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与单位主要领导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2)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与单位主要领导人联签批准;(4)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年度决策方案、分配方案;(5)审核所在单位的新项目投资可行性
和重大经济合同“。
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可根据派往单位的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的职责主要偏重于: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防止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国有企业,其主要职责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私营企业,其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向外公布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监督企业遵守财经秩序,防止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以虚假的会计资料合伙欺骗税务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等。
会计委派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委派会计人员本身以及被委派单位都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在初始委派会计的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表达。还需根据委派会计的责权确定其业绩考核标准,该标准必须是评价委派会计责权履行情况的明晰的、量化的条款,同时标准也必须包含在合同中。
4、抓好会计委派制的制度建设
要使会计委派制顺利实行,必须建设一套完整的制度以构成会计委派制的运行机制。这些制度包括:
(1)委派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档案应分职务、分层次统一管理,对他们的档案应统一式样,统一编号。要开发全国通用的委派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的系统软件,形成全国性的委派会计人才市场。通过该档案管理软件进行委派会计人才的信息统计、信息查询和信息分析。
(2)委派会计的任职和职务升迁制度。委派会计的任职由会计主管机构考核,由会计委派机构认定,且必须得到企业财产所有者的同意,但最好也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满意。而关于委派会计的升迁,主要由会计主管机构根据业绩和工作年限向财产所有者推荐,最终由企业财产所有者决定。
(3)委派会计的考评轮岗制度。每个会计主管机构应对所有其委派的会计人员进行考评年检,经过会计年检,一是调整企业因注册资金变化、经营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委派会计范围变化;二是对委派会计的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对合格者(企业财产所有者满意,会计主管机构认定合格)继续留传,不合格者,经会计管理机构认定,免任另派。单位的会计负责人每三年进行一次轮岗交换,一般的会计人员也应视情况进行轮岗,还可以对委派会计在派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作一个规定。
(4)委派会计的工资、奖金制度。委派会计独立于被委派的单位,是会计管理机构聘用的员工。因此他们的工资奖金应由会计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用人单位或其委派机构按合同标准每月向会计管理机构缴纳委派会计的服务的工资。年底根据合同规定的考核条款对委派会计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会计管理机构再根据考核结算清算与用人单位间的服务费用,实行多退少补,最后发放给委派会计与业绩挂钩的年终奖金。
(5)委派会计的培训、回避制度。委派会计人员应每季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年参加两期一周以上的业务培训,以加强学习和交流。县委派会计不派往直系亲属任主要领导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5、会计委派制与财务总监制、稽察特派员制的衔接实施
财务总监制可以看成是会计委派制的一个特例,它只对企业的财务总监进行委派。财务总监除享有与总会计师相当的职权外,还代表企业的财产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的活动进行监督。而稽察特派员制度中,特派员完全是企业的外部人员,他不参加、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职责就是实施财务监督,国务院将根据稽察结论,通过人事部门对企业领导人奖惩任免。在上述两种制度和会计委派制中,我们不必急于讨论出哪种制度最可行,只需因地制宜地选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对于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因为国家从这些企业中获取的税利巨大,有些企业关系着国计民生,应重点管理。政府可直接对单个企业派遣稽察特派员,实行直接委派,直接管理。1998年4月28日,国务院正式任命了首批21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稽获特派员,标志着稽察特派员制度在国有企业监管上开始进行。
对于非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因为财务总监制与企业制度有良好的协同性,且不需对会计组织机构进行大的变革,现阶段可在大型企业中广泛推行。深圳市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1995年率先对6家国有大型企业派出了第一批财务总监,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现阶段,会计委派制主要在国有中小型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中试行,并在实践中创新了一些具体的运行模式。如湖北省仙桃市对乡镇企业实行“三制一楼”管理,对村级账务实行“村账站管”,这些方法收效显著并得到广泛推广⑨。相对于前两种管理模式,会计委派制应是一种范围更广的、层次更深的、更彻底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只有它的大规模实行,才能强化所有企业的会计内部监督职能,才能改善整个社会的会计环境,因此笔者相信:待我们已经积累了必要的经验后,会计委派制可以在各种企事业单位得到大规模实行,并且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产权关系的逐步明晰,会计委派制将向着自律性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演变。那时,会计行业实行自我管理,我国会计职业的社会地位将大为提高,会计对社会经济的促进监督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