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归单位所有倒是顺理成章,因为“大家”、“小家”、“大锅”、“小锅”反正“肉烂在锅里”,不必强求一个经济主体独立的经济利益。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经济主体必然受到经济利益驱动,越是焕发各经济主体的潜能,越是产权结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股份化、民营化,会计工作的社会性就愈加明朗、突出和重要,会计监督职权则更须强化。
第三,应当承认,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最注重公平、正义,目标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市场经济强调效率,优胜劣汰。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实现两者结合的最佳途径,就是把处于多元利益边缘而且作为特殊社会服务行业的会计工作独立出来。否则,会计人员归属谁,则利益必然倾斜于谁。在我国即使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会计工作中人为的漏洞,也是堵不住的。
综上所述,会计工作因其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政策性和法治性,这就决定了,会计工作与社会及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从某种角度说,也是与“三个代表”密切相关的。我们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处理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依法执业,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我们也要通过努力做好会计工作,促进“三个代表”思想不断得到贯彻落实。这是时代赋予我们广大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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