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文首页  
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经济论文
证券金融
工商管理
会计审计
法学论文
医药论文
社会论文
教育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财政税收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理学论文
政治论文
文学论文
工学论文
文化论文
实用文档
应用文
自考成考
演讲稿
法律文书
子栏目导行↓
网站赞助商↓
本类热点↓
本类更新↓
热门标签↓
网摘收藏↓

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点击:
载入中...
加入时间:2007-03-26
字体大小:[  ]

    孙文、袁世凯政府各自的司法部长——伍廷芳和王宠惠都是受过严格的西方法学教育的法学专家,他们却一致肯定清末制定的法律,而且他们的认识是被当时的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在革命热情洋溢的临时参议会批准伍廷芳的建议以前,各省早已纷纷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武昌起义,“各省光复,各省知旧刑律不能再用,江苏省议会,首先就资政院法典股之修正案(即《大清新刑律》——引者),去其与共和国体抵触各条外,即用为暂行刑律。湘浙各省陆续仿之。”[xxiii]以如此广泛的共识为基础,沿用清末新法律一事,没有受到值得一提的挑战。

    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特别是1927年成为全国政权后,中国法治进程因国民党在包括立法、司法在内的各领域全面推行“党化”而逆转。但其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文本仍大体承袭了清末新政的成果。他们的专制统治,是通过另外两条途径达到的:一是另外制定法例(例如,《训政时期约法》、《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等等),把现代公民应有的自由化为乌有。二是建立以民为敌的机关,严格管制公民的言行。军统、中统和国民党中宣部及各级党委宣传部是其中最臭名昭彰的。他们开创了执政党直接检查和钳制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体制,冀图以一党的主义“齐一国民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后来的解放区,也沿用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办案。直至1949年2月中共中央下令“蔑视和批判”西方“反人民的法律和废止国民党《六法全书》”,再历经50年代初的“司法改革”,历史出现了30年的断裂。可是,近20年,立法、司法又开始悄悄地回归清末新政开创的新传统。[xxiv]

    这个新传统无非是接受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以法律来说,是在日本学者帮助下,继承《罗马法》、《拿破仑法典》等大陆法系传统,制定了这些新法,确立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可是,大陆法系的缺陷——对个人自由的保障远不如英美普通法系彻底,加上经过日本这个东方专制主义残留甚多的国家为中介传到中国,又使20世纪的中国人吃尽苦头。新政时期所定有关公民自由权的法律,总是在列举个人自由后,加上一个后缀:“非依法不得限制之”,从而为专制统治者打着“依法治国”的招牌剥夺公民自由大开方便之门。辛亥革命后制定的《临时约法》也沿袭了这一错误,知识阶层中不少人在革命高潮中也欣然接受,这又与中国传统文化把公私混同于善恶、为公可以侵私的观念密不可分。

    辛亥革命前后,只有章士钊等极少数人察觉这是后患无穷的重大失误。清政府从1906年颁布《报章应守规则》开始,便利用恶法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1910年12月,它居然利用资政院把原有的《大清报律》修订为《钦定报律》,由皇帝颁布实行。章士钊尖锐指出,政府此举侵犯了公民的私权。假如政府或某个公民认为有那些言论违法,可以诉诸法院,依照民法、刑法和正常法律程序解决;根本不需要什么报律。制定报律,并把书报送检列入其中,“则政府刻刻假定国民之违法,是直狗马国民也!是直盗贼国民也……如此,则人权之危险不可思议。”[xxv]真正第一流的法治国,不会有此等报律或新闻出版法。这是盲目学日本的恶果。他还批评资政院议员通过此项法律十分有负于国民。

    1912年3月11日临时参议院通过并公布了《临时约法》,第二天,章士钊立即撰文揭露它没有解决公民自由的保障问题。“《约法》曰:‘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倘有人不依法律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则如之何?以此质之《约法》,《约法》不能答也。”他指出,这是许多成文宪法的共同缺陷,应该吸取英美法系的优长予于补救:“然人欲滥用其权,中外一致。于是英人之保障自由,厥有一法。其法维何?则无论何时,有违法侵害人身之事件发生,无论何人(或本人或其友)皆得向相当之法廷呈请出廷状(Writ of Habeas Corpus,现译人身保护令——引者)。法廷不得不诺,不诺,则与以相当之罚是也。出廷状者乃法廷所发之命令状,命令侵害者于一定期限内,率被害者出廷,陈述理由,并受审判也。英人有此一制而个人自由全受其庇荫……兹制者,诚宪法之科律也,吾当亟采之。”[xxvi]不幸,章氏的呼吁始终未被历届政府采纳,成了向21世纪中国移交的重大问题之一。

    2.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

    清末新政又一影响极其深远的改革是废除科举,建立新的教育体系。这一改革有三个特点:

    一是逐步替代。1901年,清政府已着手改革科举,除立即废除武科外,下令从明年开始,文科乡试、会试均试策论,不准用八股程式。与此同时,命选派人员出国游学,重开京师大学堂,将原有的书院分别改设为大、中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以期逐步取代旧教育系统。1902年制定了新的学制,翌年又加以修订,尽管有种种不足,仍不失为建立新教育体系的蓝图。这些措施促进了新式学堂发展,实际已将年轻一代的教育逐步转移到新的轨道上。废除科举,水到渠成。

    二是当机立断。1904年,清政府决定用逐科(三年一科)削减名额的办法,十年内完成新旧教育的交替。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联名上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xxvii]要求立即废除科举。清政府批准了这个建议,一举解决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是注意新旧衔接。废除一个沿用了一千多年关乎整个知识阶层的制度,一旦作出决定,倒出乎意料地顺利。除新教育已逐步生长外,还有三个重要措施:1906年颁布《举贡生员出路章程》六条,广开门路,原有举贡生员尽量安排,稳定了数以万计的很难再进学堂的那部分士人。1905年开始,每年一次举行游学毕业生考试,合格者分别“赏给”进士、举人。新学堂毕业生也得到相应的荣衔。这些措施解决了新旧教育的衔接问题。改革过程非常平稳,没有什么震动。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制度。在前现代社会,知识阶层出路很窄,科举成了士子上升的主要通道。进入现代社会,这个制度的优长,已为公务员考试制度所继承;即使由于后来政权频繁易手,这一考试很不正常,中国向工商社会转型带给知识阶层的机会,也远非20世纪以前所可比拟。时至19世纪,文科举每科近20万考生,争夺1439名左右的举人名额,而中举后亦仅有1/3能得到一官半职。进士虽一般都能当官,但每科名额只有区区300名左右。[xxviii]仅与当时为了推广新式教育而办的速成师范,为改革官制兴办速成政法相比,数量已有天渊之别。问题在改革不够彻底,而不是忽视了传统。大学独立,思想自由,这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灵魂;却根本没有进入改革者的视野。海内外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改革瓦解了原有的凝聚力,是日后纷争的根源。其实,当时清政府为了培育和维护祖传的“凝聚力”,软硬兼施,可没有少花力气:读经占课堂教学总时数高达25—40%;[xxix]不准接触异端邪说,不准干政等禁令频颁;封报、抓人亦时有所闻。无奈历史进程要的已是以自由、民主为基础的制度凝聚,而统治者仍乞灵于思想管制和镇压。后来的曲折另有原因,不能归罪于改革。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共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网摘收藏: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共同合作
免费论文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范文 酷文网(www.coolwen.net) 版权所有 coolwen.net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hui_love#tom.com(为防止垃圾邮件请把#换成@)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湘ICP备07003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