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人的自然尺度
人是自然之子。自然尺度即人作为自然的人其生物体的尺度,包括人体各部分的尺寸、体表面积、肢体面积以及人体肌肉、组织的生物物理的特性等等的尺度。在人类工效学研究中,一般把这些复杂的系统归为感官、神经、肌肉、骨骼、功能五大系统,这亦是与设计密切相关的主要方面。www.dolcn.com
当人类产品的生产和设计发展到20世纪时,以人为主体的设计思想的确立,促使人对自身复杂的系统结构及人与物关系研究的开展,人机工程学是在理解和把握人体自然尺度的基础上,充分了解人类的工作能力及其限度,使之合乎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心理学特征的一门科学。人机工程学是研究人自然尺度的科学。工程人体测量学,是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和方法测量产品设计时所需要的人体参量,并将这种参量合理地运用到设计中,目的是为了在人-机-环境系统中取得最佳的匹配。
设计是为人的设计,产品生产是为人的生产,因此,其中心是人而不是物。人机工程学的建立,从科学的角度为设计中实现人一机一环境的最佳匹配提供科学的依据,并使“为人的设计”落实到科学的实际的设计中,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理想中。对于设计而言,人机工程学是必备的条件之一。来自人的生理学、心理学的相关数据是设计必须遵循的主要数据。在人与机器系统进而到人与环境空间的系统关系方面,设计都需要人机工程学测量数据的支持。在工作空间和生活空间的设计中,特别是在一些空间条件有特殊限制的空间中,人体尺寸更是设计的重要依据。
人的自然尺度仅是人生理或心理尺度的一种综合反映,对干设计而言,人的自然尺度实际上规定或决定了一定的造物尺度和审美尺度,人是以自然尺度为基准去观看、去衡量、去设计和创造的。人的自然尺度与设计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的自然尺度首先构成和决定了人的观察方式和接受方式,如人平行对称的双眼及其结构,决定了人的视野范围、视觉成像机制,并由此决定了人的观察方式。
2.人的自然尺度构成和决定了人观察的标准、接受或感受的标准,甚至审美的标准。人自然尺度中的对称、均衡往往同构于人审美感受中的对称与均衡。
3.人的自然尺度决定了造物的尺度和极限。
4.人的自然尺度是造物设计的基础,又是人超越的对象。
三、人的审美尺度
审美尺度即审美的价值尺度。审美价值属于精神价值范畴。人类的审美活动或者过程包括了客体和主体两方面,美首先来源于作为主体的自然界或事物(产品),但它又与主体的审美需要、审美心境相联系,是两者结合统一的产物,是客体的属性与主体的审美需求和审美心境之间的一种关系。审美价值是建立在主客观特殊关系上的一种特殊价值。这种价循具有客观性,客观性的主要表现是它与使用价值的联系以及它的物理属性。
在产品设计中,物的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内在联系更为广泛。首先,产品的审美价值是在其功利价值的基础上产生的;一切产品的设计与生产直接表现为满足人的某种物质需要,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使用功能,即有效性。功利价值作为入类社会中最早产生的价值形式,是由产品的实用功能性所体现的,可以理解为审美价值的客观性。审美价值在功利价值或者说在使用价值的基础上产生,并成为它的辩证对立面,也就是说审美价值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由感性感知可以接受的独特的完整形式体现出来,表现出对人和社会、对人与世界关系确证的综合意义。
艺术设计的产品是美与效用、审美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审美价值与实用价值一起构成了产品的综合价值,审美价值是产品造型和色彩所体现并为人所感受的东西。产品美的形态与物的结构和功能密切相关,审美价值与使用价值、经济价值也是联系在一起的。
审美价值有两个基本的方面,第一是所谓的“感性现实”,即形成对象的外部形式、尺度大小。颜色、亮度、表面特征等自然性质。这种性质不仅为我们审美感知客体的纯自然现象所固有,也为具有审美价值的社会现象如艺术设计产品、艺术作品所固有。第二是位于这种感性现实后面的东西,它来自于人的认识与感受、人的审美感知、审美体验,即审美价值的规律与意义,是人与审美对象关系所表达的意义。
设计是为人的设计,这就是说人是设计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然而在工业设计发展的过程中,或者说在设计存在的现实中,相当多的设计的出发点仅仅在于市场竞争、获取利润,设计成了获取更大利润的工具和方法,设计不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物。设计体现了人特有的互助心和责任感,设计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行为,设计师所从事的设计,不是为了自己设计,而是为了他人为众人设计,这就必然要求他对社会对人们负责。为人的设计体现了设计的全部价值或者说真正的价值。为市场竞争目的而进行的产品设计,其价值仅仅在于物,因而是不完整的、有限的。在一定的意义上,设计具有较强的道德价值,为人而设计的思想是设计必须具有的高尚道德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说,设计是为人服务的,高尚的道德是其本质特征之一。
为人的设计亦要求设计师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设计师的设计不是个人的设计,不是个人行为,不是个人艺术表现,而是以人的需要和目标为宗旨的,因此,设计只有为人的设计才能够最终成为优良的设计、好的设计。从设计的宗旨而言,设计师的社会意识和社会性可以说是本质的、必然的,为社会大众服务、为社会和时代的需求而设计,是设计师的天职。这也是设计师与艺术家的一个重要的区别之一。设计不是设计师的自我表述,设计不是表达与其特定的社会宗旨相矛盾的个人感情的场所。设计师的设计一旦作为产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入社会和人的生活,首先的他具有了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成为一种本质的承诺、一种可以依靠的精神和物质存在,这是设计存在和为人们接受的根本保证。
设计的社会责任是提供某种服务,它使用公众易懂的语言和符号,是设计者站在使用者的立场上为使用者而言的,替使用者着想的,为使用者提供最大的方便。设计师是最好的“公务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设计师应是最具有献身精神的人,他的艺术才智是通过艺术设计的创造奉献给大众的,他的艺术生命是与设计的创造与奉献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