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建立指导关系之前,指导双方必须对各自的角色有明确的认识,因而企业需事先对双方进行必要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被指导者明确:指导关系的性质和特点,介入指导关系的原因,对指导关系有哪些心理预期,为建立良好的指导关系必须做哪些准备等。对于导师,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导师的角色和功能,被指导人可能的预期,如何与被指导人进行有效沟通,如何保持指导关系顺利进行、消除指导障碍,以及常用的指导技巧等。
(三)成功的指导关系基于双方对彼此的深入了解和互相信任,并适合在自然、和谐的氛围下发展。如果企业高层对指导关系的进展漠不关心,导师作用通常得不到有效发挥。尤其在导师对被指导者职业发展的指导过程中,需要高层主管的支持。
(四)当发现错误的匹配或者导师关系完成任务后,应该允许全身而退
另外,企业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肯定与认可是必不可少的。导师通过与他人分享自己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来做出贡献。所以,当企业正式建立导师制的时候,公司要正确、合理评价导师在指导方案中的投入和绩效表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奖励。
总之,企业中的职业导师制是一种符合企业需要的、快速培养人才、培养范围广泛、灵活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机制。这种机制的优点是:1.能够培养出符合自己企业发展要求的人才,最大可能地发挥人才的潜能,使员工对自己的发展前途和空间充满信心,有效地防止人才的无序流动;2.能够完善公司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发挥团队竞争优势;3.为企业发展提供最大的人才保障,解决了引进人才的“水土不服”问题,缩短了引进人才的“同化期”,在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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