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文首页  
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收藏本站
经济论文
证券金融
工商管理
会计审计
法学论文
医药论文
社会论文
教育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财政税收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理学论文
政治论文
文学论文
工学论文
文化论文
实用文档
应用文
自考成考
演讲稿
法律文书
当前位置:主页>法学论文>刑法>
子栏目导行↓
网站赞助商↓
本类热点↓
本类更新↓
热门标签↓
网摘收藏↓

论当前我国腐败犯罪问题

作者:贺媛媛
来源:论文网
点击:
载入中...
加入时间:2008-04-19
字体大小:[  ]

目     录

内容摘要----------------------------------------------------第一页

一、我国的腐败现状分析--------------------------------------第二页

二、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第三页

三、十五有效遏止腐败犯罪的方法------------------------------第五页

参考文献----------------------------------------------------第七页

 

内容摘要

“腐败”在我国现阶段成为最为突出的矛盾,这是导致对反腐败问题研究的动因。反腐败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具有不同于传统社会学的基本原则、范畴和基本问题。研究反腐败问题对推动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健康的向前发展,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反腐败  权力  国家法治

 

“腐败”不是某种社会制度的“专利”,也不仅限于“官场”,但它起着保护、诱发、扩展工商业欺诈、黑社会形成等社会化丑恶的作用,更有甚者,会形成“国中之国”。“民心”对腐败更是深恶痛绝,亿万双眼睛,无时不在扫描着蛀虫的蛛丝马迹。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但其中似乎存在某种规范性的现象。因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所以谈一些看法,仅供商榷。
一、我国的腐败现状分析
1、腐败的特点
①有些腐败分子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在一些部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程度不一的“既得利益集团”。腐败分子的原始积累主要通过6个方面来完成:大批量、多层次的土地批租;利用权力大量违规放贷;违规减免税收;股市“圈钱”;走私放私以及利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转包“分肥”等。有的地方出现了“送子女、配偶出国、亲属海外定居——把腐败赃款转移出境——自己外逃”的腐败新动向。
②有些腐败分子的手段更狡猾、更隐蔽。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权力的“期权化”。不少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李代桃僵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腐败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第一桶金”后,千方百计利用这“第一桶金”为资本,在权力的合法或不过分违法的“关照”下,使之不断增值。一般是通过办公司、境外投资、回国投资等形式,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③不少腐败分子的“抗药性”在提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腐败分子也在研究反打击的手段。许多腐败分子往往把自己打扮成“廉洁”干部形象,迷惑人们,而一旦被查处时,则负隅反抗,百般抵赖。而我们在反腐败方面,还存在着制度、机制、方法等明显滞后和不适应的现象。
④一些腐败分子正从个体腐败向“抱团”腐败发展,甚至与某些黑恶势力勾结,形成腐败团伙“窝案”,加大了我们的查处难度。反腐斗争中,往往先要打破这个集团,个体的问题才能暴露,才能查清。
2、腐败的表象及本质
腐败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和欺骗行为或在权力保护下的公然行为,是公共权力运作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其本质特征是拿权力或原则作交易,侵吞国家和集体财富,为个人捞取好处。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而腐败就其表象来看,又表现为多种形式,概而括之,表现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方式上。若细分起来,政治上腐败又可以分为用人的腐败、用权的腐败,腐败者信奉任人唯亲的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离间党群关系,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蜕化变质。经济上的腐败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新兴的有利用“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如在奖券,信用卡上大做文章,也有麻将桌上送礼等等。经济腐败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在向资本积累型发展,向资金高密集领域蔓延,某些腐败活动已经向团伙性方向发展,向半公开化、公开化方向发展,向扶持和控制政治代理人方向发展,这种现象危害性更大。生活方式上的腐败表现在挥霍公款、吃喝玩乐、买别墅、养情妇,完全丧失起码的生活道德。不难看出,这三方面的腐败是相联的,政治信念丧失不可避免地转向经济上的腐化,生活方式也会随之变得奢侈靡烂。虽然腐败的现象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然究其实质,万变不离其宗:执掌公共权力的官员以权谋私,权力病变为资本,形成权力经济。因此,腐败现象也就有增无减。
二、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
1、我国相关立法不完善
首先立法的不完善,就是造成腐败犯罪的关键所在。一是,立法上没有明确对犯罪嫌疑人退赃与否在定罪量刑上有何明显区别。从现行《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四个档次的量刑幅度上看,只有当“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其他则与“悔改表现、退赃如何”似乎没有多少直接关系。纵观贪污贿赂案件追赃情况,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退赃几乎不成问题。这里退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无疑来自于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有法可依,行为人有利可图。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的退赃积极性如何,主要取决于定罪量刑上能否有一个“质”的变化,如罪与非罪、实刑与缓刑、自由刑与生命刑等。二是,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对拒不退赃者在定罪量刑上应当如何适用法律、能否加重处罚。从立法本意看,如数退清赃款应当是现行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设定处罚的底线,但是,倘若如数退赃者和拒不退赃者在定罪刑上没有区别或者没有明显区别,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还欠缜密。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贪官在罪行败露后,仍贪心不改、钻法律的空子,当定罪量刑不可能有明显区别时拒不退赃。而现行的法律规定又无可奈何,显得苍白无力。试想,一个贪官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赃款难以追回,待其几年或者十几年刑满之日,此笔不义之财便可心安理得的享用了,这岂不是“带薪”甚至是“高薪”坐牢。三是,在贪污贿赂犯罪赃款去向上出现了洗钱的新动向。贪官多数有权有势,为了让不义黑钱披上合法的外衣,他们或利用自己的权势让亲属经商办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coolwen.net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网摘收藏:
 -> 在百度中搜索:论当前我国腐败犯罪问题
 -> 在Google中搜索:论当前我国腐败犯罪问题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共同合作
免费论文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范文 酷文网(www.coolwen.net) 版权所有 coolwen.net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hui_love#tom.com(为防止垃圾邮件请把#换成@)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湘ICP备07003917号