则在30年代就提出其干预主义理论,但到了其晚年,他却又重新皈依自由主义。
[4]何梦笔教授是这样解释的:(1)从直觉看,转型的制度条件(不管是初始条件还是框架条件)将被认作制度变迁的独立根源,而不是简约为个体的利益和政治决策。(2)从形式看,转型可以作为一种动态系统来分析,在其中,除了外生变量(政策变量、资本配备、世界经济框架条件等)之外,还有转型的初始条件(比如计划经济的正式制度)以及各转型状态(系观察者为便于分析而分断)的特定顺序决定了当前系统的状态;(3)从分析角度看,这可能意味着,除了个体的决策和利益格局之外,还要把制度层面看作为转型过程中因果因素的独立类型;这产生自这样一种状况:制度虽然是受利益引导的个体行为的产物,但往往是往往难以躲过的约束。出于这一原因,制度无一例外地成为体制变迁的因子之一(Herrmann-Pillath,同上,第336-337页)。
[5]严格地讲,村一级管理机关不能称作为地方政府。
[6]陈建军博士最近认为,乡镇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似乎更是一种民间经济力量,称之为市场资源的外在表象,是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利用民间的资源优势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地方住民福利最大化的比较合适的形式,当然这里有和政府的政策主张妥协甚至是迎合的一面,包括利用政府资源的一面。但乡镇企业包括集体乡镇企业从主流讲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是市场资源的产物。在这里,特别是在经济领域,陈倾向于把乡镇村的干部更多的定位于"民"而非"官",其强有力的理由之一是,这些人来自于当地住民,他们和当地住民的信息沟通程度要远大于他们和中央政府的,他们的经济利益主要依赖于他们所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当地住民福利的增加,而非国家的工资。陈指出,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乡镇企业的自组织学习过程会导致其在寻找更加合适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方面获得成功,人们用不着过分敏感于其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起伏。
[7]樊纲博士对笔者的看法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地方干部虽然控制乡镇集体企业,但是这种乡镇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后者属于无人真正负责,前者有人负责,即有地方干部负责,而且受到监督的程度比较大。他认为乡镇集体企业的社区职能至少在过渡时期非常重要。本文认为乡镇集体企业的社会政策职能必须在今后政企分开后移交出去,因此就有关社会政策职能和社区职能的长远安排来看,两个观点并不矛盾。
[8]如果仔细推敲,张维迎教授在《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一文中的“民营化”提法非常不妥,在他的模型中,一位经理通过承包合同管理地方国企实际上就是“民营化”,而他只把地方国企的最终产权(包括支配权和转让权)的出让叫做“民营化”。
[9]在我国,如果打破条条块块的行政经济格局并建立健全的产权市场,与行政经济有关的重复建设问题也可以通过企业的破产保护和企业之间的购并行为得到大幅度消减。
[10]包括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江苏上海“东南城地方会”、江苏上海地方自治研究会、江苏常熟昭文地方自治会、苏州“苏省地方自治研究会”、吴县自治会、浙江嘉兴公益会、鄞县“鄞邑自治会”、奉化自治会、镇海自治会、嘉兴公益社、杭州自治会等等。 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