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8
[2] 范祖禹:《唐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3]《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 四部丛刊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
[4] 《唐大诏令集》,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年
[5]《旧唐书》. 北京:中华书局.1986
[6]《新唐书》. 北京:中华书局.1986
[7] 《欧阳文忠公集》.四部丛刊本. 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
[8] 《司马光奏议》.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9] 《宋史》. 北京:中华书局.1977.
[10]《杨文公谈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11]《宋朝事实》.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12] 《续资治通鉴长编》. 北京:中华书局.1995.
[13] 《陈亮集(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7.
[14] 《南轩集》,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15]《苏轼文集》. 北京:中华书局.1986.
[16]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17] 《续编两朝纲目备要》. 北京:中华书局.1995.
[18]《清波杂志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4.
[19]《二程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20]《中兴两朝圣政》.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
[21]《宋会要辑稿》. 北京:中华书局.1957.
[22] 林駉:《古今源流至论》台北:新兴书局.1970
[23]《宋论》. 北京:中华书局.1998.
[24]《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
[25]《文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26]《陆宣公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2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北京:中华书局.1965.
[28]《元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
[29]《皇明祖训》,四库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6
[30]《史记》. 北京:中华书局.1959
[1] 关于“家”与“国”以及宗法制度问题比较详细的论述,见阎步克《宗法制度》,刘东主编:《中华文明》页64—7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2] 参见刘俊文:“《唐律疏议》点校说明”,中华书局1983年版,页4;《唐律疏议笺解·序论》,中华书局1996年版,页36。
[3] 例如任爽:《唐代礼制研究》下编《礼制与唐代社会》,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版。
[4] 例如《册府元龟》卷五九《帝王部·兴教化》序,天宝七载五月诏,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
[5] 参见许福谦、郝春文:“斯四四七三号写卷《大晋皇帝祭文》《大行皇帝谥状》校注及跋”,《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五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
[6] 王善军在其《宋代真定韩氏家族研究》一文中,即曾将二者联系起来讨论,说“有宋一代,皇帝以家法治国,士大夫以家法保守门阀,蔚蔚成风。”见《新史学》第八卷第四期,页130,1997年2月。
[7] 根据杨际平、郭锋、张和平对于唐代敦煌地区的研究,当时敦煌家族组织也实行小宗宗法原则。见《五—十世纪敦煌的家族与家庭关系》,岳麓书社,1997年版
[8] 参见拙作《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以北宋时期为中心》,《国学研究》第七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待刊)
[9] 刘子健先生对于南宋朝廷上弥漫的不思进取的政治情势,曾有深入的分析,见氏著《包容政治的特点》,《中国学人》第五卷,页1—28,香港新亚研究所,1973年
[10] 关于这一问题,容另文讨论。
[11] 许振兴在其《论明太祖的家法——〈皇明祖训〉》一文中,曾经就此作过较为详尽的论述。见《明清史集刊》第3卷,1997年6月,页69—96
[12] 张邦炜在其《宋代皇亲与政治》一书的“导言”中,曾经论及研究“皇族”的意义所在,以及“皇族”与“素族”相同之中的不同。见《宋代皇亲与政治》页2,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paper.stu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