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文首页  
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经济论文
证券金融
工商管理
会计审计
法学论文
医药论文
社会论文
教育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财政税收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理学论文
政治论文
文学论文
工学论文
文化论文
实用文档
应用文
自考成考
演讲稿
法律文书
子栏目导行↓
网站赞助商↓
本类热点↓
本类更新↓
热门标签↓
网摘收藏↓

“正家之法”与赵宋的“祖宗家法”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点击:
载入中...
加入时间:2007-03-26
字体大小:[  ]
封建社会的法律理论体系,是以“礼”为核心,以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为支柱而构筑起来的;而唐律的真髓即蕴含在唐律与礼的密切关系之中 [2] 。亦有学者自研究礼制入手,讨论唐代社会结构的演化与礼法合流的趋向 [3] 。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作为“兴教化”的目标,“礼义”、“纲纪”,“厚人伦”、“端王政”,总是被相提并论的 [4] 。所谓“源流出于夷狄”的李唐,即便在胡风影响较盛的立国初期,对于“闺门之礼”(或者说严格意义上之“家法”),亦非不予顾及。这与君王立国致治的要求有关,也与士大夫家族讲求礼法的需要与推动有关。“礼之重,莫大于婚姻。”今仅就连结皇室与士大夫之家的公主出嫁及婚后执礼问题略举数例,藉窥士大夫“正家之法”与皇家“闺门之礼”互动关系之一斑。

《贞观政要》卷七《礼乐第二十九》中载有这样一例:

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曰:“《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风俗鄙薄,公主出降,此礼皆废。主上钦明,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道,礼成而退。太宗闻而称善。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

王珪的这段话,把家内之“仪礼”与帝王之“法制”直接联系起来,公主依礼见舅姑,被认为是“成国家之美”的举动;而太宗对此也“闻而称善”。

上距贞观一百年后,在天宝五载(746年)《册平昌公主出降文》中,强调了“家道”与“王化”、“法度”与“室家”的关系:

皇帝若曰:“於戏!婚姻之序,人伦为大;家道以正,王化乃贞。……尔其虔修令德,祗服厥训,循于法度,宜尔室家。可不慎欤!”[4](《唐大诏令集》卷四二《公主·出降册文》)

又一百年后,被后世史臣称为“李之英主”的唐宣宗,自其为政之始,即“思厚儒风”[5] (《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本纪》)。这一倾向明显地反映在他对于“闺门之礼”的处理原则上。当其爱女万寿公主出嫁郑颢之前,宣宗下诏说:“先王制礼,贵贱共之。万寿公主奉舅姑,宜从士人法。”嫁给于琮的永福公主,素来娇纵,即便在皇帝面前亦不肯稍加收敛,宣宗意识到“此可为士人妻乎!”于是改将广德公主嫁给于琮。广德公主“治家有礼法,尝从琮贬韶州,侍者才数人,却州县馈遗。凡内外冠、婚、丧、祭,主皆身答劳,疏戚咸得其心,为世闻妇。”[6](《新唐书》卷八三《诸帝公主》)

唐代前后期社会的情势自然有着很大的不同,但从太宗、玄宗、宣宗嫁女前后的诏敕及态度来看,皇室的举动措置,明显地受到了当时社会上“士人法”的影响;而他们对于士人家族尊奉之礼法的肯定,又转而成为士人正家之法得以发扬的有利条件,成为所谓“国家之美”、“王化乃贞”的必备内容

中期以后的唐代,社会上涌动着不同趋向的潮流。宋人自总结前朝乱离教训的角度出发,更多地注意到其衰败的徵象;随着义理之说的兴行,更进而对于李唐的立国根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而事实上,正是唐代发生的社会变革,奠定了宋代赖以出发的基础。随着门阀制度的解体、庶族势力的上升,“士族”的构成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波动不宁的外部环境中, “正家之法”成为一些士大夫家族藉以自保的手段。旧世家炫示其礼法门风,以期高自标树;而后起家族亦需要寻求整齐家风、绵延世祚的轨范。

欧阳修在其《新唐书》卷七十一上《宰相世系表》小序中说:

唐为国久,传世多,而诸臣亦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其材子贤孙不殒其世德,或父子相继居相位,或累数世而屡显,或终唐之世不绝。……其所以盛衰者,虽由功德薄厚,亦在其子孙。

这里所说的“各修其家法”,包括辨别流派脉系的意思在内,反映着当时的臣僚之家对于“姓望分明”的企求。这种作法,恰恰反衬出士庶之别渐趋湮灭的大环境,也使我们注意到出自不同背景的诸臣之家在新境遇下各自维系“门族”的努力。所谓“修其家法”,不仅包括续谱修牒的作法,更是指“材子贤孙”整饬修行以期“不殒世德”的实践。这种努力,不仅关系到其家族的内部事务,也直接关系到士大夫的政治行为。

《唐大诏令集》卷四十七《大臣·宰相·命相四》有颁布于元和十五年(820年)八月的“崔植平章事制”,其中特别说到:

惟尔先太傅,当德宗始初清明,首居相位,克固直道,于今称之。尔其嗣乃家法,无废朕命。

制词中所谓“家法”云云,并非无根之谈。崔植,是德宗朝宰相(即所谓“先太傅”)崔祐甫的侄子,祐甫以为继嗣。祐甫系出博陵崔氏第二房,据《旧唐书》卷一一九《崔祐甫传》,祐甫“家以清俭礼法,为士流之则。”早年“安禄山陷洛阳,士庶奔迸,祐甫独崎危于矢石之间,潜入私庙,负木主以窜。”朱泚之乱,祐甫妻王氏被困城中,“泚以尝与祐甫同列,雅重其为人,乃遗王氏缯帛菽粟,王氏受而缄封之,及德宗还京,具陈其状以献。士君子益重祐甫家法,宜其享令名也。”

看来,崔氏治家的“礼法”、“家法”,实际上是指处理家族内外事务时遵行的道德准则。

《唐大诏令集》卷五十二《大臣·宰相·判使》有大和九年(835年)十月三日“王涯诸道榷茶使制”,其中也褒扬系出太原王氏的王涯“处剧而神虑益闲,在贵而家法愈俭”。

《旧唐书》卷一六五《柳公绰传》及所附《柳仲郢传》《柳玭传》,说到柳氏的家风礼法:

公绰性谨重,动循礼法。属岁饥,其家虽给,而每饭不过一器;岁稔复初。家甚贫,有书千卷,不读非圣之书,为文不尚浮靡。

(公绰子)仲郢,元和十三年进士擢第,释褐秘书省校书郎。牛僧孺镇江夏,辟为从事。仲郢有父风,动修礼法。僧孺叹曰:“非积习名教,安能及此?”……

仲郢严礼法,重气义。……以礼法自持,私居未尝不拱手,内斋未尝不束带。三为大镇,厩无名马,衣不薰香,退公布卷,不舍昼夜。……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共9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网摘收藏: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共同合作
免费论文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范文 酷文网(www.coolwen.net) 版权所有 coolwen.net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hui_love#tom.com(为防止垃圾邮件请把#换成@)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湘ICP备07003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