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文首页  
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经济论文
证券金融
工商管理
会计审计
法学论文
医药论文
社会论文
教育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财政税收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理学论文
政治论文
文学论文
工学论文
文化论文
实用文档
应用文
自考成考
演讲稿
法律文书
当前位置:主页>教育论文>国学>
子栏目导行↓
网站赞助商↓
本类热点↓
本类更新↓
03-26
热门标签↓
网摘收藏↓

善与至善:论朱子对《大学》阐释的一个向度[1]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点击:
载入中...
加入时间:2007-03-26
字体大小:[  ]

    总而言之,在朱子看来,知致了,意可能还有不诚,意诚了,心可能还会不正,XXVI  为了对治人的气禀物欲,工夫必须相应地一重又一重,《大学》之八条目,节节有工夫,XXVII  只有这样不断地“提掇而谨之”,(《语类》,卷16第90条,董铢录)推“善”以至于“至善”,才可能真正除去旧染之污而复其本体之明。若是工夫上稍有松懈,有“一毫少不谨惧,则已堕于意欲之私矣”。(《语类》同上条)故朱子说:“此一个心,须每日提撕,令常惺觉。顷刻放宽,便随物流转,无复收拾。”(《语类》,卷16第103条,余大雅录)

    正是因为人的气禀物欲甚难对治,朱子才认为《大学》中“止于至善”之说与单纯的求“善”不同。在朱子看来,在“善”字上下工夫,如小学中“收其放心,养其德性”等固然是好,而且也确实显得简单易行,但对于人与生俱来的气禀物欲,不免看得不够真切,从而就不可能知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之类的细密工夫:

    小学涵养此性,大学则所以实其理也。忠信孝弟之类,须于小学中出。然正心、诚意之类,小学如何知得。须其有识后,以此实之。大抵大学一节一节恢廓展布将去,然必到于此而后进。既到而不进,固不可;未到而求进,亦不可。且如国既治,又却絜矩,则又欲其四方皆准之也。此一卷书甚分明,不是滚作一块物事。”(《语类》,卷14第21条,郑可学录)

    因此,在朱子看来,如陆象山所说的那样,在工夫上只强调人的良知良能,以为从大处着手而慨然自任就可以臻于善境,结果却很有可能与之恰恰相反,以致于认理为欲。故朱子虽然也认可陆象山“良知良能”等说法,但并不认可其工夫,XXVIII  就因为在朱子看来,陆象山“千般万般病,只在不知有气禀之杂”。(《语类》,卷124第38条,叶贺孙录)对于朱子来说,真正的工夫毕竟没有那么简单。止于至善不仅要理解为是一效验,更应该理解为一节节展开的工夫规模,如魏元寿问《大学》传第三章中的“切磋琢磨”之说时,朱子回答说:

    恰似剥了一重,又有一重。学者做工夫,消磨旧习,几时便去教尽!须是只管磨礲,教十分净洁。最怕如今于眼前道理略理会得些,便自以为足,便不着力向上去,这如何会到至善田地!(《语类》,卷16第35条,叶贺孙录)

    朱子又以磨镜为例说: 

    如一镜然,今日磨些,明日磨些,不觉自光。若一些子光,工夫又歇,仍旧一尘镜,已光处会昏,未光处不复光矣。(《语类》,卷5第68条,梁谦录)

    “消磨旧习”或“磨镜”相当于对治气禀,其工夫非一刻所能停,“惟圣人罔念作狂”,更何况常人乎?有时“眼前道理略理会得些”,这固然是善,或许可称为工夫阶段性的结果,但并不能以之为满足,如果就此满足于眼前略会得的一些道理而不再下工夫,则已明处可能又会重新为气禀物欲所昏蔽,朱子常以两军对垒比喻天理人欲之紧张,此消则彼长;XXIX  同时,工夫若在一个阶段上就停滞不前, 如意诚了,可能已算是十足君子,但若心仍有所偏,终归不够圆满而不能入于圣境。

    四

    在朱子看来,人们之所以不能止于至善,关键是因为对事理看得不真切,不知何者为至善所在。因此,大学工夫首要之务就是要在事物上知个至善之所在,此乃所谓“知止而后有定”之意,《或问》中云: 

    盖明德新民固皆欲其止于至善,然非无有以知夫至善之所在,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止者而止之,如射者固欲其中人正鹄,然不先有以知其正鹄之所在,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中者而中之也。‘知止’云者,物格知至而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是则吾所当止之地也。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

    朱子以为,只有在事事物物上求得一定理,才能止于至善,故需要下格物致知的工夫。然而这段话却颇受到后儒的非议,如《传习录》载: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卷上,第2条)

    按照王阳明的理解,朱子所谓的“定理”指的是人心之外固定不变的道理,求得至善就必须去研究物理,如他早年去格竹子一样,从而在他看来,朱子至善之根据在物而不在心,是以他称朱子之学为“义外”。因此,如何理解朱子“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之说,遂成为一个问题。如前面所述者,乃要在心上求一至善,这里却要在物上求一定理,二者是否相互矛盾?

    “定理”一词,出于前引的《或问》中,本是对“知止而后有定”的解释而来。“定理”之“定”,其实也就是“知止而后有定”的“定”。根据《章句》的解释,所谓“定”,乃知止之后“志有定向。”《语类》中亦云:

    须是灼然知得物理当止之处,心自会定。(卷14第162条,刘砥录)

    知止,只是识得一个去处。既已识得,即心中便定,更不他求。如求之彼,又求之此,即是未定。(卷14第139条,廖德明录)

    可见,朱子所求者,乃“心”之“定”也,但这似乎与《或问》之说相抵牾。按《或问》的说法,“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一般人所注意的,都是“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却忽视了前半句话,即“方寸之间”,所谓“方寸之间”,显然指的是“心”,XXX  这句话完整地看,即是说,若知得当止之所,则此心不为事物所动而有一个定之理,如朱子所说的:“有所定,则知其理之确然如是,一定,则不可移易,任是千动万动,也动摇他不得。”(《语类》卷14第153条,黄卓录)因此,作为“至善”之“定理”,乃人心定之理,则至善显然在心而不在物,从事事物物求定理,亦只不过是说,通过格物穷理,使此心得以贞定而止于至善。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共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网摘收藏: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共同合作
免费论文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范文 酷文网(www.coolwen.net) 版权所有 coolwen.net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hui_love#tom.com(为防止垃圾邮件请把#换成@)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湘ICP备07003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