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议组织编写水上油污染事故调查油样品采样、鉴定等程序规范,建立、健全适合海事行政执法的海事系统溢油鉴定、监测行业标准。
六、结论
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要成为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关键是鉴定机构要合法,鉴定机构的合法应有法律授权,并经认可或认证。
参考文献:
1、张树义 行政法学 法律出版社
2、崔敏 刑事证据理论研究综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曹立新 美国海岸警备队的溢油鉴别系统 交通环保 1999年第二期
4、秦志江 船舶碰撞案件中油漆的采样与鉴定 中国海事 2000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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