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哈特之后,有关法律原则的争论延续至今。有一些法学家则完全否认法律原则的存在,比如法律形式主义者完全否认一般原则以及法律原则的存在;而法律实用主义者波斯纳尽管承认一般原则的存在,但否认法律原则的存在。
这些有关法律原则到底是否存在或者是否以法律身份存在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由于人们对原则以及法律的不同定义引起的;对德沃金提出的,作为与规则不同的另一种规范形式,“法律原则”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但围绕法律原则的争论却也揭示出这种规范无论从应然还是实然的层面上都不具有德沃金所声称的确定性,法律原则同样会表现出模糊、漏洞或者空白、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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